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判決上網了!

看板Gossiping作者 (這一季已結束)時間4年前 (2020/05/02 01:21), 編輯推噓6(718)
留言16則, 13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9/48 (看更多)
這就是"罪"與"惡"混淆再一起造成的結果 罪是道德上的瑕疵, 惡是壞事 一個作壞事(惡)的人心中可以沒有存在邪惡的念頭(犯意=罪) 例如一個在故宮無意摔壞國寶盤子的幼兒 只能說他沒有道德問題(罪孽), 但是做的壞事還是需要得到應有的懲罰賠償 難道故宮會因為不是故意摔破的就免費讓人摔嗎? 現在判決受到爭議, 是因為作惡的人沒有受到應有的罰則~ 但是判決者卻把"被告無罪"扯進來, 認為精神問題是生病導致非本意犯案, 然後就可以免罰~ 處罰應該是由有沒有壞事(惡)來當作基準, 至於犯意(罪)有無只能是份量增減的參考而已 因為 我們與惡的距離 不會等於 我們與罪的距離 ※ 引述《shamanlin (佐藤必須死)》之銘言: : 簡單來說 : 1. 這是個十年被害妄想症的病患 : 2. 吃藥就會好很多 : 3. 可是愛吃不吃,愛停就停,停藥也沒人能對他怎樣 : 4. 所以他停了兩年以上,醫生之前就說停兩年一定復發 : 5. 兇手在殺警察的時候,很明確的認知到對方是警察 : 警察要他下車(因為沒買票)就覺得警察在針對他 : 覺得這樣沒有天理,只能告訴他什麼叫天理 : 就很生氣的拿刀狂捅警察 : 在明確認知對方是警察的情況,覺得沒天理就能捅人 : 然後法官判無罪,五年(搞不好更短)就能出來繼續爬爬走 : 嗯,我真的很希望五年後,法官多跟這個凶手一起搭車呢 : 喔,我忘記法官大概都是有司機開車,哪會去搭火車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31.81.2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88353708.A.666.html

05/02 01:22, 4年前 , 1F
人家法官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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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01:22, 4年前 , 2F
我們與惡的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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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01:22, 4年前 , 3F
你的自由心證跟這次法官的自由心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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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01:26, 4年前 , 4F
這說法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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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01:31, 4年前 , 5F
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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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01:49, 4年前 ,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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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01:52, 4年前 , 8F
推 也有類似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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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02:21, 4年前 , 9F
先去讀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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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02:35, 4年前 , 10F
要說也是是世界各國的立法者把罪跟惡混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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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02:45, 4年前 , 1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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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04:48, 4年前 , 12F
幼兒需賠償,不需受罰,既然要討論ㄧ罪與惡(雖然我覺得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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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04:49, 4年前 , 13F
的定義很怪),那對應的賠償(彌補)跟懲罰也要區分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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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08:07, 4年前 , 14F
那是民法,不是刑法,賠償損失不代表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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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08:08, 4年前 , 15F
因為沒有可罰性,因為他不是正常人並且可以認知違法行為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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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08:08, 4年前 , 16F
控制自己的行為,罰了一點意義也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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