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台大要教部速聘管中閔 李茂生酸:這2點優於國家法令?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On my way)時間6年前 (2018/05/14 20:51), 編輯推噓-3(10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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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hangbsd (............)》之銘言: : ※ 引述《elmotze (On my way)》之銘言: : : 標題: Re: [新聞] 台大要教部速聘管中閔 李茂生酸:這2點優 : : 時間: Mon May 14 19:10:18 2018 : : 一. 基本常識: : : 1. 台大是行政機關. : : 2. 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是受委託執行公務的團體(視為行政機關). : : 以上單位執行校長遴選事務皆屬行政行為. : : 二. 違法之處. : : 1. 台大身為行政機關, 自始即知遴選委員蔡明興與校長候選人管中閔之關係, : : 卻未對此善盡監督之義務, 形成僅對管中閔有利之局面, : : 有違一般法律原則. : : (行政程序法第4條 行政行為應受法律及一般法律原則之拘束。) : : 一般法律原則裡面包括行政機關行政要公平(公平原則), : : 不是法律沒有明訂就可以大小眼. : 依你所言那中研院的人不用比照嗎?別忘了,就資進黨打的利益迴避影響投票結果 : 遴選委員中中研院跟候選人的關係更密切,更能影響結果! 就算中研院的人也要比照, 那還是一樣的結論. 遴選無效, 程序重來. 不是因為裡面有中研院的狀況, 就會讓程序變得有效. 證明對方也有錯不代表自己是對的. : : 另, 行政程序法 : : 第9條: 行政機關就該管行政程序,應於當事人有利及不利之情形,一律注意。 : : 2. 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受委託執行公務, : : 對於應清查之事務未詳盡清查, 致生爭議, : : 除違反行政程序法第9條外, 亦違反同法 : : 第36條: 行政機關應依職權調查證據,不受當事人主張之拘束, : : 對當事人有利及不利事項一律注意。 : : -- : 同上中研院先出來解釋! : : 大概就這樣. 台大在教育部不核准的那一刻起就只剩兩條路可以走. : : 1. 堅持不重啟遴選. 堅持多久, 就等於多久沒校長. : : 我想教育部根本不會在意就是. 或許台大自己也不在意?? : : 2. 乖乖的重走程序. : 基本上,教育部要遴選委員會出來審視時候就是整件事結束的最好時機 : 教育部有審查,遴選委員一旦說有問題這結果無效,說沒有問題基本上就該發聘書 : 如果是行政瑕疵也不是管而是遴選委員會,這時候就要台大提精進辦法, : 而不是卡著讓依照程序選出來的不上任。 我上篇文章沒有扯到管啊. 管的問題不在這裡. 再說以目前狀況來看也只能先當作管沒問題. 遴選委員會的行政程序出包, 按照"程序不備, 實體不論"這個行政法大原則來說, 不能透過事後程序外之追認這類方式補正. 唯一的方法就是重啟程序. : : 另外, 當事人之一的管中閔應該有權就擬任公務員之權提出救濟. : : 不過話說這麼多. 某群人大概還是會跳針合法啦黨工啦有的沒的. : : 在上次520的異常帳號事件後, 這種言論的氾濫只能說毫不意外. : 救濟的法條要用對,你教育部都不敢說違法哪一條法了,怎去提? : 管去提說教育部不讓他當校長嗎?這理由你會不會想笑? 釋字第 323 號 : : -- : : 推 rpmchaser: 終於有正常的言論了.... 05/14 19:12 : : 推 nini200: 我只是覺得 拖越久 對民進黨傷害越大 05/14 19:13 : : 噓 elfria: 是這樣解釋的嗎? 05/14 19:13 : : 不服的話叫管中閔去找法院啊. : 要找法院先要找法條,現在教育部打死不說法條怎告 : 我沒看過這種找不到法條的去告的有贏,所以教育部打死不在公文上寫違反哪一條法律 : 就是因為找不到,亂用一條就準備被告死吧! 行政訴訟不以政府所為處分理由是否包括法條為限. 簡單來講, 不告就只能當作管中閔他自己放棄權益. : : → DrizztMon: 對啊 來拖嘛 看誰經不起拖 05/14 19:13 : : 噓 hosen: 還在違法 05/14 19:13 : : 自己開燈看看吧. 你不煩我都煩了. : 你們不跳針我都覺得奇怪,管或遴選委員違反哪一條法律? 管尚未證實其違法. 遴選委員會違反"一般法律原則". 假如說行政機關不用管一般法律原則, 那教育部不要說打槍, 就算直接指定台大校長都是對的囉. 照你們說的. 教育部也不用遵守"依法行政"這個一般法律原則啊. : : 噓 KobeRapist: 遴選委員會早就開過會 討論蔡明興與管中閔之關係 05/14 19:13 : : → elfria: 也許最後法官會這樣認為,但中央的程序是很不正義的~ 05/14 19:13 : : → hosen: 亂解釋一通,騙騙不懂法律之人 05/14 19:14 : : → KobeRapist: 當初教育部還說遴選委員會說沒問題就沒問題 05/14 19:14 : : → elfria: 中央的程序不正義,這種事會記在每個教職員身上 05/14 19:14 : : → KobeRapist: 結果遴選委員會真的開會說沒問題 教育部就翻臉不認 05/14 19:14 : : → CindyLara: http://i.imgur.com/ZkDzZyU.jpg
05/14 19:14 : : 這個論述有個很明顯的問題. : : 1. 在遴選委員會裡面的政府代表, : : 數量絕對不能對遴選委員會的決策產生決定性的影響. : : 所以政府代表數量很少, 只有1/5不到(有小數點的都是優先給校方了). : : 2. 在政府代表數量有限的前提下, : : 若是事後無法予以監督, 就無法實質上起到監督的機能. : : 監督監督. 有實質干涉的權限才叫監督. : : 就跟國會要監督政府所以有權砍預算一樣. : : 遴選委員會裡面的政府代表可沒有類似的權限, : : 假如要將遴選委員的政府代表當作受委託執行監督事務之人, : : 麻煩以下權限開給他們: : : 1. 對該委員會所有委員與當事人的調查權. : : 2. 對委員會的違法程序與違法決議具有認定權與否決權. : : 都沒有的話, 請不要聲稱政府代表有什麼監督權利. : 你這個論述也有問題,如果政府機關派的人都沒有權去監督 : 那派幹嘛?要出席這種會議當然都是被授權的人,足以代表該機關行使決定 : 另外所謂遴選就是找不同背景的委員去審查後投票,每個人票都是一樣大小 : 今天你政府單位在遴選可以任意影響結果,那跟官派有什麼不一樣? 今天假如政府單位提不出合理的理由, 你這麼說是對的. 但今天教育部有拿出理由, 台大和遴選委員會的行政瑕疵也就是擺在那裏. 假如連程序問題都不能加以干涉, 那跟無法律狀態有什麼不一樣?? : : → elfria: 你現在用職權硬逼,或許有機會勝訴,但那又如何 05/14 19:14 : : → jkl4141: 一開始就是叫他們重選,把問題釐清,但台大堅持不肯,搞 05/14 19:15 : : → jkl4141: 到這麼難看,台大功不可沒,兩邊都慘,管爺最爽 05/14 19:15 : : → elfria: 我用膝蓋想,都知道中央是針對一個人,針對一個個案解決人 05/14 19:15 : : 這叫訴諸道德直覺. 簡單來講就是棄大腦而不用. : : 噓 Dissipate: 吱障說有瑕疵就有瑕疵,違法就違法 05/14 19:21 : : 推 enso: 這才是正確的。台大當初就該重選,重選還是管,那就是管。 05/14 19:22 : : → enso: 只是管友友們不敢試 05/14 19:22 : 你這個說法很資進黨,如果有行政瑕疵的話,要負責的是台大,而不是管, : 我接觸過的行政瑕疵是改正而不是否決掉結果,除非有違反法律 : 而且在辦法內根本沒有提到獨董要迴避,所以遴選委員會才會說沒有問題 : 今天如果資進黨說有問題,遴選委員會就重選校長,那就是黨意高過一切了 : 那以後各項選舉資進黨都可以任意否決,要否決先提出違法事證 : 所以今天台大才會態度這麼硬,可想而知! 1. 程序不備, 實體不論. 改正的唯一方法就是重啟程序. 2. 政府有給理由. 只是你認為法律沒有明文限制就表示可以亂來. 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不是民間團體. 這個"視為行政機關"除了法有明文的部份外, 還受到很多法律原則的拘束. 3. 台大硬不硬跟他有沒有違法是兩回事. 照你這種邏輯, 教育部也很硬, 行為當然合法對吧?? : : → CindyLara: 硬把不是利益迴避的獨董角色解釋成有問題 本篇的價值0 05/14 19:23 : : → CindyLara: 大學法是特別法 位階比較高對吧 05/14 19:24 : : 推 Rolflin: 你完全無視台大遴選迴避的規定裡面需要迴避的沒有獨董 05/14 19:24 : : 推 azytjr: 依法行政謝謝指教 05/14 19:24 : : → azytjr: https://i.imgur.com/q2aDQmp.jpg
05/14 19:24 : : → CindyLara: 就是她無視所以才說這篇價值為0 ( 廢文 ) 05/14 19:25 : : → CindyLara: 第三條第六款完全打臉本篇 05/14 19:26 -- 人皆可以抱著自我犧牲的心態, 篤信自己願意信奉不渝的信條, 在街頭上高喊脫離現實的主張, 把對其有所質疑的人當成智障. 這都是個人自由, 在不侵害他人權益的範圍內, 當予以尊重. 不過我可能會把這個人當成來亂的, 那是我的自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5.172.24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26302299.A.BAA.html

05/14 20:53, 6年前 , 1F
推 吱吱被打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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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20:53, 6年前 , 2F
你真的很有耐心(拍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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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20:55, 6年前 ,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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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20:56, 6年前 , 4F
所以中研院什麼時候要比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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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20:59, 6年前 , 5F
1. 程序不備, 實體不論。講的冠冕堂皇,那請全國一體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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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到時該不會國家一堆機關學校有半年以上在跑你的補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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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跑啊 這不是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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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21:04, 6年前 , 8F
特別法位階較高 妳的前提根本不存在 還能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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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21:08, 6年前 , 9F
辛苦了 可以下去領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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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21:09, 6年前 , 10F
管犯的錯可能是 擋人財路 所以抹黑的就好像父母被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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樣拼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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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教育部用你的主張寫成公文,但我猜教育部不敢寫拔管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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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違反"一般法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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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21:12, 6年前 , 14F
我一直講是台大遴選會的問題,但還是被上綱到管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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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程序不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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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去看大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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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21:17, 6年前 , 17F
還在講迴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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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21:19, 6年前 , 18F
台大遴選會是台大自己校內的事,台大說沒問題就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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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21:20, 6年前 , 19F
除非你能找到台大遴選會違反哪條法,現在就因為找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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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21:21, 6年前 , 20F
所以只能一直說瑕疵。未來是打算修法啦,不過拿未來法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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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21:21, 6年前 , 21F
斬現在的案,正當性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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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21:22, 6年前 , 22F
台大校長已是兩岸中國共產黨與台灣蔡英文政府的角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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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21:22, 6年前 , 23F
只是彼此找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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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校長由中共支持後 以後就有中共支持的清大交大台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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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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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21:22, 6年前 , 26F
中共最少一魚兩吃 台清交有中國製造不出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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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21:22, 6年前 , 27F
未來文統要鬧學潮時,中共會找“高大上”的理由讓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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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21:23, 6年前 , 28F
的大學鬧倒執政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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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21:23, 6年前 , 29F
你沒看教育部長喔ˊˋ更大條在那邊,真那麼怕快去拔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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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21:33, 6年前 , 30F
腦補阿共介入 證據呢? 又是莫須有的罪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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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21:37, 6年前 , 31F
笑死了 當初2004阿扁兩顆子彈重大爭議,中選會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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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21:38, 6年前 , 32F
重選嗎?還不是阿扁上任,藍營再提當選無效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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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21:40, 6年前 , 33F
垃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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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毛曾說將台灣『黎巴嫩化』,不是指台灣內部共軍與國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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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軍事戰鬥,而是島內不同勢力的對抗影響政治及社會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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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不要臉的躲在推文裡XDDDD 連個狗屁都不懂還裝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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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21:41, 6年前 , 37F
定.大學校長支持學運可以決定政局,台灣民主堪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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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只有美國善于製造政變,中共經驗更豐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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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怎麼放心讓吳茂昆當教育部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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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l629195 你不覺得現在民進黨才是共產黨養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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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21:42, 6年前 , 41F
包括專制的態度 公然藐視法律 扭曲解釋法律 公然說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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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中共 你要養小狗 你會讓大家都知道誰是你養的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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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21:43, 6年前 , 43F
當然是打著正義大旗 卻做一模一樣行為的人 才是內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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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搞台灣的各個公共議題 從內部分化台灣 搞垮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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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新世代在民主制度中成長,對毛蔣的政治鬥爭沒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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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當年主導了校園也是蔣幫慘敗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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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21:53, 6年前 , 47F
台灣沒有侵犯鄰國野心,卻不能不防鄰國的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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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21:59, 6年前 , 48F
對啊 現在民進黨就是主導校園 所以才要搶台大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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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一堆民進黨的黨工學生政治教授 不就跟共產黨一模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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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22:00, 6年前 , 50F
如果共產黨在台灣有內奸 一定就是民進黨 連手法都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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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句"程序不備" 跟"違法事證明確語氣有87%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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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22:13, 6年前 , 52F
證明對方也有錯不代表自己是對的...連對方有錯都證明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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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又算什麼??講一堆你教育部公文就是不敢講違哪一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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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避是要明確寫出來的,照你這種迴避法, 只能選沒有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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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宅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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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知道不能選舔蛋那把600飛彈對準臺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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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00:07, 6年前 , 5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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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00:07, 6年前 , 58F
的沒有違法,但違反法律原則,你知道你在說什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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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一般法律原則」,應該不是你我說了算,否則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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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00:21, 6年前 , 60F
無限上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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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00:21, 6年前 , 61F
這件事唯一的解決方式,不是重啟程序,而是行政訴訟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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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釋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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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00:26, 6年前 , 63F
一直導向釋憲或訴訟是資進黨現在要的吧 連管是違哪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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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00:26, 6年前 , 64F
法都找不出的獨裁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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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07:02, 6年前 , 65F
沒有違法幹嘛重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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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07:05, 6年前 , 66F
照規則來很難? 依法處理很難? 還是法條你說了算 噁心
05/15 07:05, 66F

05/15 07:08, 6年前 , 67F
就是沒違法又賴皮想重來 才會一直要人重選
05/15 07:08, 67F

05/15 17:23, 6年前 , 68F
05/15 17:23, 6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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