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台大要教部速聘管中閔 李茂生酸:這2點優於國家法令?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On my way)時間6年前 (2018/05/14 19:10), 6年前編輯推噓-6(253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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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violetking (夢想就在前方(♂))》之銘言: : 先不說教育部找了好久,還找不到法令這件事情。 : 其實大學自治是憲法位階的原則,對於學術自由的制度性保障。 : 如果法令無正當理由侵害大學自治,是會被認定無效的。 : 所以大學自治,確實是高於法令的。 : 一個違憲法令而無效的,確實是比一個合法的行政規則還blue的。 : 不過最終,行政院要把他依哪個「法」講出來,才有辦法討論這個法令的效力。 : 教育部這樣心安理得,幹嘛公文這樣閃閃躲躲~~~ 一. 基本常識: 1. 台大是行政機關. 2. 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是受委託執行公務的團體(視為行政機關). 以上單位執行校長遴選事務皆屬行政行為. 二. 違法之處. 1. 台大身為行政機關, 自始即知遴選委員蔡明興與校長候選人管中閔之關係, 卻未對此善盡監督之義務, 形成僅對管中閔有利之局面, 有違一般法律原則. (行政程序法第4條 行政行為應受法律及一般法律原則之拘束。) 一般法律原則裡面包括行政機關行政要公平(公平原則), 不是法律沒有明訂就可以大小眼. 另, 行政程序法 第9條: 行政機關就該管行政程序,應於當事人有利及不利之情形,一律注意。 2. 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受委託執行公務, 對於應清查之事務未詳盡清查, 致生爭議, 除違反行政程序法第9條外, 亦違反同法 第36條: 行政機關應依職權調查證據,不受當事人主張之拘束, 對當事人有利及不利事項一律注意。 -- 大概就這樣. 台大在教育部不核准的那一刻起就只剩兩條路可以走. 1. 堅持不重啟遴選. 堅持多久, 就等於多久沒校長. 我想教育部根本不會在意就是. 或許台大自己也不在意?? 2. 乖乖的重走程序. 另外, 當事人之一的管中閔應該有權就擬任公務員之權提出救濟. 不過話說這麼多. 某群人大概還是會跳針合法啦黨工啦有的沒的. 在上次520的異常帳號事件後, 這種言論的氾濫只能說毫不意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5.172.24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26296221.A.BCD.html

05/14 19:12, 6年前 , 1F
終於有正常的言論了....
05/14 19:12, 1F

05/14 19:13, 6年前 , 2F
我只是覺得 拖越久 對民進黨傷害越大
05/14 19:13, 2F

05/14 19:13, 6年前 , 3F
是這樣解釋的嗎?
05/14 19:13, 3F
不服的話叫管中閔去找法院啊.

05/14 19:13, 6年前 , 4F
對啊 來拖嘛 看誰經不起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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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19:13, 6年前 , 5F
還在違法
05/14 19:13, 5F
自己開燈看看吧. 你不煩我都煩了.

05/14 19:13, 6年前 , 6F
遴選委員會早就開過會 討論蔡明興與管中閔之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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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19:13, 6年前 , 7F
也許最後法官會這樣認為,但中央的程序是很不正義的~
05/14 19:13, 7F

05/14 19:14, 6年前 , 8F
亂解釋一通,騙騙不懂法律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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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19:14, 6年前 , 9F
當初教育部還說遴選委員會說沒問題就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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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19:14, 6年前 , 10F
中央的程序不正義,這種事會記在每個教職員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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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19:14, 6年前 , 11F
結果遴選委員會真的開會說沒問題 教育部就翻臉不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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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19:14, 6年前 , 12F
這個論述有個很明顯的問題. 1. 在遴選委員會裡面的政府代表, 數量絕對不能對遴選委員會的決策產生決定性的影響. 所以政府代表數量很少, 只有1/5不到(有小數點的都是優先給校方了). 2. 在政府代表數量有限的前提下, 若是事後無法予以監督, 就無法實質上起到監督的機能. 監督監督. 有實質干涉的權限才叫監督. 就跟國會要監督政府所以有權砍預算一樣. 遴選委員會裡面的政府代表可沒有類似的權限, 假如要將遴選委員的政府代表當作受委託執行監督事務之人, 麻煩以下權限開給他們: 1. 對該委員會所有委員與當事人的調查權. 2. 對委員會的違法程序與違法決議具有認定權與否決權. 都沒有的話, 請不要聲稱政府代表有什麼監督權利.

05/14 19:14, 6年前 , 13F
你現在用職權硬逼,或許有機會勝訴,但那又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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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19:15, 6年前 , 14F
一開始就是叫他們重選,把問題釐清,但台大堅持不肯,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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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19:15, 6年前 , 15F
到這麼難看,台大功不可沒,兩邊都慘,管爺最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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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19:15, 6年前 , 16F
我用膝蓋想,都知道中央是針對一個人,針對一個個案解決人
05/14 19:15, 16F
這叫訴諸道德直覺. 簡單來講就是棄大腦而不用.

05/14 19:15, 6年前 , 17F
台大是要監督啥小? 中研院長和副院長是不是也要被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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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19:16, 6年前 , 18F
政府這樣做本來就不正義,你用法理職權解釋有機會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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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19:16, 6年前 , 19F
挺管這一派應該清楚公布遴委會已經審視過管蔡之間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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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19:16, 6年前 , 20F
就算有機會勝訴,但已經失去民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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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19:16, 6年前 , 21F
明明獨董跟副董是利益衝突的關係 還在獨董什麼
05/14 19:16, 21F

05/14 19:17, 6年前 , 22F
管他獨董,副董,還是論文。。。都太針對一個人了
05/14 19:17, 22F

05/14 19:17, 6年前 , 23F
如果有審視過還被擋, 那就是教育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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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19:17, 6年前 , 24F
明明就是資進黨選輸了翻桌 還在什麼重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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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19:18, 6年前 , 25F
資進黨要選到贏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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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19:18, 6年前 , 26F
教育部能不能贏在法律戰? 很難說,但教育部已經輸了正義
05/14 19:18, 26F

05/14 19:19, 6年前 , 27F
剛剛看電視 周春米委員還亂講教育部有決定人選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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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19:19, 6年前 , 28F
教育部就是一直在找帽子扣,反正到底對不對年底就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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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19:19, 6年前 , 29F
05/14 19:19, 29F

05/14 19:20, 6年前 , 30F
一是在證明台大是教育部開的? 520分水嶺又多一項教育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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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19:20, 6年前 , 31F
看有沒有鄉民要到周委員臉書糾正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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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19:20, 6年前 , 32F
1.大學法是特別法 2.未盡義務請舉證 3.教諭部擴權到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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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19:20, 6年前 , 33F
准駁的法源??
05/14 19:20, 33F
1. 特別法僅代表其與普通法牴觸的部分優先適用, 不代表普通法皆不適用. 照你們那種邏輯, 現役軍人適用陸海空軍刑法(特別法), 那就不適用刑法(普通法). 意思是現役軍人殺人放火也都沒有辦法論罪?? 2. 蔡明興當遴選委員, 可以. 蔡明興推薦自家獨董當校長, 有問題. 台大知道這種狀況卻當作沒看見, 一樣有問題. 還是你要跳針說這個不是問題?? 3. 你所說的, 大致上是"無法律明文則教育部無權准駁". 也就是法律規定"送教育部聘用", 教育部就非聘用不可?? 照這種邏輯去推論. 一堆送備查的東西就不能不予備查了. 需要送政府許可的事項也不能不予許可, 是這樣嗎?? 一般來說, 所謂送教育部聘用就代表教育部可以做最終決定. 當然, 這個最終決定一樣受到法律(包括法律原則)拘束. 而行政機關對其主管事項無裁量權的部分, 才會在法律當中明文寫出來. 拿集會遊行法來說: 第 8 條 室外集會、遊行,應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 第11 條 申請室外集會、遊行,除有左列情事之一者外,應予許可: 也就是需要法律規定, 主管機關對其該管事項才會無裁量權之餘地. 套用到目前的問題裡面, 不是反管方需要找出教育部有權准駁的法源, 是挺管方需要找出教育部無權准駁的法源.

05/14 19:21, 6年前 , 34F
有人一直跳針貼圖 卻忽視教育部遴選代表瀆職 可悲
05/14 19:21, 34F
還有 38 則推文
還有 3 段內文
05/14 20:41, 6年前 , 73F
第九條再亂解釋個屁 第九條叫做行政行為可能會對當事
05/14 20:41, 73F

05/14 20:42, 6年前 , 74F
人造成授與利益與不利益之負擔都要注意 你根本在胡說
05/14 20:42, 74F

05/14 20:43, 6年前 , 75F
八道三小 不懂別出來領500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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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20:43, 6年前 , 76F
那中研院的怎麼不說?沒當選就當沒事?不記名投票,你是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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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20:43, 6年前 , 77F
麼確定對管有利的?抹黑還想裝中立
05/14 20:43, 77F

05/14 20:47, 6年前 , 78F
去看跟管同時去選的候選人是怎麼被刷掉就知道整個程序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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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20:47, 6年前 , 79F
多荒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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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20:48, 6年前 , 80F
原PO真的是很有耐心跟這些____解釋 幫你鼓掌
05/14 20:48, 80F

05/14 20:48, 6年前 , 81F
有違法就快去依法處理,還有時間打嘴砲?
05/14 20:48, 81F

05/14 20:54, 6年前 , 82F
八卦還有真人耶!我以為只剩我了!
05/14 20:54, 82F

05/14 20:55, 6年前 , 83F
請說明台大哪裡大小眼?
05/14 20:55, 83F

05/14 20:58, 6年前 , 84F
請前幾樓說明到底有多荒唐聽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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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20:59, 6年前 , 85F
你的論述是對的,那迴避就包山包海了,根本就自由心證.
05/14 20:59, 85F

05/14 21:00, 6年前 , 86F
我也想聽聽多荒唐,別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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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21:09, 6年前 , 87F
誰迴避沒做足你說的算呢~ 以後不斷重選翻桌就靠你了
05/14 21:09, 87F

05/14 21:24, 6年前 , 88F
教育部就不給你核可你能怎樣 瑕疵補正再來說教育部瀆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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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21:30, 6年前 , 89F
整個案子完全就是濫權的因人設事,就是有人裝瞎看不出來
05/14 21:30, 89F

05/14 21:32, 6年前 , 90F
再唬爛阿 如果認為遴選委員會違法,沒有盡監督之責,
05/14 21:32, 90F

05/14 21:32, 6年前 , 91F
那應該是先提案解散委員會。校長候選人都是被推薦的,
05/14 21:32, 91F

05/14 21:33, 6年前 , 92F
甘校長候選人什麼事,為什麼是先不准校長就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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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21:35, 6年前 , 93F
因為遴選會錯 所以沒錯的管不准上任這樣?
05/14 21:35, 93F

05/14 21:37, 6年前 , 94F
如果有問題 請問3名教育部的遴選委員是死了嗎?
05/14 21:37, 94F

05/14 21:53, 6年前 , 95F
沒你這篇我還以為我的腦袋變成跟李茂生一樣的少數說
05/14 21:53, 95F

05/14 21:57, 6年前 , 96F
還在講獨董的咖也敢出來po這篇
05/14 21:57, 96F

05/14 22:00, 6年前 , 97F
講"蔡明興推薦...有問題" 這語氣跟"違法事證明確"有87%像
05/14 22:00, 97F

05/14 22:16, 6年前 , 98F
笑死 3席叫無法監督 台哥大1席叫可以決定性影響力 XD
05/14 22:16, 98F

05/14 22:20, 6年前 , 99F
行政程序法不是只有你爽就好
05/14 22:20, 99F

05/14 22:38, 6年前 , 100F
05/14 22:38, 100F

05/14 22:53, 6年前 , 101F
推。一堆挺管護航派開始崩潰
05/14 22:53, 101F

05/14 22:59, 6年前 , 102F
終於有腦筋清楚的了
05/14 22:59, 102F

05/14 23:12, 6年前 , 103F
大學法是特別法 優於普通法 立論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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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23:17, 6年前 , 104F
法律是人訂出來的 總之不能選舔蛋600顆飛彈那種人
05/14 23:17, 104F

05/14 23:20, 6年前 , 105F
又是個只會抹黑抹紅的 證據呢?
05/14 23:20, 105F

05/14 23:28, 6年前 , 106F
可惜教育部不敢寫法條也不敢駁回,繼續混日子
05/14 23:28, 106F

05/14 23:38, 6年前 , 107F
...胡扯
05/14 23:38, 107F

05/15 00:02, 6年前 , 108F
遴選委員失職推肥貓
05/15 00:02, 108F

05/15 00:12, 6年前 , 109F
因為找不到法條...
05/15 00:12, 109F

05/15 05:47, 6年前 , 110F
這篇很正確。 多用用頭腦吧。別被藍綠綁架
05/15 05:47, 110F

05/15 09:02, 6年前 , 111F
所以教育部可以沒有任何理由就不聘任民選的校長?
05/15 09:02, 111F

05/19 12:32, 6年前 , 112F
民選? 校長甚麼時候是民選的了?
05/19 12:32, 11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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