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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有死刑也才八年阿118.165.8.184 04/23 18:38
27F→: 因為法律系對法律的認識不那麼素樸而已118.165.9.149 04/12 00:45
28F→: 至少不會幻想包青天和虎頭鍘能解決問題118.165.9.149 04/12 00:46
30F→: 對法律的期待也不會那麼高118.165.9.149 04/12 00:46
43F→: 訂定法律跟學法律沒什麼關係118.165.9.149 04/12 00:50
54F→: 台灣法律人學的是西方法律系統,跟法家118.165.9.149 04/12 00:51
55F→: 沒有關係118.165.9.149 04/12 00:51
71F→: 西方法律講求嚴謹,不是隨隨便便說人不是人118.165.9.149 04/12 00:54
76F→: 不用阿苗,我來都行118.165.9.149 04/12 00:55
82F→: 我試過很多次了,人多沒意思118.165.9.149 04/12 00:57
83F→: 你代表好不好118.165.9.149 04/12 00:57
94F→: 其實我個人也沒那麼反反廢死118.165.9.149 04/12 00:59
100F→: 只是理性上死刑性價比較低118.165.9.149 04/12 01:00
103F→: 以制度來說缺點比較大而已118.165.9.149 04/12 01:01
104F→: 屬於比較爛地的制度118.165.9.149 04/12 01:01
113F→: 真正的廢死見解就是死刑沒什麼好處118.165.9.149 04/12 01:02
116F→: 但死刑有一些難以解決的問題這樣118.165.9.149 04/12 01:02
119F→: 那就是你所謂的好處阿,就是安慰受害者118.165.9.149 04/12 01:03
124F→: 但這個在法律系統邏輯有點奇怪118.165.9.149 04/12 01:04
127F→: 如果真有人想討論還是一對一好了118.165.9.149 04/12 01:05
130F→: 一次討論一個論點,有人有興趣我就談118.165.9.149 04/12 01:05
131F→: 不然就算了118.165.9.149 04/12 01:05
134F→: 有人有興趣的話請指明喔,沒有也沒關係118.165.9.149 04/12 01:06
143F→: 每個人廢死的想法不見得一樣,我只能代表118.165.9.149 04/12 01:08
146F→: 自己118.165.9.149 04/12 01:08
154F→: 永久隔離就無期徒刑跟死刑沒必然邏輯118.165.9.149 04/12 01:10
157F→: koexe 不是說沒辦法撫平喔118.165.9.149 04/12 01:10
160F→: 而是不認為撫平受害者是法律的應該負擔118.165.9.149 04/12 01:11
161F→: 的功能,或者至少不是刑法118.165.9.149 04/12 01:12
170F→: 修復式就更不可能死刑啦~118.165.9.149 04/12 01:13
174F→: koexe大有興趣了解嗎,你有點誤會了118.165.9.149 04/12 01:14
177F→: 有興趣我可以解釋118.165.9.149 04/12 01:14
188F→: 法學序論有一個問題:法律是萬能的嗎?118.165.9.149 04/12 01:15
189F→: 相對還有一個問題:法律是無能的嗎?118.165.9.149 04/12 01:15
195F→: 我說誤會是誤會我說的,不是別人說的118.165.9.149 04/12 01:16
199F→: 我的意思是撫平受害者不是刑法的責任118.165.9.149 04/12 01:16
202F→: 答案是法律既不是萬能也不是無能118.165.9.149 04/12 01:17
203F→: 法律是有限的118.165.9.149 04/12 01:17
206F→: 但民眾時常會期待法律擔負他無法擔負的功能118.165.9.149 04/12 01:17
207F→: 例如撫平受害者118.165.9.149 04/12 01:18
210F→: 如果你認同刑法不用撫平受害者118.165.9.149 04/12 01:19
214F→: 那考慮用刑的時候就不用考慮受害者滿不滿意118.165.9.149 04/12 01:19
215F→: 大法官解釋是有限的,就是解釋憲法118.165.9.149 04/12 01:20
216F→: 而解釋憲法就是用來限制法律的118.165.9.149 04/12 01:20
222F→: 你認為這種文字能說明什麼表示你對法律118.165.9.149 04/12 01:22
223F→: 沒甚麼概念118.165.9.149 04/12 01:22
227F→: 對,解釋法律是很專業的,不是隨便說就行118.165.9.149 04/12 01:22
231F→: 算了啦~ 一人一句很沒意思118.165.9.149 04/12 01:24
236F→: koexe大你有興趣我們一對一談一個論點118.165.9.149 04/12 01:24
239F→: 不然我也夠了118.165.9.149 04/12 01:25
244F→: 我辯不過你應該很難118.165.9.149 04/12 01:25
248F→: k大接戰嗎?118.165.9.149 04/12 01:26
251F→: 論點給你挑沒問題118.165.9.149 04/12 01:26
254F→: 我們可以先討論刑法是否必須撫平受害者118.165.9.149 04/12 01:27
258F→: k大要討論嗎?118.165.9.149 04/12 01:28
265F→: 給我一個確定吧 K大和我討論刑法功能118.165.9.149 04/12 01:29
268F→: 不一定是辯輸贏,但至少這個點上理性溝通118.165.9.149 04/12 01:30
271F→: k大要討論嗎?118.165.9.149 04/12 01:30
282F→: 推文也可以根據主題對話阿118.165.9.149 04/12 01:32
287F→: 就只是自說自話重複自己信念很無趣118.165.9.149 04/12 01:33
291F→: 兩個人辯證一下,看有沒有辦法動搖一下118.165.9.149 04/12 01:33
298F→: 這種公共議題大家都拿一種簡單信念118.165.9.149 04/12 01:35
299F→: 其實可以溝通的,我試過好幾次118.165.9.149 04/12 01:35
302F→: 我不是否定你只是說檢視一下118.165.9.149 04/12 01:35
306F→: 刑法真的能/需要撫平被害者嗎?118.165.9.149 04/12 01:36
309F→: 我寫過很多文了,我喜歡跟有興趣談的人對話118.165.9.149 04/12 01:36
313F→: 哦 P大你要跟我談嗎?118.165.9.149 04/12 01:37
316F→: 爭議是國家可不可以剝奪生命權?118.165.9.149 04/12 01:37
323F→: 你這題我沒寫過118.165.9.149 04/12 01:38
324F→: 我先跟P大聊118.165.9.149 04/12 01:39
326F→: 就我學過有一個理論確實是認為不能剝奪生命118.165.9.149 04/12 01:39
328F→: 原因是生命權位階最高,不可能放棄118.165.9.149 04/12 01:40
330F→: 什麼意思我解釋一下118.165.9.149 04/12 01:41
332F→: 因為民主社會人的權利是讓渡給政府118.165.9.149 04/12 01:41
334F→: 但是生命權在邏輯上不能讓渡118.165.9.149 04/12 01:42
336F→: 因為是推文我簡單講,不懂再仔細點118.165.9.149 04/12 01:42
338F→: 我是還好,我沒覺得一定不行(剝奪生命)118.165.9.149 04/12 01:43
340F→: 我只是說有這個理論和邏輯118.165.9.149 04/12 01:43
343F→: 是,但是法律體系就是這樣建構起來的118.165.9.149 04/12 01:43
344F→: 我是說社會契約論,確實是現代國家核心精神118.165.9.149 04/12 01:44
347F→: 抱歉喔,我只針對P大其他意見我不一定看到118.165.9.149 04/12 01:45
350F→: 我同意,但你要形成社會制度一定要建立在118.165.9.149 04/12 01:45
353F→: 在某個清晰的理論上,不然不可能有共識118.165.9.149 04/12 01:45
356F→: 也沒有進度和理解的脈絡,會沒有理性可言118.165.9.149 04/12 01:46
357F→: 所以你必須去挑戰那個理論118.165.9.149 04/12 01:46
358F→: 這些理論就是這些歷史裡的人處理這些問題118.165.9.149 04/12 01:47
360F→: 所形成的118.165.9.149 04/12 01:47
363F→: 你所謂的歷史是中國歷史嗎?118.165.9.149 04/12 01:48
366F→: 我們的法律是西方法律,歷史也是西方歷史118.165.9.149 04/12 01:48
368F→: 傳統也是西方傳統118.165.9.149 04/12 01:48
370F→: 我們在哪個國度?118.165.9.149 04/12 01:48
373F→: 是阿,就好像我們買了一台歐洲車118.165.9.149 04/12 01:49
377F→: 你總不能讓馬來拉吧118.165.9.149 04/12 01:49
379F→: 我們社會並沒有這種價值觀共識阿118.165.9.149 04/12 01:50
382F→: 你制度用人家的,就要了解人家的原理118.165.9.149 04/12 01:50
384F→: 不然這個車(制度)就會矛盾出問題118.165.9.149 04/12 01:51
387F→: 所以你們現在要推翻社會契約論?118.165.9.149 04/12 01:51
394F→: 都可以質疑,只是要針對理論118.165.9.149 04/12 01:52
401F→: 你可以反社會契約,但你要讓我知道,才能118.165.9.149 04/12 01:52
405F→: 討論阿 因為論點建立在理論上118.165.9.149 04/12 01:53
412F→: OK 怎麼說?118.165.9.149 04/12 01:53
419F→: 什麼不是? 沒有理性模型思考社會怎麼成立?118.165.9.149 04/12 01:54
423F→: 我只是提出一個理論的邏輯118.165.9.149 04/12 01:55
426F→: 你可以針對這個邏輯討論嗎?還是只是掀桌子118.165.9.149 04/12 01:56
429F→: 對,但是法律有借用這些想像118.165.9.149 04/12 01:56
431F→: 不然為什麼要交稅,為什麼能投票?118.165.9.149 04/12 01:57
434F→: 台灣並沒有一種有強制力的傳統118.165.9.149 04/12 01:57
435F→: 那就很好,針對理論反駁很棒118.165.9.149 04/12 01:58
440F→: 怎麼說不通呢?118.165.9.149 04/12 01:58
442F→: P大很厲害我簡單說他就get到了118.165.9.149 04/12 01:58
446F→: 什麼社會價值這種說法歧異都很大118.165.9.149 04/12 01:59
449F→: 所以P大的論點就是法律應以傳統道德文化為118.165.9.149 04/12 01:59
456F→: 優先,我覺得P大這樣清楚表達自己立場超棒118.165.9.149 04/12 02:00
461F→: 但我很不認同這種理念诶P大118.165.9.149 04/12 02:00
463F→: 我超討厭傳統,我也不喜歡中國文化118.165.9.149 04/12 02:01
465F→: 我也不喜歡這種情勒的文化,怎麼辦?118.165.9.149 04/12 02:01
468F→: 我覺得所謂人情義理有夠含糊,怎麼公正?118.165.9.149 04/12 02:03
471F→: 我不喜歡就表示這不是共識,你可以喜歡118.165.9.149 04/12 02:04
472F→: 但為什麼我要聽你的?118.165.9.149 04/12 02:04
477F→: 司法的謙抑性也是西方理論和傳統阿118.165.9.149 04/12 02:05
479F→: 為什麼這個就接受那個就否定?118.165.9.149 04/12 02:05
482F→: 完全認同!!P大那一句118.165.9.149 04/12 02:06
483F→: 不可任意憑自己邏輯思考以為社會該如何118.165.9.149 04/12 02:06
486F→: 所以我不用認為需要尊重某種我不確定的傳統118.165.9.149 04/12 02:07
488F→: 對吧118.165.9.149 04/12 02:07
542F→: P大你很明顯有一個法律要符合人情義理118.165.9.149 04/12 02:20
544F→: 的前提 但甚麼是人情義理? 是客觀的嗎?118.165.9.149 04/12 02:21
548F→: 抱歉我剛暫離了一下 ,有"急"事118.165.9.149 04/12 02:22
551F→: 所以人情義理不見得能處理爭議的嗎?118.165.9.149 04/12 02:22
554F→: 那為什麼死或廢死是符合人情義理的呢?118.165.9.149 04/12 02:23
557F→: 雙方是否都可以主張自己符合人情義理118.165.9.149 04/12 02:23
564F→: 這是您的判斷,是一句斷言,如果人不認同呢118.165.9.149 04/12 02:24
571F→: 所以當要做出實際決策時,人情義理派不上118.165.9.149 04/12 02:25
572F→: 用場 ,反而變成說不過時的一種拖延戰術?118.165.9.149 04/12 02:25
576F→: 再重申一次喔,我沒看p大以外的對話118.165.9.149 04/12 02:26
588F→: P大您沒有在說理,都是您個人的期望而已118.165.9.149 04/12 02:28
593F→: 過失殺人無期徒刑會不會太誇張><118.165.9.149 04/12 02:28
599F→: 您這個想法完全違法最根本的刑法理念118.165.9.149 04/12 02:29
603F→: 現代刑法的基本是期待可能性118.165.9.149 04/12 02:30
609F→: 過失致死,是大家都不用開車醫生不用開刀了118.165.9.149 04/12 02:30
618F→: 那殺人要死的理由是甚麼?118.165.9.149 04/12 02:32
628F→: 一個理論有用是因為能解決問題對嗎?118.165.9.149 04/12 02:33
630F→: 可是您的人情義理論解決不了問題啊118.165.9.149 04/12 02:33
632F→: 有共識當然沒問題,但各執一詞怎麼判斷對錯118.165.9.149 04/12 02:34
637F→: 如果不能解決爭議,是不是可以先擱置人情義118.165.9.149 04/12 02:34
643F→: 我幫您整理一下您看同意否118.165.9.149 04/12 02:35
644F→: 您所謂的人情義理其實就是社會共識118.165.9.149 04/12 02:36
647F→: 或簡單說就是民意,是嗎?118.165.9.149 04/12 02:36
652F→: 有人認為就是有良知才廢死阿118.165.9.149 04/12 02:37
656F→: 您怎麼否定這種對良知的解釋呢?118.165.9.149 04/12 02:38
659F→: 我認同這種想法阿,我可以跟您解釋118.165.9.149 04/12 02:38
662F→: 您為什麼會認為殺一個人才是有良知的行為呢118.165.9.149 04/12 02:39
669F→: 我覺得不要太仇法官吧 這事上118.165.9.149 04/12 02:40
670F→: 現行沒有廢死,法官也有判死阿118.165.9.149 04/12 02:40
677F→: 對對 這一句對您說的SCAR大118.165.9.149 04/12 02:41
683F→: 我不否定您的價值判斷,但良知顯然很不明確118.165.9.149 04/12 02:42
684F→: 所以良知也不能解決問題這是我的主張118.165.9.149 04/12 02:42
685F→: 一個人不想殺人很難說他沒有良知118.165.9.149 04/12 02:43
689F→: 法官只負責依據法律判案,還希望什麼?118.165.9.149 04/12 02:43
693F→: 現狀就是這樣啊118.165.9.149 04/12 02:44
697F→: 所以我跟P大的主題應該可以結束了118.165.9.149 04/12 02:45
698F→: 我們討論的是國家是否不能剝奪人民的生命權118.165.9.149 04/12 02:45
700F→: 我說有這個理論,但我個人立場不絕對118.165.9.149 04/12 02:45
704F→: 沒有阿,要改變什麼?118.165.9.149 04/12 02:46
706F→: 我只是說跑題談太多您個人的信念118.165.9.149 04/12 02:46
709F→: 我覺得夠了118.165.9.149 04/12 02:47
710F→: 談一下國家要求當兵的問題118.165.9.149 04/12 02:47
714F→: 套用同一個理論其實剛好可以說明118.165.9.149 04/12 02:47
721F→: 就是當兵沒有剝奪生命權,也不能剝奪118.165.9.149 04/12 02:48
725F→: 當兵打仗可能會死,只能說有死亡的危險118.165.9.149 04/12 02:48
728F→: 所以這個剛好說明如果國家要你必死118.165.9.149 04/12 02:49
734F→: 你就不會願意當兵,這就是生命權不讓渡118.165.9.149 04/12 02:49
738F→: 不是道德上不可以,而是技術上不可以118.165.9.149 04/12 02:50
742F→: 督戰隊是讓你冒高的生命危險交換更高的生命118.165.9.149 04/12 02:50
746F→: 危險,如果向前必死,督戰隊也沒用118.165.9.149 04/12 02:51
752F→: 所以打仗的例子說明了生命權不可讓渡的理論118.165.9.149 04/12 02:52
754F→: 我不反對P大的看法,我也不認為這個理論絕118.165.9.149 04/12 02:53
755F→: 對,我本來就不認為國家絕對沒有權利剝奪118.165.9.149 04/12 02:53
757F→: 生命,我不反廢死,跟這個無關118.165.9.149 04/12 02:54
758F→: 這樣我跟P大討論完了,多少有溝通到吧118.165.9.149 04/12 02:55
762F→: 嗯嗯 感謝P大118.165.9.149 04/12 02:56
766F→: scar大,因為要你死你就不會理國家了118.165.9.149 04/12 02:57
767F→: 是這個意思118.165.9.149 04/12 02:57
771F→: 再說精細一點,邏輯是這樣118.165.9.149 04/12 02:58
772F→: 按理說如果要人民死人民一定會拒絕118.165.9.149 04/12 02:59
777F→: 可見人民一開始就沒有同意政府對人民生命118.165.9.149 04/12 02:59
779F→: 剝奪的權力,應此推論出政府無權剝奪生命118.165.9.149 04/12 03:00
781F→: 不知道這樣能了解這個理論邏輯嗎118.165.9.149 04/12 03:00
794F→: 大家說得我都同意,只能說有爭議118.165.9.149 04/12 03:03
798F→: 生命權不能剝奪作為廢死的唯一理由還蠻薄弱118.165.9.149 04/12 03:04
801F→: 對 tamama大的想法也很合理,所以這個理論118.165.9.149 04/12 03:04
803F→: 也有道理118.165.9.149 04/12 03:05
809F→: 對,對國家的概念也不是一言堂118.165.9.149 04/12 03:07
811F→: 這些都會影響對法律的理解118.165.9.149 04/12 03:07
813F→: 對西方而言沒有轉換問題,這是他們文化發展118.165.9.149 04/12 03:08
814F→: 脈絡118.165.9.149 04/12 03:08
815F→: 就是某個時代某個理論佔據了主導地位118.165.9.149 04/12 03:09
816F→: 而我們照搬過來,但我們精神內核118.165.9.149 04/12 03:10
817F→: 沒有118.165.9.149 04/12 03:10
825F→: 真的刑法總論讀過觀念多少會多元一點118.165.9.149 04/12 03:13
826F→: 仇視法律人其實沒什麼好118.165.9.149 04/12 03:13
827F→: 沒有法律人只是沒有法律,不會更好118.165.9.149 04/12 03:13
831F→: 權力的本質是話語權,也就是講道理118.165.9.149 04/12 03:15
832F→: (如果運氣好文明的話)118.165.9.149 04/12 03:15
833F→: 我反死的理由主要也是誤判118.165.9.149 04/12 03:15
835F→: 是啦 話語權本身跟正確也沒甚麼關係36.224.174.224 04/12 03:17
836F→: 但總比不講理好吧36.224.174.224 04/12 03:18
837F→: 更重要的是人民有權在自己手上36.224.174.224 04/12 03:18
32F→: 簡單講你覺得方便,但其實要漲五塊223.140.175.133 02/11 15:16
12F→: 外食要便宜就低薪,要高薪就自己煮218.172.133.208 01/29 18:06
11F→: 成本70賣150算很良心218.172.133.208 01/29 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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