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多數統治"

看板DPP作者時間16年前 (2008/08/02 15:30), 編輯推噓7(7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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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主要是回應"台郵回復原名 來回花掉2000萬"一文的討論中 許多台灣人認為民主就是多數決的看法。 以下是我的舊文的一部份,描述一些我對"多數統治 原則"的看法 部分內容來自維基百科 我不是專業人士,但是我用我實踐民主的經驗 試圖簡單的描述 民主-要是不能被簡單的理解並實踐,我認為 恐怕很難達成理想的民主 "多數統治"不是民主的原則,而是 現行民主制度難以逃脫的缺陷 ---------------- 13."選舉制度.投票並多數決"以上二件事代表民主? 錯!這些只是現行民主制度的特徵,不代表更好的民主制度會這樣行事。 "是不是民主" 或 "是不是足以代表民主" 要根據 "這個制度的效果" ,拿來與 "民主的本質" 辯證。 多數暴力 在當代的民主國家中 也常因為"多數決"而發生 現行民主制度中,更常發生的是:沒有共識的事情懸而未決。 【資料一】 在憲法的理論和歷史的用法上,尤其是在美國革命的開國理論上, 「民主」一詞僅只用於描述直接民主制,而共和則被用以描述代議民主制。 不過在現代,只有一部分的美國保守主義者和自由意志主義者才會堅持使用 「民主」一詞來指稱直接民主制。 14 這一段可見 "不是直接民主的民主 是否稱得上民主" 還是有爭議的 所以我個人主張:民主是 "相對的" 只能說:"比較民主" 或 "比較不民主" 民主就是代議制度? 錯! 只是在很多國家 現行的民主制度是代議制度 【資料二】 美國開國先驅們在起草美國憲法時, 特別注重於避免那些他們認為是多數統治的危險架構, 以免危及到個人的自由。... 15. 這一段發現: 當初確立美國憲法的先驅們 在那個時代 能夠想到避免 "認為民主就只是多數統治" 這個陷阱 是很了不起的。 現代人當然更應該避免這個陷阱, 如果認為民主只是投票表決 那就比兩百年前的人都不如了。 ------------------------------ 為了避免多數暴力,美國的立國先驅們設定了人權原則。 因此,我認為,在民主國家,會冒犯部分人的事情由多數決並不恰當, 遺憾的是,當代尚未產生更合適的解決方法; 至於 把這些會冒犯部分人的事情由少數人專斷,這就比多數暴力更不如了。 以"台郵回復原名"一事來說,"台灣郵政"冒犯藍營,"中華郵政"冒犯綠營, 那麼,經由民主程序改為 亞洲郵政或福爾摩沙郵政... 都是可以考慮的的解決方法, 選擇"中華"來壓迫不認同大中華思想的人,很有暴力統治的意味。 討論串中,甚至有板友認為:國會可以表決壓迫同性戀的生存權。 我想,這就是一種踐踏人權的觀念吧! 我以為: 對國家有迫切需要的,例如:國防與教育等各項體制 ,多數決是難以避免的; 對國家沒有迫切妨礙的、且壓迫部分人的事務,徑付表決並不恰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91.88.32 ※ 編輯: RIFF 來自: 219.91.88.32 (08/02 15:58)

08/02 15:31, , 1F
推文裡面yeh67已經反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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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RIFF 來自: 219.91.88.32 (08/02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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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 連法律都不遵守 那就沒有什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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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16:17, , 3F
是做不出來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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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並沒有說不守法,請閣下再看清楚。

08/02 16:24, , 4F
我非常不茍同你把人權無限上綱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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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當人權無限上綱 就等於少數可以壓迫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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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人權無限上綱 民主即成為獨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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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在把人權無限上綱,還是你在把人權無限下綱? 請您仔細想想。 有很多避開"台灣"與"中華"的解決方法,為何要選擇壓迫部分人的方案? 有民主程序可以利用,為何要讓少數人專斷? ※ 編輯: RIFF 來自: 219.91.88.32 (08/02 16:35) ※ 編輯: RIFF 來自: 219.91.88.32 (08/02 16:37)

08/02 16:38, , 8F
因為錢 世界上沒有任何東西比它更寶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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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您認為,為了錢可以壓迫剝奪部分人的生存權。 我並不認為這樣是對的,請您多想想。

08/02 16:45, , 9F
政府的本質就是"少數人"專斷,不同的是,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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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制度中的少數人,代表的是更大部份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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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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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的本質就是"少數人"專斷" 這句話很可議 我更傾向於認為 "目前的民主國家政府 在代議制度下 難避免專斷" 民主制度有一個很大的發展方向就是"還政於民", 在這個趨勢下,專斷會越來越少,政府會越來越像專業技職及服務機構。 把 政府 等同於 少數人專斷 或 少數統治,這是一種反民主趨勢思想。 為了利益而大喇喇地犧牲壓迫部分人,這是錯的, 即使目前代議制度也時常發生這種多數暴力行為,但它依然是錯的。 現行民主制度難以避免的缺陷,並不代表它在邏輯上的正當性。 ※ 編輯: RIFF 來自: 219.91.88.32 (08/02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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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中華郵政充其量不過部分福佬沙文主義者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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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17:13, , 13F
爽罷了 生存權? 您言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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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您的觀點,稱台灣郵政也不過是部分大中華沙文者不爽, 您既然如此寬大,把問題看得很輕,何必支持藍營把它改過來? 把"大中華思想"套在台灣身上,對很多人有生存權上的威脅。 照我的觀點,換"XX郵政.亞洲郵政..."沒有對國家有重大迫切的妨礙, 並"不需要在壓迫任何一方中作抉擇(台灣/中華)",我們有很多名字可以選。

08/02 17:13, , 14F
更何況沙文主義本身就沒什麼道德正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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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同性戀 我始終認為 保障他們的人權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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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17:14, , 16F
威脅異性戀者的生存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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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 我們對人權的界定觀念不同,這個問題容後細想。 ※ 編輯: RIFF 來自: 219.91.88.32 (08/02 17:24)

08/02 17:34, , 17F
藍軍只是堅持程序正義大於實質正義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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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4 12:57, , 18F
有沒有迫切需要 誰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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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4 12:58, , 19F
改國名算不算 迫切需要?
08/04 12:58, 19F

08/04 12:58, , 20F
有人不能接受有中華、或台灣 字樣就暫不取
08/04 12:58, 20F

08/04 12:59, , 21F
有什麼名字是所有人都能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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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4 12:59, , 22F
所以你的邏輯…呵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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