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判決上網了!

看板Gossiping作者 (錕)時間4年前 (2020/05/03 01:40), 編輯推噓5(161131)
留言58則, 34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47/48 (看更多)
來撇處法律制度的角度來談這件事吧 首先先祝死者 R.I.P 希望死者早日在天堂無憂無慮 ----------- 有兩個觀點想和大家聊聊 1. 警察的教育訓練可以加上面對精神疾病患者 (思覺失調患者)的應對 2. 若這個案件真的是失覺失調患者,大家怎麼看? ---++++++ 依判決書來看 這個案子和小燈泡以及鄭傑案不一樣 1. 被告並沒有 “想要殺人” 的意圖 2. 被告身邊的朋友也都知道這位”兇手“乖乖怪怪的,有精神疾病和看病紀錄 3. 被告的狀態從頭到尾都是覺得被迫害,在逃亡(幻想) 4.被告覺得會被詐領保險金,被迫害至死,於是有跑保險公司(銀行)去了解確認(做一些 舉動) 5.被告覺得他朋友和女兒都串供要來騙他 6.看一刀未剪影片,被害人只有對於幻想的情節才會情緒波動 7. 被告因為覺得成為全民公敵,在火車跑來跑去,亂吼亂叫 8. 被告覺得查票員在針對他,並指定他在特定站下車 9. 鐵路警察來了,也指定他在特定站下車 10. 被告覺得這是“有計劃”的 針對他 (後來因為這句“有計劃的”,被新聞誤導為犯人有計劃殺人) 11. 被告覺得,他不能因為這樣而對付女兒和朋友,他要逃亡 -----++++------_------ 先撇除串供和預謀 看到以上幾點,如果你是法官,你會義無反顧的判他刑嗎? 而且,一般人會因為逃票而殺人嗎? (他身上還有足夠的錢可以補票) 可能有人問:為什麼他不能強制就醫? 我想因為他“從來沒有”傷害人的意圖, 就醫紀錄可能也是各種幻想, 朋友也知道他會有精神疾病,甚至請被告逃亡來找他沒關係 若“從來沒有傷人意圖”的精神疾病患者,我們應該要限制他的自由嗎? _--------_----------- 看完真的很無奈 當年的我也是覺得,殺人就MDFK該死啊 但 如果你是家屬呢? 很難想像那種無力感 直到我哥當兵時突然崩潰,看著一直以來都正常的哥哥,被關進北投某精神醫院 我卻一點也幫不上忙 “他一直以來都是正常的,他從來沒有傷害人” 這不是辯解...我哥真的很正常啊 我才不理解為什麼當個兵你們就把他抓起來,還找人來幫他驅魔 MDFK 這是 希望大家可以好好想想,而不是一直想著殺人就是該死 現在科技很發達,好好看看實錄影片 覺得台灣司法制度有問題,針對現在的制度討論吧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8.62.2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88441256.A.EE5.html

05/03 01:41, 4年前 , 1F
5個字 別惹法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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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 01:42, 4年前 , 2F
理性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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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 01:42, 4年前 , 3F
你說的事實是法官認定的事實,但從判決內檢察官的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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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 01:43, 4年前 , 4F
,其實是可以反推出不同事實的,你討論的前提,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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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 01:43, 4年前 , 5F
一堆人搞不清楚,法官就是依照醫生鑑定報告跟法條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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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 01:43, 4年前 , 6F
判決啊,怎麼可能順應民意做出違法判決,如果覺得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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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 01:44, 4年前 , 7F
合民意就去修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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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 01:44, 4年前 , 8F
昨天就跟你說這件事認定事實 就認定鄭喪失辨識能力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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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 01:45, 4年前 , 9F
部分有問題 認定事實是法官的職權 還在扯修法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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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 01:45, 4年前 , 10F
酒駕也不是為了撞人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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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 01:45, 4年前 , 11F
停止治療也不是為了殺人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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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 01:46, 4年前 , 12F
共通點就是都有危險性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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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 01:47, 4年前 , 13F
所以說覺得被針對就可以殺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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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 01:48, 4年前 , 14F
從他帶兩把刀在身上就別說沒傷人意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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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 01:48, 4年前 , 15F
別一直自欺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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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 01:49, 4年前 , 16F
身上帶刀故意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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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 01:49, 4年前 , 1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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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 01:50, 4年前 , 18F
你寫了10點上千字 可以故意忽略藏刀 算你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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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 01:51, 4年前 , 19F
以往判決有污辱到法官部分判比較重之後 我就對牠們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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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 01:51, 4年前 , 20F
身上有刀是自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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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 01:51, 4年前 , 21F
專業??笑死人 專你媽的業去吃屎 罵法官判死 沒罵有悔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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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 01:53, 4年前 , 22F
說不定法官認為他帶兩把刀是為了致敬作家 九把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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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 02:03, 4年前 , 23F
幻想被迫害就殺人也已經超出一般可接受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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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 02:04, 4年前 , 24F
殺人者不一定該死,但依照本案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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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 02:04, 4年前 , 25F
被告完全無責無罪就太偏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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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 02:04, 4年前 , 26F
同上ceres所述,檢方的主張同樣合情合法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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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 02:04, 4年前 , 27F
精障低收有社會局補助,不知失聯停藥,補助是否也會失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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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 02:05, 4年前 , 28F
如果你說幻想被迫害而因此辱罵他人、破窗逃生之類的舉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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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 02:05, 4年前 , 29F
,是有盼無罪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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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 02:09, 4年前 , 30F
法官強行正當化了“因覺被陷害故行兇殺人”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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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 02:09, 4年前 , 31F
警察不是他幻想中要害他的人 這是標準義憤殺人 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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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 02:10, 4年前 , 32F
此例一開後患無窮,被罵也是應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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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 02:10, 4年前 , 33F
他哪裡沒有傷害人的企圖,他不是覺得警察沒天理所以要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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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 02:10, 4年前 , 34F
天行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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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 02:13, 4年前 , 35F
說故事嗎?帶刀不提,自己在那邊臆測,你法律人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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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 02:14, 4年前 , 36F
想太多 嚴重精神疾患的家屬基本上都是避而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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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 02:21, 4年前 , 37F
推這篇理性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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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 02:32, 4年前 , 38F
殺人是一個事實,以上講的那些都是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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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 02:39, 4年前 , 39F
就算他的幻想是事實 他還是正當防衛下過失致死 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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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 02:54, 4年前 , 40F
對但是怕他再犯請在精神病院關到死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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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 02:56, 4年前 , 41F
想要中立客觀,就也應把藏刀理由納入考量,各方面條件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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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 02:56, 4年前 , 42F
整合,而不是只憑藉一條法例決定判決的結果,法律上他被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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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 02:56, 4年前 , 43F
位法官判無罪,但在情理上他無罪嗎?想要一個公正漂亮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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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 02:56, 4年前 , 44F
決而要犧牲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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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 03:05, 4年前 , 45F
推理性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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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 03:10, 4年前 , 46F
所以要殺了人才能強制就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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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 03:40, 4年前 , 47F
他殺人是事實,因為精神病不需要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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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 04:16, 4年前 , 48F
我覺得死者家屬比較無力,然後五年又放出來害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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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 04:52, 4年前 , 49F
請大家支持修法以及文組不能當法官,沒邏輯的人要怎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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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 04:52, 4年前 , 50F
做判斷?法律系改理組,文組去背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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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 07:13, 4年前 , 51F
補票=花錢,不想花錢殺人很正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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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 08:14, 4年前 , 52F
自行選擇不繼續就醫導致病發 刑法第19條3項如何解?
05/03 08:14, 52F

05/03 12:07, 4年前 , 53F
有藥不吃說真的沒啥好同情啦,明知會出事能預防卻無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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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 12:07, 4年前 , 54F
為。這案例減刑說得過,但無罪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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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 12:45, 4年前 , 55F
師爺:你給個翻譯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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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 16:27, 4年前 , 56F
原來不只台大能撿到甩棍,台鐵上也能撿到刀呢
05/03 16:27, 56F

05/04 04:41, 4年前 , 57F
帶刀沒意圖傷人?自衛殺人是不用負責膩?撇除檢方有利證詞,
05/04 04:41, 57F

05/04 04:41, 4年前 , 58F
到底誰才是法盲
05/04 04:41, 5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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