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重機上國道 立委籲開放更多路段「直球對決」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8年前 (2017/10/14 16:08), 編輯推噓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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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lmotze (On my way)》之銘言: : ※ 引述《LancerEvolut (LancerEvolutionIV)》之銘言: : : 我是不知道為什麼要上高速公路一定要開車啦 : : 說真的我是很難理解什麼肉包鐵三小的 : : 幹你本來就不該撞到人 : 風險什麼的都不重要, 撞到人本來就不應該?? : 照這種狗屁方法論述, 四輪方也可以聲稱機車上國道本來就不應該. : 一切合法謝謝指教, 這樣二輪方還能爭執什麼?? : 民主社會學著怎麼妥協, 是一門重要的功課. : 我是覺得啦. 要主張權利可以, 義務負擔也要一併扛起. : 不是要權利時就說機車騎士也有權利, : 談義務時就說人家機車騎士內. : 現況就是汽車駕駛人必須額外負擔一筆龐大的成本在安全防護上, : 法律規定的. 機車駕駛人在這方面的負擔就小很多. : 但是汽機車一擦撞, 算過失責任各半就好啦. : 汽車頂多財損, 高速行駛下的機車騎士掛點的機會卻不小. : 現行法律規定下是汽車駕駛必須賠機車騎士家屬一大筆錢. : 這叫公平嗎?? 這一點都不公平耶. : 你自己都說要互相尊重. : 但你主張要騎機車上國道時, : 卻一直的強調汽車有義務要確保機車騎士的行車安全. : 嘴巴聲稱要互相尊重, 行為上卻是要別人單方面尊重你. : 這種東西講再多都只有加深對立的作用而已. : 民主社會是要找共識, 你要了解別人為什麼反對. : 把別人的反對當空氣, 一直試圖塑造自己的被害者形象, : 對於解決問題一點幫助都沒有. : 最後請你參考一下我的簽名檔. 1. 汽車的安全防護裝置會義務化,是因為汽車本身會夾死人 以前車禍方向盤會壓陷胸腔,前擋會讓駕駛跟前座乘客顱內出血 還要用破壞剪的就不用說了,那個到今天都還在持續改善 台灣的狀況比較畸形一點 台灣是因為消費者怎麼要都要不到 所以只好立法義務化 2. 大灣事故裡 卡車前保直接把自小客車頂開罐頭 駕駛的腦袋也被順便開罐 那怎麼辦?無限強化車體剛性嗎? 撞擊測試頂多65kph,而且不包含被大型車輛衝撞的後果 是的,撞擊本身並不公平 人命是等價的但是車輛撞擊設計本身並不公平 撞擊安全本身弱肉強食又獨善其身 所以才會開始有撞擊相容性理論 所以NCAP測試開始要拿人頭去撞看看引擎蓋看傷害有多少 所以NCAP測試開始要拿人腿去撞看看前保看傷害有多少 所以NCAP測試開始要用緊急剎車系統來先一步避免車子去撞到人 高速公路的安全性並不是來自被動安全 而是來自於封閉道路系統的安全性 在這樣一個受控的環境當中 不要撞到才是安全的根本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2.169.11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07968495.A.81A.html

10/14 16:12, , 1F
早就說重機騎士要先通過撞擊測試,沒死才能發照
10/14 16:12, 1F

10/14 17:50, , 2F
不用撞測啦太嚴格了, 騎士或乘客要跟車綁死, 這基本的先強
10/14 17:50, 2F

10/14 17:51, , 3F
制規定就好. 不要人亂噴害後方車輛閃避不急
10/14 17:51, 3F

10/14 17:51, ,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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