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有關同性戀

看板Buddha作者 (幸福要懂得耕耘)時間10年前 (2013/08/19 10:11), 編輯推噓1(1014)
留言15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4/50 (看更多)
※ 引述《vajra0001 (閒邪存誠)》之銘言: : : 所以,我們現在來看優婆塞戒經的內容,可以發現幾個有趣的現象: : : 一、沒有一夫一妻的嚴格規定。換言之,只要是異性的行為,在合於 : : 社會風俗的前提之下,一男多女是不犯邪淫的。 : 讀過優婆塞戒經 聞您的發言 十分震驚 已重新讀了一次 : 並沒有發現本經中佛陀有"只要是異性 可以多p性交"的主張 : 請問您是在本經中哪段讀到的(還是有不同的譯本譯做相同的名字?) : 在這個問題上 優婆塞戒經表達的很清楚 從非女(指男性女性則反之) : 是得邪淫罪的 關於優婆塞戒經沒有規範「不二色」的問題,請參見拙文(本板文章ID #1HobJlkU) 一夫一妻是現行民法親屬編的規定,於民國20年才正式公布施行。 中國傳統數千年來,都是一夫多妻制,因此,確實是沒有規範不二色。 不二色是古代一些文人雅士的自我要求,三教基本上都沒有硬性規範。 近代回教及早期的摩門教也都是允許一夫多妻制。 異性戀一夫多妻是不邪淫的,這是戒律的規定,而不是法律的規定。 : : 二、除了兩性器官的接觸外,其他部位的接觸都算邪淫。這種細部規範, : : 其目的只有一個,就是認肯男女行淫的唯一合宜理由,是為了「傳宗接代」, : : 而不是為了娛悅取樂,更不是為了修行無上瑜珈。 : 這只是您的推測 : 十不善業道經中 舉出四種邪淫的列別 : 非處 非時 非分 非往 如果只為傳宗接代 只要禁止非分即可 但並非如此 : 如果只要固定性伴侶 又怎麼會有已娶未過門的女性(處女)也不可與之非梵行? : 如果已娶未過門的未婚妻都不可做非梵行 : 男女朋友可乎?斷乎不能 : 那同性朋友可否做非梵行的問題上 同理可證 : 佛陀觀察的深與廣 並非我們所能觀察 : 佛陀經過觀察 而設定一個非梵行容許值 必定是 : 能最良好調和修持心性與維持家庭和諧的程度 「明媒正娶」在中國是宋朝以後,才有絕對的禮教要求。 但是,宋元以後,奪人妻女的實例,仍然是社會上司空見慣的事。 直到民國,某些偏鄉都還有「搶婚」的習俗,那這不就是邪淫了。 西漢至唐末,禮教的嚴防並沒有那麼一板一眼。 所以私訂終身也所在多有。 古代並沒有結婚登記這種事。兵荒馬亂時,撮土為香,互拜天地 即是上天為證,共結連理了。這從民法原來的規定是「儀式婚」, 可以看出中國傳統婚姻模式的特色。 所以,用「法定婚約」的角度來判斷是不是邪淫,並不精確。 不然,同志結婚一旦正式合法,那麼戒律對邪淫的規範是否也要宣告終結? 同志婚合法只是時間早晚的問題,世界潮流正向朝此邁進。 : 瑜伽師地論也說明 "一切男及不男屬自屬他皆不應行" 「屬自屬他」又是另一個討論爭點。 : : 以延續人類生存為唯一的目的,似乎是「相對禁欲主義」允許淫欲行的理路。 : : 但是,默認男性異性戀者可以多重性伴侶的情況,時至今日,是否仍符合釋尊 : : 當時制戒的根本精神呢? : 制戒 一是持心 二是止謗 : 我們人心放縱的程度到哪裡將會如脫韁野馬 : 佛陀豈有不知 是故取其中庸 而停止過度 : 在梵行問題上 戀屍癖 人獸交 暴露狂 強姦犯 : 性成癮等等 都是明言禁止 通姦 亂倫 同性性行為 : 或不顧女性身體狀況的性行為 等等都也明確的被制止了 : 如果只要一對一即可 : 那不是夫妻當一對一的砲友是否可以? : 那包養一個女性永遠一對一可不可以? : 那某人跟某隻動物一對一是否也可以? : (處女+親族所護 處女+親族所護+受財 非人女) : 這些佛陀都說不可以 : 所以只要一對一的看法 : 畢竟無法說的通 前已述及,「夫妻」的真實定義並不是從法律上來決定的。 從實質上來說,兩人相知相守,不離不棄,即是夫妻。 如果只有夫妻間才是正淫,那麼一夫多妻也自然是正淫了。 技術面上已經背離了釋尊制戒的根本精神了,不是嗎? : : 而且,女性在整個不邪淫戒的規範中所處的角色,是否完全被忽略? : 這部分有點岔出來談 個人認為這是簡單的列舉技巧 : 譬如男性禁止與非人女 女性自然是禁止與非人男 : 不必全部重複一次 未必是如此。敬信女是「優婆夷」,有優婆塞戒經,按理說, 也應該要有優婆夷戒經才是。 通常,戒律對於女性是更為嚴苛的,例如比丘尼的八敬法。 同樣是具足戒,比丘尼的戒律就比較多。 : : 一味的強調同性戀是邪淫的行為,異性戀是正淫的行為,完全是把手段當成 : 這邊就是您的誤解了 : 同性性行為是邪淫的行為 兩個同性相戀並非邪淫 : 異性性行為 也只有在身分是夫妻 : 時機地點程度方法都如法 才屬於正淫 「合法夫妻」的定義不是一成不變的,前已述及。 同性戀之間只能有「純純的愛」,不能有靈肉合一的性愛, 這就是差別待遇了。「等者等之,不等者不等之」。 出家戒比在家戒嚴苛,這是符合平等原則的。 但是同樣的在家人,卻有不同的規定,這就不符合平等的精神了。 畢竟,同性戀者仍然受到先天因素的影響較大。如此已形同歧視。 : : 主要的目的,而忽略了戒律的終極價值。 : : 一對同性戀人,只要謹守一夫一妻的誠信,行為符合風俗習慣,不影響別人, : : 不雜交,不吸毒,不放浪形骸,遵行釋尊的教誡,那仍然是正信的在家居士。 : : 討論性取向的區別實益,主要在釐清「性取向與佛法修行的關係」。 : 佛法跟性取向無關 : 就算性取向是喜歡動物也能成就 : 只要堅持不跟動物做非梵行 : 如已經做了就徹底的懺悔(永不再犯) : 也能修上來 : 眾生都不圓滿 修學佛法 : 即是一一的改正自己的不圓滿處 : 沒有誰更高一些或低一些 : 但是這邊的問題在於 : 要不要利用解釋的技巧來擴大開許佛陀所禁止的? : 我認為佛陀所禁止的都是煩惱根源 : 以佛弟子的身分 積極對治 才是正途 : : 而不是教條式的把同性戀貼上邪淫的標籤。同性戀是邪淫,所以就把同性戀者 : 同性戀不是邪淫 同性性行為是邪淫 : : 推出佛教的三門之外嗎?我想,這應該不是釋尊行化的無緣大慈,同體大悲吧。 : 並非如此 如我好鬥喜嗔 閱讀佛經後 悚然自驚 : 有時想到兇野處 就趕快警醒 想寬容和平的事 : 有時要與人爭 心頭猛烈 就趕快警醒 退後一步 平一平心 : 有時做事要做到極端了 內心刻酷 就趕快警醒 放一放 緩一緩 : 如我這種注定墮落的人 都有機會發現問題 慢慢的往回走 : 又有誰不能做出一點點改變 提升自己? : 同性戀者可不可能因為學佛 而停止跟同性性交 : 可能阿 當然可能的 斷淫欲是斷煩惱的具體明證。這和同性戀或異性戀都沒有直接關係。 同性戀應斷淫念,異性戀也應該要斷淫念。但那是漸次修行的結果, 難道說,同性戀改與異性交合,那也是修行的進步嗎? 非也。若持此見,亦是不正確的。 因為,異性戀之間的性行為並沒有比較乾淨純潔,好嗎? -- ■七種不花錢的布施,施比受更有福..^^ 一、和顏施:和顏悅色的待人。 二、言施:言語鼓勵他人。 三、心施:以同理心待人。 四、眼施:慈愛和善視人。 五、身施:身體力行助人。 六、座施:讓座給老弱婦孺。 七、察施:察覺他人所需並幫助他。 ----轉載自--http://ppt.cc/kM,k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59.67.8

08/19 14:10, , 1F
先顯單回應三點1.夫妻定意要看佛陀當時夫妻的定義
08/19 14:10, 1F

08/19 14:10, , 2F
2.制戒不是立法 而是佛陀對對心的觀察 而做出的保護
08/19 14:10, 2F

08/19 14:11, , 3F
人做什麼行為內心會無法自制 就遮護 這和民主法治無關
08/19 14:11, 3F

08/19 14:12, , 4F
要說釋尊歧視 恐怕更屬誤解 3.同性戀停止與同性性交
08/19 14:12, 4F

08/19 14:13, , 5F
是修行的進步 改與異性性交 不一定是修行的進步
08/19 14:13, 5F

08/19 14:14, , 6F
對象時機地點方法 是否如理如法 如是 是進步 如否 則不
08/19 14:14, 6F

08/19 14:14, , 7F
08/19 14:14, 7F

08/19 14:15, , 8F
過幾日再詳細回撰文答您 願您一切平安
08/19 14:15, 8F

08/19 16:09, , 9F
「同性戀是先天還是後天影響比較大」並沒有結論。
08/19 16:09, 9F

08/19 16:10, , 10F
目前各方學說林立,原因也是多面的。
08/19 16:10, 10F

08/19 16:12, , 11F
平等是要看情形的,否則下次有亂倫、開淫亂趴、多角
08/19 16:12, 11F

08/19 16:12, , 12F
關係的、各種戀的,說要平等,做何感想?
08/19 16:12, 12F

08/19 16:13, , 13F
難怪現在會被說成末法時代...
08/19 16:13, 13F

08/19 16:15, , 14F
一百人對乾淨純潔,大概沒一百種,大概也不少種。
08/19 16:15, 14F

08/19 17:22, , 15F
就事論事吧 別跳針 南傳戒律有沒有說 很清楚
08/19 17:22, 15F
文章代碼(AID): #1I4NwsKN (Buddha)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I4NwsKN (Buddh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