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kid725 - #1SU0eDJ5 (C_ArtBoard)判決

看板C_WorkBoard作者 (凱道基德)時間5年前 (2019/04/23 18:59), 5年前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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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itos (麥子)》之銘言: : 請 kid725 小組長回覆以下問題: : 1. 請 kid725 小組長詳細說明認定 john0909 板友所述「只能說無知真的是種幸福, : 不然我早就開開心心的打完活動,吹捧達尼克帶來的壽星QP桶了說55555」, : 上述等語不符合 TypeMoon 板「板規五、4.」中所述「爭議性」之認定原因。 : 2. 請 kid725 小組長詳細說明認定 john0909 板友所述「只能說無知真的是種幸福, : 不然我早就開開心心的打完活動,吹捧達尼克帶來的壽星QP桶了說55555」, : 上述等語不符合 TypeMoon 板「板規五、4.」中所述「不客觀」之認定原因。 : 3. 請 kid725 小組長詳細說明認定 john0909 板友所述「只能說無知真的是種幸福, : 不然我早就開開心心的打完活動,吹捧達尼克帶來的壽星QP桶了說55555」, : 上述等語不符合 TypeMoon 板「板規五、4.」中所述「令特定族群心生不悅」 : 之認定原因。 : 謝謝。 因為是同一句話所衍生的見解 所以這些部分的解讀我會一起說明 這次的爭議來源 在於申訴人批判該作品的一部外傳 該外傳的寫作水準 尤其是主角的塑造得不到許多人的認同 因此常成為眾人討論的重點 而當時剛好該外傳與手機遊戲進行合作 只要參加活動就能得到該外傳的主角成為遊戲角色 但申訴人發文表示 他看完這部外傳後 對於這個主角沒有認同感 所以也不想參加活動 即使這個活動的報酬豐厚(主要是「QP」也就是這個遊戲中的貨幣) 並自嘲自己若是無知(沒有看過這部外傳)的話就會幸福多了 他就可以開開心心的參加活動並且享受豐厚報酬 而不是像這樣根本不想參加活動 板主認為因為被檢舉的「無知」一詞 有影射其他「未觀看 F/AP 而享受遊戲報酬的玩家」的嫌疑 因此這篇文章因為有討論爭議話題造成「爭議性」(外傳主角的人物塑造議題) 且看法「不客觀」 並且因為有人檢舉 足以造成「令特定族群心生不悅」 因此同時滿足「爭議性」、「令特定族群心生不悅」及「不客觀」的前提 因此判罰 但是以我的觀點來看 申訴人這些發言從頭到尾很明顯的只有指稱自己 「只能說無知真的是種幸福, 不然早就開開心心的打完活動,吹捧達尼克帶來的壽星QP桶了說55555」 板主亦表示 「然而亦有 j君確實是在自稱的可能性 兩者均有解釋得通的立場及說法」 而該條板規的重點並不在 「爭議性」、「令特定族群心生不悅」及「不客觀」 這三項之上 而是必須「能特定目標的攻擊行為」此點 ----------------------------------------------------------------------------- 本板使用者發言時不得使用爭議性、針對性、歧視性、過於暴力色情、違反公序良俗、 與犯罪關聯之詞彙,或以非理性、不客觀、缺乏合理之論述、挑釁之言論攻擊單一板友 或板眾、挑起多方對立、令特定族群心生不悅之內容。 ----------------------------------------------------------------------------- 也就是說 既然以上發言從字面上來看 明顯只是針對自己的自嘲 那就無法無法滿足「攻擊單一板友或板眾」的前提 而且判定「影射」的依據也很薄弱 (就連板主都覺得 自嘲的說法是說得通的) endlesschaos板主裁定檢舉案的標準向來是採極寬鬆認定 也就是如果有一起案子的認定標準模糊 他自己也無法認定到底有沒有違規 但是如果有人檢舉 他便認為滿足了「令特定族群心生不悅」的條件 他就依此判罰 但依照我的標準判斷 應該要依據「具體能特定攻擊對象」的攻擊行為 來裁罰較為妥當 而不是說板主自己都不知道有沒有違規 可是有人檢舉了 有民意依據 那判罰就一定不會錯 依我的觀點來看 板主判罰應該要能明確的辨別是非 而不是將判定基準交給板友 最後綜合考量下 在「爭議性」的部分上 我認為申訴人批判一部作品以及表達對人物好惡 都是在合理表達的範圍內 更別提該串討論的重點是 拿到該角色後是不是應該「壓掉」(銷毀)這個角色 才能表達對這部作品跟主角的不滿 而他僅是以不參加活動作為消極抵制 所以在「爭議性」的部分上 我認為不成立 至於「不客觀」這點 我認為他批評這部作品跟角色的論述非常充分 從此引導到他不願意參加活動 並認為自己「無知」(不知道這部作品)的話 會比較幸福 亦稱不上「不客觀」 至於「令特定族群心生不悅」這個就是TypeMoon板的帝王條款 已造成諸多爭議 討論中本來就會有正反意見 即使要以「令特定族群心生不悅」判罰 亦應該依循「能特定目標的攻擊行為」來判罰較為公正 板眾也較能有所依據來遵從板規 而我的判定是申訴人並未有具體攻擊他人之行為 僅為自嘲 若將其判定為影射的話有過度解讀之嫌 因此亦認定不成立 因此我最後才裁定應該撤回判決 還請群組長參考 -- 「譁! 原來是個穿著很亮盔甲的金皮卡。 鹹濕的眼神、淫賤的笑意、乞撚人憎的動作,已知道他是基佬中的極品的了」 Fate/zero 全四卷 歡樂發行中!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6.104.41.13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WorkBoard/M.1556017191.A.96B.html ※ 編輯: kid725 (106.104.41.130), 04/23/2019 22:5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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