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京阿尼縱火案開庭 辯護方主張無罪或減刑

看板C_Chat作者 (ilikemiku)時間6月前 (2023/11/02 00:57), 編輯推噓36(415149)
留言195則, 37人參與, 6月前最新討論串18/47 (看更多)
就,台灣法律人錢多地位高啊 啊全世界的法律真的 都不在乎被害者和他們受到的傷害 非常非常神奇 他們更注重加害者的人權,而不會去彌補被害者 我是不能理解啦 像怪醫黑傑克就有 弄傷別人的手,所以要一直當別人的手,類似這樣不好嗎? 喔對了,弄死人只賠棺材本我也不能理解,我覺得會這樣判的可能也要被教化一下。 ※ 引述《moshenisshit (嘻嘻)》之銘言: : 你們法律人, : 每次面對爭議話題都是用這幾招, : 不是貼講座要人家去聽完演講再來說, : 就是貼幾本書名要人先讀書知道脈絡再來討論, : 永遠都是用這種上對下,我教育你們的態度, : 再怎麼演講也很難有說服大眾的一天。 正常啦,這本來就不可能太短說完,但po出來完全不講大綱也太懶 : 我覺得大家對廢死或精神病免死有疑慮, : 原因很簡單: : 1. 若免死的精神病再犯,民眾怎保護自己? : 2. 若可教化的免死犯人再犯,民眾怎保護自己? : 反正台灣現在法律界動不動讓犯人免死, : 你們法律人多多設計一套完美的流程, : 讓再犯率跟死刑一樣是0%,民眾累積足夠信心, : 再來談什麼歐洲社會脈絡怎樣好嗎? 0%可能要完全沒有自由才有機會了 : 就像癌症要化療一樣, : 結果一個蒙古大夫嫌棄化療殺死正常細胞, : 引進歐洲的癌症療法,卻沒有醫好幾個癌症病患, : 還要求你去了解歐洲醫學脈絡為什麼都這樣醫, : 你會信任這種醫生找他醫癌症嗎? : ※ 引述 《qize1428》 之銘言: : : 原文被推爆了 : : 剛好今天有一場關於此議題的講座 : : 在西方國家,這些問題已是百年以上的命題,更成為法治與人權觀念的核心關懷 : : 之一。而在台灣社會,每當發生重大刑事案件,輿論總會導向「教化可能性」、 : : 「精神障礙鑑定」的辯論,更甚出現「只要患有精神病,犯案就都能脫罪嗎?」 : : 的質疑。也因此,本次Y’s Day「週三青年日」期望透過六位法律、政治與人權 : : 專業來賓的分享,帶領各位一同探索在刑事司法系統中,對公平正義和精神狀態 : : 的權衡與理解,並探討現有司法制度的改革可能性,進而關注精神狀態對刑事處 : : 罰的影響。 等你們別把罰寫佛經這種低能東西算在有悔意裡面我們再來討論這個。 抄佛經換少關幾年你覺得公平嗎? 只有自首+配合提供人物證跟賠償才叫有悔意好嗎? 被抓才開始裝可憐一點都不叫有悔意, 真想知道法律人腦袋到底怎麼想的 : : 直播19:05開始(連結為「台灣公共策益粉絲團」臉書直播」 : : 分享給對這議題有興趣的板友 : : 不論你對人權是採取緊縮還是寬鬆的態度 : : 我認為都值得一聽 : : → poke001: 同不同意是一回事 但確實了解一下為什麼體系會演化成現在 11/01 19:35 : : → poke001: 的樣子會比較瞭解背後的理由 11/01 19:36 : : 我覺得這才是討論公共政策的態度 : : 如果大多數人只會羨慕國外的體制(不限於司法) 我覺得台灣其實沒有很羨慕國外體制 看哪一國吧 殺人犯爽爽在監獄玩ps你看多少人不能接受 : : 而不以開放、深入理解的心態去辯證 : : 那麼社會只會原地踏步 : : 況且你我各位都可能成為國民法官 對了,之前好像有新聞說法界覺得國民法官判太重,真的嗎? -- https://imgur.com/ffYUy5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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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00:59, 6月前 , 1F
法界(x)很多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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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01:00, 6月前 , 2F
有一個家暴婦女殺夫案,很多老百姓覺得國民法官判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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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各種幫死刑犯找理由不判死啊 什麼可教化 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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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台灣法律人很有錢嗎?古狗英美大律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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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01:02, 6月前 , 6F
最近也一堆大貨車撞死人事件 有懲罰性賠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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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01:03, 6月前 , 7F
我只覺得不要什麼事情都想簡化 啊就是真的很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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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01:04, 6月前 , 8F
法律本來就沒有邏輯 國外不知道 之前看訪問有說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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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角色是要替還活著的人服務 所以你死了就等於沒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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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01:04, 6月前 , 1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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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01:05, 6月前 , 11F
不只是法院問題 該修法重罰的也不好好修法 很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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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01:07, 6月前 , 12F
這很有邏輯啊,死人怎麼有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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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重不重視邏輯...不敢說不重視,但不同法領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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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01:07, 6月前 , 14F
間的討論縝密度差非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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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01:07, 6月前 , 15F
行政法跟刑法相比,幾乎可以說全部訴諸民主正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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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01:07, 6月前 , 16F
還有功能最適了...不過刑法雖然說要緊扣保護法益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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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01:07, 6月前 , 17F
,近年風險社會的立法趨勢也漸漸把刑法給象徵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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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有情緒保護法之譏就是了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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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01:11, 6月前 , 19F
法律就牽一髮而動全身所以沒人敢動,一旦有人想改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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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一堆人來抬槓,把一切不好的可能都列出來,再回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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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01:11, 6月前 , 21F
你一句那這些延伸問題怎麼解決,尤其如果在正義上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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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01:11, 6月前 , 22F
有瑕疵那光被人跳針就飽了。這戲碼從幾千年演到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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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01:11, 6月前 , 2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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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01:11, 6月前 , 24F
剝奪別人人權者還有人權才是最奇怪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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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01:12, 6月前 , 25F
覺得國民法官判太重的民眾來自法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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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01:13, 6月前 , 26F
還好有國民法官 最近幾個案子有判比較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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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01:13, 6月前 , 27F
都是同一種行為同一條法給不同法官判可能會有完全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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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01:13, 6月前 , 28F
反的判例,這種東西你跟我說有邏輯?唯一的邏輯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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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01:13, 6月前 , 29F
官覺得你有罪=你有罪,你沒罪就沒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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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01:15, 6月前 , 30F
同一種疾病同一種治療方針也不會每個人結果都一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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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01:15, 6月前 , 31F
所以你覺得死人要怎麼有人權?說說你的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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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01:15, 6月前 , 32F
所以如果從(我眼中)最邏輯一貫的角度,刑罰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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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01:15, 6月前 , 33F
的應該是自我目的性的,應報理論的重點在於實踐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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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01:15, 6月前 , 34F
性自我回復,而不是什麼一般預防這種不把人當人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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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01:15, 6月前 , 35F
的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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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01:15, 6月前 , 36F
不過回到洽眾最喜歡的精神病患例子,能夠理性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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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01:15, 6月前 , 37F
回復的前提也是必須有內在自由可言,問題是精神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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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01:15, 6月前 , 38F
患就沒有,那自然沒有適用刑罰的餘地,這是保安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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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01:15, 6月前 , 39F
分的範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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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116 則推文
11/02 03:41, 6月前 , 156F
國民法官的刑期是法官提供的…覺得判太重的可以等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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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03:41, 6月前 , 157F
被抽到再說呀! 有時媒體又不會給你完整的資訊,只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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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03:41, 6月前 , 158F
有話題性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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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04:30, 6月前 , 159F
在台灣有錢有權 還會怕法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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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04:57, 6月前 , 160F
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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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05:23, 6月前 , 161F
簡單講就是死人沒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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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06:45, 6月前 , 162F
法律是在乎所有人的人權 但一般人容易覺得罪犯不應有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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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06:45, 6月前 , 163F
所以才覺得法律都保護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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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06:54, 6月前 , 164F
我理解有些邏輯不通的地方是現實妥協的產物,但請把妥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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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06:54, 6月前 , 165F
的原因說出來好嗎?之前看到判決書我都覺得法官邏輯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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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06:54, 6月前 , 166F
是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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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07:14, 6月前 , 167F
說到這個,過失致死跟傷害致死和殺人的刑期差距太大也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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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07:14, 6月前 , 168F
人不理解,法律讓犯意嚴重左右刑期,偏偏這個通常加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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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07:14, 6月前 , 169F
說了算...除非有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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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07:24, 6月前 , 170F
當初陪審員制被硬凹成是鬼島地方特色參審+陪審都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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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07:24, 6月前 , 171F
一點的國民法官制就是因為法官有可以上下其手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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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07:34, 6月前 , 172F
國民法官某種程度上是讓大眾知道法官的權力與難處,應該
11/02 07:34, 172F

11/02 07:39, 6月前 , 173F
死人沒人權很合理啊,已逝去的生命就是個沉沒成本
11/02 07:39, 173F

11/02 07:47, 6月前 , 174F
合理啊,但國民覺得加害者沒受到足夠的懲罰,也沒有足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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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07:47, 6月前 , 175F
彌補造成的傷害才是最大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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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07:51, 6月前 , 176F
屍體沒人權,受害者家屬又不是法官,當然挑輕一點的罰
11/02 07:51, 176F

11/02 07:53, 6月前 , 177F
大貨車沒剎車撞死人,一般人認為是殺人罪,至少10年以上
11/02 07:53, 177F

11/02 07:53, 6月前 , 178F
結果是業務過失殺人,五年以下或50萬以下罰金
11/02 07:53, 178F

11/02 08:02, 6月前 , 179F
樓上可以等看看最近那個隧道沒煞車的嚴重連環撞會不會殺
11/02 08:02, 179F

11/02 08:02, 6月前 , 180F
人罪定罪
11/02 08:02, 180F

11/02 08:54, 6月前 , 181F
貨車撞死人稍微知道一點點法律常識的都不會認為是殺人罪
11/02 08:54, 181F

11/02 08:54, 6月前 , 182F
吧...
11/02 08:54, 182F

11/02 09:00, 6月前 , 183F
樓上,大家就是在抱怨這個啊,犯意對刑期的影響太重又難
11/02 09:00, 183F

11/02 09:00, 6月前 , 184F
以舉證
11/02 09:00, 184F

11/02 09:02, 6月前 , 185F
更不要說酒駕這種大家都覺得判太輕
11/02 09:02, 185F

11/02 09:41, 6月前 , 186F
你覺得駕駛是想殺人才引起重大車禍也是對的
11/02 09:41, 186F

11/02 10:39, 6月前 , 187F
天底下最沒人權就是倒楣鬼XDDDD
11/02 10:39, 187F

11/02 10:39, 6月前 , 188F
就死的不是自己親友才在那說風涼話
11/02 10:39, 188F

11/02 10:39, 6月前 , 189F
反倒是撞人的,還可以有途徑可以減免XD
11/02 10:39, 189F

11/02 10:40, 6月前 , 190F
法律就只是個規則、工具,而有規則就有漏洞可以鑽XD
11/02 10:40, 190F

11/02 10:41, 6月前 , 191F
至於怎麼玩弄,就是律師等法律人的專業囉XD
11/02 10:41, 191F

11/02 10:41, 6月前 , 192F
講白一點,看你良心囉XD
11/02 10:41, 192F

11/02 10:42, 6月前 , 193F
這就跟厲害的工程師,同時有很可能會是厲害的駭客一樣,
11/02 10:42, 193F

11/02 10:42, 6月前 , 194F
為不會去危害別人系統?看良心
11/02 10:42, 194F

11/02 10:45, 6月前 , 195F
186樓這個要用可預期其發生但不積極作為放任其發生啊
11/02 10:45, 19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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