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重機上國道 立委籲開放更多路段「直球對決」消失
※ 引述《elmotze (On my way)》之銘言:
: ※ 引述《LancerEvolut (LancerEvolutionIV)》之銘言:
: : 我是不知道為什麼要上高速公路一定要開車啦
: : 說真的我是很難理解什麼肉包鐵三小的
: : 幹你本來就不該撞到人
: 風險什麼的都不重要, 撞到人本來就不應該??
: 照這種狗屁方法論述, 四輪方也可以聲稱機車上國道本來就不應該.
: 一切合法謝謝指教, 這樣二輪方還能爭執什麼??
: 民主社會學著怎麼妥協, 是一門重要的功課.
: 我是覺得啦. 要主張權利可以, 義務負擔也要一併扛起.
: 不是要權利時就說機車騎士也有權利,
: 談義務時就說人家機車騎士內.
: 現況就是汽車駕駛人必須額外負擔一筆龐大的成本在安全防護上,
: 法律規定的. 機車駕駛人在這方面的負擔就小很多.
: 但是汽機車一擦撞, 算過失責任各半就好啦.
: 汽車頂多財損, 高速行駛下的機車騎士掛點的機會卻不小.
: 現行法律規定下是汽車駕駛必須賠機車騎士家屬一大筆錢.
: 這叫公平嗎?? 這一點都不公平耶.
: 你自己都說要互相尊重.
: 但你主張要騎機車上國道時,
: 卻一直的強調汽車有義務要確保機車騎士的行車安全.
: 嘴巴聲稱要互相尊重, 行為上卻是要別人單方面尊重你.
: 這種東西講再多都只有加深對立的作用而已.
: 民主社會是要找共識, 你要了解別人為什麼反對.
: 把別人的反對當空氣, 一直試圖塑造自己的被害者形象,
: 對於解決問題一點幫助都沒有.
: 最後請你參考一下我的簽名檔.
世界上最高標準的IIHS
Insurance Institute for Highway Safety , IIHS
高速公路安全保險協會
對四輪小客車的撞擊測試
只有64kph
我不知道閣下文中修文所主張
機車應該抗撞擊到90kph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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