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重機上國道 立委籲開放更多路段「直球對決」消失
※ 引述《elmotze (On my way)》之銘言:
: ※ 引述《LancerEvolut (LancerEvolutionIV)》之銘言:
: : 我是不知道為什麼要上高速公路一定要開車啦
: : 說真的我是很難理解什麼肉包鐵三小的
: : 幹你本來就不該撞到人
: 風險什麼的都不重要, 撞到人本來就不應該??
: 照這種狗屁方法論述, 四輪方也可以聲稱機車上國道本來就不應該.
: 一切合法謝謝指教, 這樣二輪方還能爭執什麼??
: 民主社會學著怎麼妥協, 是一門重要的功課.
: 我是覺得啦. 要主張權利可以, 義務負擔也要一併扛起.
: 不是要權利時就說機車騎士也有權利,
: 談義務時就說人家機車騎士內.
: 現況就是汽車駕駛人必須額外負擔一筆龐大的成本在安全防護上,
: 法律規定的. 機車駕駛人在這方面的負擔就小很多.
: 但是汽機車一擦撞, 算過失責任各半就好啦.
: 汽車頂多財損, 高速行駛下的機車騎士掛點的機會卻不小.
: 現行法律規定下是汽車駕駛必須賠機車騎士家屬一大筆錢.
: 這叫公平嗎?? 這一點都不公平耶.
: 你自己都說要互相尊重.
: 但你主張要騎機車上國道時,
: 卻一直的強調汽車有義務要確保機車騎士的行車安全.
: 嘴巴聲稱要互相尊重, 行為上卻是要別人單方面尊重你.
: 這種東西講再多都只有加深對立的作用而已.
: 民主社會是要找共識, 你要了解別人為什麼反對.
: 把別人的反對當空氣, 一直試圖塑造自己的被害者形象,
: 對於解決問題一點幫助都沒有.
: 最後請你參考一下我的簽名檔.
1.
汽車的安全防護裝置會義務化,是因為汽車本身會夾死人
以前車禍方向盤會壓陷胸腔,前擋會讓駕駛跟前座乘客顱內出血
還要用破壞剪的就不用說了,那個到今天都還在持續改善
台灣的狀況比較畸形一點
台灣是因為消費者怎麼要都要不到
所以只好立法義務化
2.
大灣事故裡
卡車前保直接把自小客車頂開罐頭
駕駛的腦袋也被順便開罐
那怎麼辦?無限強化車體剛性嗎?
撞擊測試頂多65kph,而且不包含被大型車輛衝撞的後果
是的,撞擊本身並不公平
人命是等價的但是車輛撞擊設計本身並不公平
撞擊安全本身弱肉強食又獨善其身
所以才會開始有撞擊相容性理論
所以NCAP測試開始要拿人頭去撞看看引擎蓋看傷害有多少
所以NCAP測試開始要拿人腿去撞看看前保看傷害有多少
所以NCAP測試開始要用緊急剎車系統來先一步避免車子去撞到人
高速公路的安全性並不是來自被動安全
而是來自於封閉道路系統的安全性
在這樣一個受控的環境當中
不要撞到才是安全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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