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女作家之死】A女師生畸戀 (法律觀點)消失
※ 引述《unclefucka (Comic Lo )》之銘言:
: ※ 引述《ganlinlous (乾您老斯)》之銘言:
: : 我支持通姦除罪化。
: : 只是一堆民眾都不知道, 除罪化是"除刑事",卻保留著民事賠償部分!
: : 很多人還以為, 除罪化後 會完全沒事,變相鼓勵!
: : 我想問一下......如果除罪化,
: : 會不會有人利用漏洞 , 元配為了要離婚拿高額贍養費或賠償金,
: : 跟小三串通, 請小三色誘老公(婆),然後告上法庭。
: : 有沒有這方面的疑慮呢
: 是不會變相鼓勵,但卻會造成婚姻中真的弱勢的一方,被吃乾抹淨。
: 1. 對方就是沒錢,你要怎麼讓對方吐錢?
: 2. 有錢就是任性,他可以一次幹十個
: (阿拉伯人問我,鬼島是不是也可以合法討多個老婆?有個老頭子
: 以多妻聞名!)
: 你他媽的以後說「我願意」,還遵守的,還真的就是窮鬼象徵!
: 這種時候除了讓他被抓去關之外,要怎吐這口惡氣?
: 美國?
: 給終身贍養費要超過十年的婚姻歷史
: 有的州你不繳贍養費,可是刑事問題!
: 所以基本上還是有刑事作為靠山。
是要吃乾抹淨甚麼?婚後財產共有,你的配偶轉移你的資產你都不知道,不就
自己蠢拿不到錢活該?老公如果真沒錢你要不到贍養費是你自己笨嫁一個窮鬼
,有沒有通姦罪有啥關係?
然後講白了就是情感問題離婚金錢糾紛。有錢就任性?那你就讓他任性,你海
削他贍養費就好了啊。用刑法是要保障甚麼?保障夫妻聯手仙人跳外人的權利
?
看你就知道為什麼鬼島一堆落後法規,整天想著用法來"懲罰、報復"來吐惡氣
,法是維護社會秩序用的不是給你用來報私仇的。
不付贍養費的刑事責任跟通姦罪完全八竿子打不著的可以放在一起講也是神邏
輯
然後看到"變相鼓勵"這詞又跑出來就好笑,每次只要法律修改或除罪全部都是
變相鼓勵,蠢蛋邏輯範例又可以加一條了:
-吸毒除罪:鼓勵大家吸毒未來人人都是毒蟲
-廢死:鼓勵大家殺人因為不會被判死刑,國定殺戮日
-通姦除罪:鼓勵大家出軌通姦因為不用坐牢
到底是怎樣的奇葩腦才可以導出這些因果關係阿...
: : 元配只要請第三人專門跟小三聯絡,以防止留下證據,不就神不知鬼不覺。
: : 我知道 這種案例不多啦!
: : 多的是小三問題,還有本身問題啦! 小三受害也是層出不窮!
: : 16歲小女生,當下是否自願,真的很難判定。 因為人也已經死了!
: : 且小女生如果當下真的是喜歡老師呢,只是沒到想要SEX,那就可能雙方會有
: : 純純的愛的簡訊。
: : 也就是 小女生事後才發現她只是其中一個而已,才造成她身心受創。
: : 因為一個成年人要玩一個16歲的小女生真的不難,畢竟小女生都會有崇拜愛慕之意。
: : 且事後單就小女生的文字,就要判定是"狼師",也很難!
: : 如果狼師有留下 雙方簡訊的愛慕之情呢
: : 在法律面, 真的要告成真的很難! 因為也很難判定 小女生是因為這件事造成憂鬱症的
: 1. 利用他人無知
: 2. 小女孩對法律、對方婚姻事實認知不清,不見得有違法的主觀
: 3. 是被拐的那方
: 4. 未滿18,其情可憫
: 5. 家世清白、課業表現良善、平日品性端正
: 6. 某種特殊狀態下的特別權力關係
: 呵呵,太多條件了,無法搞定一個判沒有兩年的罪行?
: 又不是常業狐狸精........
: 若我是被OX的女兒,看到號稱愛自己的錢多多老爸,未戰先退、不去請高明律師。
: 我心中才會生怨懟.......
: 有的家庭可是很「傳統」的,呵呵
原文都看不懂嗎?就根本沒甚麼可告的,請高明律師一樣告不贏,但問題是
有通姦罪下他可能連公開說都有疑慮。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3.89.6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3799705.A.274.html
→
05/03 16:22, , 1F
05/03 16:22, 1F
→
05/03 16:45, , 2F
05/03 16:45, 2F
→
05/03 16:45, , 3F
05/03 16:45, 3F
→
05/03 16:46, , 4F
05/03 16:46, 4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33 之 38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