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關於"多數統治"

看板DPP作者 (NorthSeven)時間16年前 (2008/08/02 17:11), 編輯推噓2(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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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我覺得你這篇文章單純是在玩文字遊戲而已 這個不是那個那個又不是這個的...討論這些名稱問題意義何在? A.Ranney的民主政治意涵有四個原則 1) 人民主權 2) 政治平等 3) 大眾諮商 4) 多數統治 ← 多數決為何會出現? 就是以數人頭的方式,代替自然狀態中敲破你頭以"分配資源"的"程序" 民主出現的理由,就是因為資源有限 用我的語言來說,民主就是允許多數人強暴少數人的合法程序罷了 你說侵犯到部分人的事務用多數決不恰當 但問題還是擺在那邊沒解決,資源有限嘛,這才是關鍵啊 你不用多數決,可以啊。那請問解決的方法在哪裡? 你這篇文章點出了一個大家都知道的問題 但完全沒有提出解決方式。 至於你藉以詬病的"缺陷"問題,邱吉爾也說過 民主只是目前我們所能選擇比較好的選項罷了 所以你不必跟我們談缺陷,我們有興趣的是哪個制度比民主更好。 ※ 引述《RIFF》之銘言: : 對國家有迫切需要的,例如:國防與教育等各項體制 ,多數決是難以避免的; : 對國家沒有迫切妨礙的、且壓迫部分人的事務,徑付表決並不恰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4.3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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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個名字不需要在 "壓迫其中一方作抉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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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馬英九至少應該提案表決吧.我不記得他有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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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anney我不知道,才學有限,但是你不妨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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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不是對的,為何美國立國要設定人權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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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所有"的事情都要使用多數暴力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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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你在開我玩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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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stin Ranney就是你最崇拜的"美國"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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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啊,台灣政治系學者現在特愛引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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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述,你要我去思考他是不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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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人權思維並非源自美國,而是源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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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而民主思想也正是源自人權,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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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義。簡單的說,你詬病的多數統治都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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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人權一聲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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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怎麼談人權還是一樣會遇到資源分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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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你這個問題不解決,就不用來跟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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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人權,反正總是有人要受害的,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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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回到郵政取名,表決,表什麼表?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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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那個邏輯來看光決定名字人人都可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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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見,你要不要先去搜集台灣2300人的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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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見再一一表決?不然你就是在迫害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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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少數聲音啊,我喜歡叫總是貓郵政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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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嗎?你現在知道為什麼要多數決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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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台灣超過半數覺得阿扁有罪 難道就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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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多數暴力的民主是真的民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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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半數的台灣人就算覺得阿扁sin,也不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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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阿扁有法律上的crime,哭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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