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重機上國道 立委籲開放更多路段「直球對決」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8年前 (2017/10/14 14:57), 編輯推噓3(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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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之銘言: : : 風險什麼的都不重要, 撞到人本來就不應該?? : : 照這種狗屁方法論述, 四輪方也可以聲稱機車上國道本來就不應該. : : 一切合法謝謝指教, 這樣二輪方還能爭執什麼?? : 當初快速道路開放紅牌上去 反對者如是說 : 當初快速道路開放黃牌上去 反對者如是說 : 現在高速道路即將開放紅牌上去 反對者如是說 : 幹你娘~這不是很重要講三次,而是反對方每次針對開放都是同樣鳥理由 : 事實就是證明快速道路開放之後,A1的次數遠低於那個4輪群體 : 而且這條法律5年前(?)就已經立好,你有看過那條法律生效5年放在那邊發霉? : 真正開放或是逐步開放才是一切合法謝謝指教 OK? 你這是典型的未注意母群體數量差距的錯誤論述. 假如只是要追求二輪A1低的話, 一律禁止才是正解. 沒有二輪行駛就沒有二輪事故, 您說是吧. : : 民主社會學著怎麼妥協, 是一門重要的功課. : : 我是覺得啦. 要主張權利可以, 義務負擔也要一併扛起. : : 不是要權利時就說機車騎士也有權利, : : 談義務時就說人家機車騎士內. : 對啦法規上 : 大重比照四輪,所以大重上高速公路 應該不帶安全帽+常時繫安全帶? : 拜託你喀了什麼,分給你同伴一點 太鏮了!! : 況且交通法規重機一樣要遵守,誰來跟你談權利不背義務的? 機車與汽車不同, 防護方法當然也不同. 可是機車的防護能力比汽車低, 是不爭的事實. 而且我談防護義務, 你扯交通法規做什麼?? : : 現況就是汽車駕駛人必須額外負擔一筆龐大的成本在安全防護上, : : 法律規定的. 機車駕駛人在這方面的負擔就小很多. : : 但是汽機車一擦撞, 算過失責任各半就好啦. : 多少四輪老車沒 有ABS 沒有TCS 沒有常時點燈 連氣囊也給你只有2顆 : 他們還不是照常上路? 有人擔心過? : 而且現在重機沒事就要面對歐盟法規(客群大),常時點燈已經是基本 : ABS/TCS也幾乎是現在550↑標配 : 要上高速公路路也要考到1年駕照+全罩安全帽+常時點燈 : 重機就沒負擔額外安全成本? 笑笑 我說的是重機的安全防護不如汽車. 你說的這些, 在高速擦撞下是無法保住機車騎士小命的. : : 汽車頂多財損, 高速行駛下的機車騎士掛點的機會卻不小. : : 現行法律規定下是汽車駕駛必須賠機車騎士家屬一大筆錢. : : 這叫公平嗎?? 這一點都不公平耶. : 你如果守法,沒有肇責,你刑事不會被判,民事你也賠不到多少錢 : 不要在理盲了,看一下下面例子 : 1.https://goo.gl/1n2UJR 機車逆向狠撞 貨車免賠癱女 : 2.https://goo.gl/Bx8f2u 撞3貼機車1死1癱 判免賠 : 3.https://goo.gl/CfdW1c 大學生騎車闖紅燈被撞死 對方免賠 : 你看完再想想 : 不爽~拿出你口中說的,四輪一定判比較重判決書來討論看看 嘻嘻 我是拿肇責各半來舉例. 你說的這是屬於過失僅屬於其中一方的狀態. 而且我沒說四輪一定判比較重, 你是喀了什麼才看到我這麼說?? 對啦. 汽車能證明自己無法注意的情況下是無責啦. 前提是能證明. 而且: "楊姓男子獲知被判無罪後,嘆氣說「打官司3年了,身心俱疲, 太太擔心以致重度憂鬱」,總算無罪落幕。" 嗯, 他這些可以找對方求償嘛?? : : 你自己都說要互相尊重. : : 但你主張要騎機車上國道時, : : 卻一直的強調汽車有義務要確保機車騎士的行車安全. : : 嘴巴聲稱要互相尊重, 行為上卻是要別人單方面尊重你. : : 這種東西講再多都只有加深對立的作用而已. : 駕照雞腿換的? 教練沒告訴你防衛駕駛的觀念嘛? : 大家都要確保自身跟他人安全啦,不分二輪、四輪、六輪、八七輪 : 如果你以為開鐵包肉就可以肆意妄為,車牌給我一下 : 我要閃遠一點 怕! 你說這些也是在強調汽車駕駛人有義務啊. 那我乾脆也來主張機車駕駛人有義務只行駛平面道路好了. 你不覺得這種討論根本不會有什麼屁共識嗎?? : : 民主社會是要找共識, 你要了解別人為什麼反對. : : 把別人的反對當空氣, 一直試圖塑造自己的被害者形象, : : 對於解決問題一點幫助都沒有. : : 最後請你參考一下我的簽名檔. : 你伊朗人? : 聽說最近一堆伊朗男人都反對女人開車 : 口中也講的是你那套理由 嘻嘻 這種發言方式符合典型的台灣網路左膠特徵. -- 人皆可以抱著自我犧牲的心態, 篤信自己願意信奉不渝的信條, 在街頭上高喊脫離現實的主張, 把對其有所質疑的人當成智障. 這都是個人自由, 在不侵害他人權益的範圍內, 當予以尊重. 不過我可能會把這個人當柯賜海, 那是我的自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1.227.13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07964246.A.4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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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 無法控制自己不要在行進中撿東西的 沒資格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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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機上國道對於四輪來說 過失傷害致傷/致死根本很難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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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好啦 一次最多死一-兩個 上個月某車一次送了好幾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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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還不是沒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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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上台灣人用路習慣差 車種複雜只會增加道路行駛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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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肇事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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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防護力低但機動性高死角也少加減速性能比汽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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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考量肇事率那應該禁止大貨車上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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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快半年前某個大車司機講了句偶們要養家活口 禁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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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後 每個禮拜都至少發生一到兩起的大貨車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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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不是那種地方小擦撞事故 而是有死人上新聞的那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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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手贊成重機上國道,讓垃圾提早超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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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到防護義務. 我比較好奇的是標準怎麼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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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不繫安全帶就要罰, 那重機騎士要不要安全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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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啦騎士先不談, 後面乘客呢? 別跟我說有抱緊就不會噴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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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跟載幼童不用安全座椅有什麼差? 抱緊就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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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上國道OK啊, 後面不能載人吧, 如果可以, 那我就真好奇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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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重標準是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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