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台大要教部速聘管中閔 李茂生酸:這2點優於國家法令?已回收
先不說教育部找了好久,還找不到法令這件事情。
其實大學自治是憲法位階的原則,對於學術自由的制度性保障。
如果法令無正當理由侵害大學自治,是會被認定無效的。
所以大學自治,確實是高於法令的。
一個違憲法令而無效的,確實是比一個合法的行政規則還blue的。
不過最終,行政院要把他依哪個「法」講出來,才有辦法討論這個法令的效力。
教育部這樣心安理得,幹嘛公文這樣閃閃躲躲~~~
※ 引述《ab4701387d (俺はptt写楽です)》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 例如蘋果日報、奇摩新聞
: 自由
: 2.完整新聞標題:
: ※ 標題沒有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 台大要教部速聘管中閔 李茂生酸:這2點優於國家法令?
: 3.完整新聞內文:
: ※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 違者刪除(政治類水桶3個月),貼廣告也會被刪除喔!
: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教育部日前駁回台大校長遴選結果,台大則在12日召開臨時校務會議,決議要教育部「依法盡速發聘」,教育部則發聲明稿回應,要求台大儘速重啟遴選程序,補正瑕疵。對此,台大法律系教授李茂生在臉書酸說,「難道大學自主與校內行政規則,會優於國家法令?」。
: 李茂生表示,「是不太懂政治與外交啦,不過聽說台大決議獨立了。在這種情形下,除了大學自主與校內行政規則優於國家法令這兩點以外,不知法律方面的論述準備好了沒?」
: 李茂生文末也不忘自嘲,「其實我不太懂行政法啦!」其他網友則留言「校內行政規則優於國家法令?!(嚇到吃手手...)」、「不用全民公投就可獨立~厲害了~台大~聽說有財團在撐腰? 以後經費可向財團拿~順便改名台哥大大學」、「能自己募款不拿教育部的錢才是真獨立。」、「對抗體制還是要國家補助的台大爺們式獨立」。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424641
: 5.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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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大學店獨一獨好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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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violetking (140.112.125.206), 05/14/2018 13: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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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只看條文,那中文系就可以解釋憲法了.....
釋字第 380 號 理由書
大學法細則就共同必修科目之研訂等規定違憲?
憲法第十一條關於講學自由之規定,以保障學術自由為目的,學術自由之保障,應自
大學組織及其他建制方面,加以確保,亦即為制度性之保障。為保障大學之學術自由,應
承認大學自治之制度,對於研究、教學及學習等活動,擔保其不受不當之干涉,使大學享
有組織經營之自治權能,個人享有學術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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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師在刑法上的見解,確實很值得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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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連領導人都無法決定的自治權,根本就是個笑話。
對岸的一堆自治區就是例子(Ex.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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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自治≠只有學生意見≠只能遵照DPPer的意見(何況代表性.....)。
況且即使是DPPer的意見,有道理一樣是支持。
只是有沒有道理,還是自助餐大家自有公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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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的聲音很重要,但是學生、教授、職員、校友大家都是成員之一。
不是只有學生可以獨佔發言權,更何況是一群代表性都令人質疑的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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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幹麻花時間資源讓大學搞個遴選會,搞個十個月然後只選出一位。連個候補的都沒有。
如果真的不是自治權,教育部有種就官派一位呀!!反正跟自治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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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只是高等行政法院的一個判決,最高行政法院上一次做判例是99年的時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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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大學法已經沒有說要教育部核准(同意)了。
再者,你終於同意是自治權了。
最後,上級機關可以督導指證,但是針對自治權,請拿到法律授權。否則就是侵害自治。
組織法上的主管機關,只是針對不同種類事件的分工合作。
你能做甚麼,怎麼做。仍然需要有作用法的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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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判又如何?該不會認為判決有等同憲法或是法律的效力吧?
不合己意時就是恐龍,合己意時就是聖經??
※ 編輯: violetking (140.112.125.206), 05/14/2018 14: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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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獨立根本就是假議題。
難道教育部想要玩,國立大學不受大學自治保障。還是私立大學就可以不受國家監督。
不管是走哪條路,都只能說厲害了我的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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