Re: [新聞] 以畢業先後當抄襲判斷依據 中研院士林長壽:傷害台大學術名譽
小妹覺得啦
你要講手稿沒發表
拜託幫幫忙好嗎
如果都做出研究結論了
請問對於一個碩士生來說
有什麼理由不公開發表?
是有特別的專利技術要保護?
還是有特別國家機密?
講幹話也要用點腦吧
※ 引述 《koei5566》 之銘言:
: 林長壽說,昨天看到台大社科院長蘇宏達教授提到,「如果有抄襲的話,後畢業的人一定
: 是抄襲者,這是國際學術界的鐵律」,他講的是鐵律,而不是慣例,這句話對一般人來講
: 可能接受度高,但學術界來講是非常錯誤的講法,完全沒有根據的講法。
: 林長壽說明,因為學術界有些人會寫手稿,但基於某些原因不想發表,不過會寄給朋友看
: ,這是學術討論的一部分。而這手稿因為流傳出去了,也有可能在幾年後被某些人拿到,
: 拿到的人看這手稿沒被發表,有可能會把他抄錄在自己的研究裡,當成自己的作品發表出
: 去。
: 林長壽舉例,如我在10年前寫了手稿,也有給人家引用抄襲,但10年後,我在我的研究中
: 覺得當年的手稿可能有部分可以有用,就加進去我自己新研究裡,並寫完了文章發表出去
: 。你會說我比較慢發表,但你能夠說我是抄襲人家的嗎?換句話說,論文發表前或後,不
: 能判定是否為抄襲一方,這是學術界的常識,有點經驗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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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08/11 13:10,
1年前
, 1F
08/11 13:10, 1F
推
08/11 13:27,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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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 13:27,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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