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法律系從大一就教廢死嗎
※ 引述《trohlens (SOSO)》之銘言:
: ※ 引述《clever0705 (小卒)》之銘言:
: : 有點好奇
: : 法律系是從大一就灌輸
: : 不能判死刑的內規嗎
: : 為何法律系這麽容易被洗腦
: : 是不是該回歸聯考制度
: 不是不判死,
: 而是法院通常都沒有能力去論述「為什麼」要判死。
: 實務上認為法院對於「科處死刑並無過度或無明顯不相稱之情」
: 以及「處無期徒刑不能降低犯罪人之社會危險性」均負有實質說明義務,
: 而這些應該考量犯罪者之人格形成及其他相關背景資訊,
: 也就是說需要一堆「證據」來證明。
: 除證據蒐集之麻煩外,
: 論述有無「教化可能」實已偏離法律的「專業」,
: 而較屬於心理學和精神醫學的範疇。
: 問題是,真的能科學的「預知」犯罪者以後不會再犯嗎?
: 我想,不論何種領域的專家都會避免妄下判斷。
: 至於死刑存廢與否,跟道德價值比較有關係,
: 不同立場會得出不同結論。
: 哪個立場聲音較大,法律便會隨波逐流。
: 但法律是人權與公益的調和,不該顧此失彼,仍應尋求兩者的平衡。
政治算計而已
不然死刑根本幾乎類同於自然法,從這就可以獲得理論上基礎。
至於成本、時間、冤獄、社會觀感、道德概念…
都可以由自有歷史以及宗教價值體系、流程保障上避免。
若真要被害人賠償由死刑犯身上榨,可規定超過幾年才能槍斃,之前一直做工償還。
總之,不判死、廢死高尚是種價值觀倒貼的CCR,先射箭再畫靶的結果。
這年頭獎勵從困境爬升突破的人困難,且有挑戰地主權貴地位的危機。
就讓下等人犯得罪來懲罰全民,使之內鬥最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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