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富二代率眾毆死保全 公訴不受理

看板Gossiping作者 (肥仔不能亡)時間4年前 (2020/02/28 15:23), 編輯推噓10(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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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判決書的內容: 1.檢察官起訴傷害致死(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之罪) 2.鑑定報告認為「外傷僅為不足 以致死之右後枕部頭皮下出血之表淺傷,被害人頭部、身 體 內之臟器及四肢、軀幹均無明顯出血或骨折」。 3.法官認為「推攻擊被害人 之臉部、頭部、肩頸部、右手等處,惟所攻擊之部分均非在足 以致重傷、死亡之身體部位如心臟、肝臟等,且被告張群 倫等人於攻擊頭部時,被害人並 將右手反舉保護頭部直接受創,再者,自被告張群倫先伸手推被害人迄被告張群倫中止攻擊 或挑釁之動作時間僅在23秒內(見勘驗筆錄擷圖10至67 ,本院卷第205 至234 頁),且並 非在這短暫時間內為持續不斷之攻擊,顯見被告等人所毆打於被害人身體之傷勢,係不足以 致死」,簡單說就是被告打被害人的臉,但莫名其妙被害人就死了,這個死亡結果是源於被 害人心臟病發。 4.問題來了:正常打架的時候會預料到被打的人因為心臟病發死掉嗎? 法官認為不會「本件被害人本身身型肥胖、心臟肥大之情形下,因而可能因外在或內在激, 增加心臟負荷,進而促使心臟病發作死亡,則被告張群倫等人之傷害行為與被害人死亡結果 之間,是否具 有「相當」因果關係,即有可疑。」 5.所以法官認為應該只是傷害罪(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傷害罪是告訴乃論,被告的家屬 撤回告訴,所以法官只能職權判不受理。 這裡的疑問有兩個啦 1.正常打架的時候會預料到被打的人因為心臟病發死掉嗎? 2.家屬明明可以繼續告下去,然後附帶民事賠償,這樣既可以拿到錢又可以讓8+9下去,為 什麼最後卻和解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141.17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82874584.A.8AC.html

02/28 15:25, 4年前 , 1F
你以為家屬會在這邊回答你嗎
02/28 15:25, 1F

02/28 15:25, 4年前 , 2F
和解就不用告了吧 要看怎麼談的阿
02/28 15:25, 2F

02/28 15:25, 4年前 , 3F
2的問題 前幾篇有給你答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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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8 15:26, 4年前 , 4F
當然 在鬼島要讓對方不敢不和解方法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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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8 15:26, 4年前 , 5F
電一下心臟看看有沒有外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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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8 15:27, 4年前 , 6F
和解搞不好錢還比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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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8 15:28, 4年前 , 7F
和解正常一定比較多錢啊,告完都沒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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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8 15:28, 4年前 , 8F
電一下而已哦,他自己不跳也沒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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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8 15:28, 4年前 , 9F
想想是一條人命,法官可以因為父母不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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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8 15:28, 4年前 , 10F
追究而不受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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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8 15:29, 4年前 , 11F
不告不理ㄣ
02/28 15:29, 11F

02/28 15:30, 4年前 , 12F
資進黨開的法院,有錢人讚讚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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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8 15:30, 4年前 , 13F
選擇討公道或錢,在無數案例和劇情中早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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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8 15:34, 4年前 , 14F
資進黨開的法院 就是有錢判生 沒錢判死
02/28 15:34, 14F

02/28 15:34, 4年前 , 15F
黑道惹不起阿 有錢拿就偷笑了
02/28 15:34, 15F

02/28 15:39, 4年前 , 16F
垃圾法官,最該在路上被打死
02/28 15:39, 16F

02/28 15:41, 4年前 , 17F
8+9有錢賠? 他爸媽不賠拿不到錢
02/28 15:41, 17F

02/28 15:48, 4年前 , 18F
他不知道會死但死了 過失致死阿 公訴
02/28 15:48, 18F

02/28 16:01, 4年前 , 19F
第二個問題在你寫出8+9時應該就有答
02/28 16:01, 19F

02/28 16:01, 4年前 , 20F
案了
02/28 16:01, 20F

02/28 16:34, 4年前 , 21F
不是有一條過失致死,怎不判這條?
02/28 16:34, 21F

02/28 20:17, 4年前 , 22F
推文只會該該叫 怎不回答家屬幹嘛撤告
02/28 20:17, 2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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