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富二代率眾毆死保全 公訴不受理

看板Gossiping作者 ( )時間4年前 (2020/02/28 15:16), 編輯推噓-4(8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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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id725 (凱道基德)》之銘言: : ※ 引述《b89207040 (黃卓盛)》之銘言: : : 讓我們複習一下 : : 民國107 年8 月6 日 : : 富二代率友毆死社區保全 父代子致歉被爆是「地下區長」 : : : : 本件公訴不受理。 : 你xp漏了一段最重要的 : 刑事第三庭 審判長 法官蕭文學 法官葛名翔 法官陳海寧 :   : 大家注意了 以後遇到這幾個法官 自己心裡要明白 : 有錢判生 無錢判死 知道嗎? : 不要兇手被輕縱還在那邊哭三小 你窮不是該死 是罪該萬死 懂? : 每年一到228 成天喊說誰被打死好可憐喔 : 結果現在是你被打死是你有病 : 那我看228被打死那些人也都是有病才會被國民黨打死了 : 國民黨看到沒有 : 只要把這些人都說成是自己死的 哪還需要每年228都出來道歉反省? : 我建議把這些法官跟律師送到日本去 : 這樣子731部隊跟南京大屠殺葛屁的人 都是有病自己死的 大日本帝國一點錯都沒有 : 安倍晉三:幹你娘我怎麼都沒想到 還是台灣人厲害! : : 在一般情形不會造成死亡之結果。是本件被害人本身身型肥胖、 : : 心臟肥大之情形下,因而可能因外在或內在刺激, : : 增加心臟負荷,進而促使心臟病發作死亡, : : 而被告張群倫等人亦不具有特殊之醫學專業知識或經驗,且亦非受有特殊格鬥、 : : 武術訓練之人,自無從預見其等所為將造成被害人死亡之結果, : : 是就被告張群倫等人所為傷害行為時,對於引起被害人死亡之加重結果, : : 在客觀上非為一般人所能預見,而主觀上更無預見之可能, : : 即與傷害致死之加重結果犯要件不符,自難論以傷害致死之刑責。 : 噓 bluesox: 法官的智商堪慮.......有那個人身體完全 223.137.5.83 02/28 14:30 : → bluesox: 沒病 223.137.5.83 02/28 14:31 : → berylgreen: 垃圾 49.217.99.243 02/28 14:32 : 推 wino: 扯 誰判的 114.136.227.118 02/28 14:32 : → mysterydream: 勞工沒過勞死 是自己本身有病差不多 101.12.250.200 02/28 14:32 : 推 tobbiam: 這就是817所選擇的優質司法改革 111.83.164.220 02/28 14:32 : 民進黨司改改了四年 改出來一坨拉基 : 被害者被打就要求被害者十八般武藝樣樣精通 : 只能用不會造成加害者傷害的方式自衛 禁止你反擊 : 人家拿鋁棒打你 你徒手推開人家結果被判刑 : 壯漢遭鋁棒毆推人一把遭判刑 館長5字嗆法官判決 : https://gotv.ctitv.com.tw/2018/05/889378.htm : 加害者打人就說加害者不會功夫 打死人不怪他 : 幹 記者沒告訴你的事: 被告4人之行為,即不該當傷害致死罪之構成要件,而僅構成普通傷害罪,而本案告訴人 即被害人之父親楊子儀、母親陳諭萱業與被告張群倫、謝展澤、游証傑、謝逸鈞達成和解 並撤回告訴。揆諸上開法條規定及說明,本件自應為不受理之判決。 翻譯:這件只是普通傷害,原告撤告了,所以法院沒有判有罪,也沒有判無罪。 小常識: 1. 真的要動用關係,在檢察官那邊就不起訴了,還輪的到法院嗎? 2. 真的要護航,這件就會是無罪,而不會是不受理。 3. 記者壞或笨是他的事,但不查證就跟著罵就是你的事了。還是你有領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1.180.12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82874208.A.DB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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酸民整天酸記者,結果被記者帶著走,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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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講,法醫證據和雙方已和解才有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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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但記者老實寫就少一條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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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點在於 到底該不該當傷害致死 其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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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死了不起訴太誇張 但是用傷害罪這種微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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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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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這件案子來說是接近50 50 如果沒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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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案子來講是接近50 50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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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在於 你不會投胎就不要跟人起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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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reurl.cc/8lrZNb 79年八里鄉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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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挑一個,投胎時記得要生在有權有錢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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勢的家庭。下輩子當神豬都比當保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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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死了檢察官怎麼可能不起訴 今天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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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去馬路上自殺 被他害到的人都會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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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失致死起訴了 這種找人圍毆的只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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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傷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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徒手傷害怎麼了?槍抵著頭都可以不判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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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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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害罪 人家和解了當然不受理 傷害致死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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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你只敢打出無權無勢的被害人家屬全部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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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就不是這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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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不敢說加害者他爸媽是誰辣。台灣鯛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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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欺善怕惡才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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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檢討 先看看起訴檢察官後院有沒有多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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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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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善怕惡的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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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誰笨,記者就是要社會的民眾憤怒,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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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死了可以撤告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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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下交易那麼好查證,貪官就不會如此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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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你都知道"動用關係"在檢察官那邊就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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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笨蛋還會這麼明顯在檢察官那邊就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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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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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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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不會比法官好處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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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查公訴就不同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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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就知道是收賄,這種事還能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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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是普通傷害就有問題了,別人餵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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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就吃什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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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這就是典型台灣法律人的嘴臉…很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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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要怪死者投錯胎活該作保全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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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簡單,好和諧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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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可以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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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後有錢人想怎麼打就怎麼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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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和解起訴?沒關係普通傷害而已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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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一堆人還在不起訴,這篇說清楚了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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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案子有起訴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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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三大亂源 法律財經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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