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kid725 - #1SU0eDJ5 (C_ArtBoard)判決

看板C_WorkBoard作者 (習近平小熊維尼呢嘛叭唭)時間5年前 (2019/03/07 05:41), 編輯推噓0(008)
留言8則, 1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2/7 (看更多)
既然你已經申訴來此 那麼原先我預定在小組板回覆的部分我就直接在這邊回覆了 ※ 引述《endlesschaos (米糕)》之銘言: : 申訴人: : endlesschaos : 申訴對象: : kid725 : 申訴原因: : kid725 小組長於 3/1 : 對於使用者 john0909 (以下簡稱j君)的申訴案 #1R02OMo5 (C_ArtBoard) 下達判決 : 判決文代碼:#1SU0eDJ5 (C_ArtBoard) : 身為該申訴案的被申訴方 : 我對該判決結果無法信服 : 但 kid725 小組長已然將該判決按下達結案標記 : 且我在小組板針對該判決的異議申訴文章 #1SU4R_j3 (C_ArtBoard) : 業已超過 3 天未獲得任何回應 : 因此認為小組長無意理會申訴 : 故上訴至群組板 : 誠如我在申訴文章 #1SU4R_j3 (C_ArtBoard) : 以及本板文章 #1SVbuEP_ (C_WorkBoard) 所言 : j君於本板(Typemoon板)的申訴內容未滿字數 : 因此不符合本板的申訴規定 : 3. 申訴 : 板主做出違規判決時,會同時寄出判決信至違規者信箱。 : 若對於判決內容不服或認為有爭議,請當事人於收到判決 : 信三日內至板規下方推文或站內信給任一板主提出申訴。 : 申訴時需附上五十字以上之自身並無觸犯板規之理性理由, : 供板主群參考。 你在C_ArtBoard對此申訴的回應 是認定因為申訴人之申訴信件未滿50字 因此未完成第一步申訴程序 故主張申訴無效而拒絕接受申訴 而申訴人也是因為這個原因才上訴來小組板 但是在本群組組規中 僅規定申訴人要事先與板主溝通 ------------------------------------------------------------------ #3 籲請先跟當事人寄信說明溝通,並預設緩衝時間等待回信 若無實質建設性。無提申訴之必要。 ------------------------------------------------------------------ 且事實上板務層級的規定是無法規範小組板的 小組板要不要接受申訴乃是依據小組板的判定 你不接受申訴 最多代表你有權不接受申訴 不代表對方的申訴權益因此消滅 既然你不接受申訴 那麼對方自有上訴來此的權益 也就沒有你說的 "該申訴案不得上至小組板層級" 這一回事 另外根據之前站長mousepad的見解 PTT保障使用者至少一次的申訴權益 不應因為其申訴程序的失誤而受剝奪 文章代碼(AID): #1ReeLWvv (BoardCourt) [ptt.cc] Re: [申訴] ComGame-Plan申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ardCourt/M.1537377632.A.E79.html 使用者所受之處分,亦是在清楚知道處分者為誰 (基於網路的匿名性,這邊說的當然不該是管理者個資)的情況下發生, 並受本站申訴制度中至少一次向上申訴、特殊情事得繼續第二次以上申訴之保障。 這些特殊性與其網路公民權之基本保障,不應因為其申訴程序的失誤而受剝奪 ----------------------------------------------------------------------- 因此本小組接受申訴人之上訴並無不妥 : 除此之外 在j君提出申訴後 : 我針對申訴內容的回應文章 #1R03ihuC (C_ArtBoard) 也已明述: : j君的違規內容言詞無法合理地排除其他可能被影射的板友 : 且在 j君做出該些違規內容後 : 多位板友對此表達不滿觀感 : 但 j君並未在此澄清其指涉對象並不包括這些板友 : 而是以戲謔、嘲諷的方式回應 : 造成多位板友不滿並提出檢舉 : 我在判斷整體情況後受理該檢舉 : 無論在情、理、法三方面均有憑有據 : 然而 : kid725 在判決中僅片面地認為: : 「且若板主以大眾意見為依據來判處此案 : 那麼在當時公告下 亦有多人對判決結果表示異議 : 顯見大眾對於其文意內是否有攻擊意圖 乃普遍存在歧異 : 若貿然以有人檢舉表示不悅即判處違規 恐有失妥當」便草率結案 : 姑且不論小組長完全沒有任何依據可以證成「板主以大眾意見為依據來判處此案」 : 所以其論述完全是建立在打稻草人的邏輯謬誤上 : 更何況板眾對於公告的判決結果意見是在判決出現後才表示的 : 因此絕不可能會有「板主以大眾意見為依據來判處此案」 : 這種時間錯置的說法 : 退而求其次 : 即使板主的判決有參酌部份板友在違規文章中的意見 : 但在公告下方 : 亦有部份板友認為該判決並無不當 : 詳見 #1Q-4uM9L (TypeMoon) 節錄內容: : =============================================================================== : 推 restey: 覺得第二篇判決沒什麼問題,如果要專指自己,說「要是我沒 05/14 00:02 : → restey: 看過~......」就好了,不必用會蘊含更多意義的表現方法 05/14 00:02 : 推 Sinreigensou: 板主提醒還不改,真的自己作死 05/14 00:21 : 推 mark82824: 看了一下違規文章 雖然作者有說無知是自嘲 但是從前後 05/14 00:47 : → mark82824: 語意來解讀 的確兩種解釋都說得通 至少看下去感覺有被 05/14 00:47 : → mark82824: 影射到 挺讓人不開心就是了 05/14 00:47 : 推 ichigoice: 2不就原PO自己要做死 05/14 02:01 : → ichigoice: 米糕也不是沒有提醒他zzz 05/14 02:01 : 推 u067: 公開做反論文章.明知道會引起一些人士反感.要更斟酌用詞 05/14 06:31 : → u067: 難道不是這樣? 05/14 06:31 : → u067: 因為有漏洞.被人放大解讀檢舉後.版主也無法排除該角度解讀 05/14 06:32 : → u067: 所以下這判決很合理啊? 05/14 06:32 : 推 tsukimiya: 這跟和諧哪有關係,別人提出反論抗議「無知」這個詞的 05/14 08:15 : → tsukimiya: 時候他也沒好好解釋啊,他自己本來就有責任 05/14 08:15 : 推 athinatsai: 不管誰來理解,說無知是幸福的時候很明顯在酸其他人 05/14 09:33 : → athinatsai: 吧……看到這句會這麼想也不意外 05/14 09:33 : =============================================================================== : 也就是說 : 該判決是否合理已經落入不同人理解的心證範疇 : 在板務方可明確提出執行判決的理由、依據以及檢舉人的意見時 : 小組長應尊重板務的執行空間 因為該案中的違規部分並無明確指涉對象 因此這起案件的判決依據就只能仰賴心證 板務有板務的心證 組務有組務的心證 而組務的心證就是對方之言論並不構成違規 在這邊我同樣要求你尊重一下組務的"執行空間" 謝謝 : 不該以「因存在歧異 因此以有人檢舉表示不悅即判處違規恐失妥當」為由駁回判決 : 否則日後看板判決只要有任何人對於判決有歧異 : 小組長即可在「沒有不應判決的明確理由」的前提下 : 單純以「有歧異」而否決掉板務的任何判決 : 嚴重傷害板務方執行板規上的權限 : 欲平反之結果: : kid725 小組長撤回判決 : 並將 j君的申訴案以無效結案方式處理 本小組對該案之判決維持原本見解 其餘還請群組長裁定 感謝 -- 「譁! 原來是個穿著很亮盔甲的金皮卡。 鹹濕的眼神、淫賤的笑意、乞撚人憎的動作,已知道他是基佬中的極品的了」 Fate/zero 全四卷 歡樂發行中!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6.104.41.3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WorkBoard/M.1551908517.A.365.html

03/07 08:51, 5年前 , 1F
從內容來看 組務完全仰賴心證 但本板判決不僅可被
03/07 08:51, 1F

03/07 08:52, 5年前 , 2F
板規條文內容解讀得到 且亦有檢舉方的意見 目前看
03/07 08:52, 2F

03/07 08:52, 5年前 , 3F
來是小組長企圖用一己意見凌駕於板主裁量權、看板使
03/07 08:52, 3F

03/07 08:53, 5年前 , 4F
用者檢舉權利
03/07 08:53, 4F

03/07 09:09, 5年前 , 5F
簡單來說 小組長認為j君未違規 卻說不出無法套用
03/07 09:09, 5F

03/07 09:09, 5年前 , 6F
於本板板規內容的理由 只能用「心證」解釋 等同於
03/07 09:09, 6F

03/07 09:10, 5年前 , 7F
將本板板規視為虛設無物 意圖小組長、板主權力一把
03/07 09:10, 7F

03/07 09:10, 5年前 , 8F
03/07 09:10, 8F
文章代碼(AID): #1SW3wbDb (C_WorkBoard)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SW3wbDb (C_WorkBoa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