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關於"多數統治"
※ 引述《RIFF》之銘言:
: 推 dannyxx:政府的本質就是"少數人"專斷,不同的是,代 221.125.176.246 08/02 16:45
: → dannyxx:議制度中的少數人,代表的是更大部份人的 221.125.176.246 08/02 16:46
: → dannyxx:利益 221.125.176.246 08/02 16:46
: "政府的本質就是"少數人"專斷" 這句話很可議
: 我更傾向於認為 "目前的民主國家政府 在代議制度下 難避免專斷"
:
: 民主制度有一個很大的發展方向就是"還政於民",
: 在這個趨勢下,專斷會越來越少,政府會越來越像專業技職及服務機構。
: 把 政府 等同於 少數人專斷 或 少數統治,這是一種反民主趨勢思想。
:
: 為了利益而大喇喇地犧牲壓迫部分人,這是錯的,
: 即使目前代議制度也時常發生這種多數暴力行為,但它依然是錯的。
: 現行民主制度難以避免的缺陷,並不代表它在邏輯上的正當性。
無論是何種政治制度,民主或專制,也不能脫離政策都是由一群少數份子所把持。
因為,至今我們還沒找到一個制度,可以讓每個政策都由全民先達成共識然後才推行。
當連蓋一個廁所該花多少錢都會有爭議的時候,什麼時候才會全民共識?如果沒法達致全民
共識時,是否什麼都不作?除非我們人數只算是一個系級的量,當連大學的學生會都有反對及
支持意見的時候,要求全民共識,我們無法解決任何問題,因為只要有反對意見,我們就什麼
都不能作。
與其說「目前的民主國家政府 在代議制度下 難避免專斷」,不如說,我們無法找到比這個
制度更不專斷的方法。直接民權又如何?但我們要確認一點,只要有表決,就必然會產生
多數及少數。而事實上,只要有一群數目夠多的人在決定一件事該如何作的開始,便註定了
會有人數優勢或人數劣勢。當那群人的人數聚集到一個等級,如鄉鎮、省(州)、以致國家
的時候,幾千萬人聚集在一起花時間在討論所有事情,以及表決的成本,就巨大的嚇人。
一些越快作決定越好的甚至關乎國家存亡的決策,如國防外交,將無法有效處理。
除非人類社會不需要決策者,或者我們的技術可以作到關乎所有人的事,皆可以迅速的全民
表決,不然,我們仍然難逃少數專斷的體制。
在代議度與選舉制度下,可以讓我們決定是否支持政客或政治家成為我們的代表,或是否
繼續支持下去。但我們還是無法直接對每一件不平的事,直接干預,但我們可以選出最符合
自己的利益的代議士,由他(們)代表我去施政,但真正作決策的還是少數的代議士。
100個經濟學者會有101種主張,何況我們需要處理的是幾千萬人的事,「還政於民」是個
很含糊的說法,我們需要什麼的制度,或人民需要參與到什麼程度,去解決幾千萬人的事?
我們不支持代議制度,還有沒有其他更符合民意的制度?如果我們接受了這個制度,便需要
理解,代議制度本身就不是追求(投票)少數的利益與直接民權的制度。
「多數暴力」是個很好的問題,因為我們需要表決時,便會必然放棄掉或犧牲掉投票少數者
的利益,如樂生.....即使事情微少到一個班級的同學,要決定去那畢旅,亦勢必有少數人的
意願被放棄掉,問題是我們打算怎麼解決一群人的差異。郵政局改名,甚至正名運動(反正名
運動),或樂生這種公共議題,與其判斷是否正當,不如爭取大部份人的認同。少數團體的利
益並不是非利益,而是在體制下,如何取得平衡與取得大眾的認同。回到代議制度本身,我們
應該更加關注政客或政治家,該作什麼事或不該作什麼事,確實代表著我(們)的利益,
而不是全盤否定整個制度,除非我們有另一個更好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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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1.125.176.246
※ 編輯: dannyxx 來自: 221.125.176.246 (08/02 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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