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有關同性戀
※ 引述《vajra0001 (閒邪存誠)》之銘言:
: : 所以,我們現在來看優婆塞戒經的內容,可以發現幾個有趣的現象:
: : 一、沒有一夫一妻的嚴格規定。換言之,只要是異性的行為,在合於
: : 社會風俗的前提之下,一男多女是不犯邪淫的。
: 讀過優婆塞戒經 聞您的發言 十分震驚 已重新讀了一次
: 並沒有發現本經中佛陀有"只要是異性 可以多p性交"的主張
: 請問您是在本經中哪段讀到的(還是有不同的譯本譯做相同的名字?)
: 在這個問題上 優婆塞戒經表達的很清楚 從非女(指男性女性則反之)
: 是得邪淫罪的
關於優婆塞戒經沒有規範「不二色」的問題,請參見拙文(本板文章ID #1HobJlkU)
一夫一妻是現行民法親屬編的規定,於民國20年才正式公布施行。
中國傳統數千年來,都是一夫多妻制,因此,確實是沒有規範不二色。
不二色是古代一些文人雅士的自我要求,三教基本上都沒有硬性規範。
近代回教及早期的摩門教也都是允許一夫多妻制。
異性戀一夫多妻是不邪淫的,這是戒律的規定,而不是法律的規定。
: : 二、除了兩性器官的接觸外,其他部位的接觸都算邪淫。這種細部規範,
: : 其目的只有一個,就是認肯男女行淫的唯一合宜理由,是為了「傳宗接代」,
: : 而不是為了娛悅取樂,更不是為了修行無上瑜珈。
: 這只是您的推測
: 十不善業道經中 舉出四種邪淫的列別
: 非處 非時 非分 非往 如果只為傳宗接代 只要禁止非分即可 但並非如此
: 如果只要固定性伴侶 又怎麼會有已娶未過門的女性(處女)也不可與之非梵行?
: 如果已娶未過門的未婚妻都不可做非梵行
: 男女朋友可乎?斷乎不能
: 那同性朋友可否做非梵行的問題上 同理可證
: 佛陀觀察的深與廣 並非我們所能觀察
: 佛陀經過觀察 而設定一個非梵行容許值 必定是
: 能最良好調和修持心性與維持家庭和諧的程度
「明媒正娶」在中國是宋朝以後,才有絕對的禮教要求。
但是,宋元以後,奪人妻女的實例,仍然是社會上司空見慣的事。
直到民國,某些偏鄉都還有「搶婚」的習俗,那這不就是邪淫了。
西漢至唐末,禮教的嚴防並沒有那麼一板一眼。
所以私訂終身也所在多有。
古代並沒有結婚登記這種事。兵荒馬亂時,撮土為香,互拜天地
即是上天為證,共結連理了。這從民法原來的規定是「儀式婚」,
可以看出中國傳統婚姻模式的特色。
所以,用「法定婚約」的角度來判斷是不是邪淫,並不精確。
不然,同志結婚一旦正式合法,那麼戒律對邪淫的規範是否也要宣告終結?
同志婚合法只是時間早晚的問題,世界潮流正向朝此邁進。
: 瑜伽師地論也說明 "一切男及不男屬自屬他皆不應行"
「屬自屬他」又是另一個討論爭點。
: : 以延續人類生存為唯一的目的,似乎是「相對禁欲主義」允許淫欲行的理路。
: : 但是,默認男性異性戀者可以多重性伴侶的情況,時至今日,是否仍符合釋尊
: : 當時制戒的根本精神呢?
: 制戒 一是持心 二是止謗
: 我們人心放縱的程度到哪裡將會如脫韁野馬
: 佛陀豈有不知 是故取其中庸 而停止過度
: 在梵行問題上 戀屍癖 人獸交 暴露狂 強姦犯
: 性成癮等等 都是明言禁止 通姦 亂倫 同性性行為
: 或不顧女性身體狀況的性行為 等等都也明確的被制止了
: 如果只要一對一即可
: 那不是夫妻當一對一的砲友是否可以?
: 那包養一個女性永遠一對一可不可以?
: 那某人跟某隻動物一對一是否也可以?
: (處女+親族所護 處女+親族所護+受財 非人女)
: 這些佛陀都說不可以
: 所以只要一對一的看法
: 畢竟無法說的通
前已述及,「夫妻」的真實定義並不是從法律上來決定的。
從實質上來說,兩人相知相守,不離不棄,即是夫妻。
如果只有夫妻間才是正淫,那麼一夫多妻也自然是正淫了。
技術面上已經背離了釋尊制戒的根本精神了,不是嗎?
: : 而且,女性在整個不邪淫戒的規範中所處的角色,是否完全被忽略?
: 這部分有點岔出來談 個人認為這是簡單的列舉技巧
: 譬如男性禁止與非人女 女性自然是禁止與非人男
: 不必全部重複一次
未必是如此。敬信女是「優婆夷」,有優婆塞戒經,按理說,
也應該要有優婆夷戒經才是。
通常,戒律對於女性是更為嚴苛的,例如比丘尼的八敬法。
同樣是具足戒,比丘尼的戒律就比較多。
: : 一味的強調同性戀是邪淫的行為,異性戀是正淫的行為,完全是把手段當成
: 這邊就是您的誤解了
: 同性性行為是邪淫的行為 兩個同性相戀並非邪淫
: 異性性行為 也只有在身分是夫妻
: 時機地點程度方法都如法 才屬於正淫
「合法夫妻」的定義不是一成不變的,前已述及。
同性戀之間只能有「純純的愛」,不能有靈肉合一的性愛,
這就是差別待遇了。「等者等之,不等者不等之」。
出家戒比在家戒嚴苛,這是符合平等原則的。
但是同樣的在家人,卻有不同的規定,這就不符合平等的精神了。
畢竟,同性戀者仍然受到先天因素的影響較大。如此已形同歧視。
: : 主要的目的,而忽略了戒律的終極價值。
: : 一對同性戀人,只要謹守一夫一妻的誠信,行為符合風俗習慣,不影響別人,
: : 不雜交,不吸毒,不放浪形骸,遵行釋尊的教誡,那仍然是正信的在家居士。
: : 討論性取向的區別實益,主要在釐清「性取向與佛法修行的關係」。
: 佛法跟性取向無關
: 就算性取向是喜歡動物也能成就
: 只要堅持不跟動物做非梵行
: 如已經做了就徹底的懺悔(永不再犯)
: 也能修上來
: 眾生都不圓滿 修學佛法
: 即是一一的改正自己的不圓滿處
: 沒有誰更高一些或低一些
: 但是這邊的問題在於
: 要不要利用解釋的技巧來擴大開許佛陀所禁止的?
: 我認為佛陀所禁止的都是煩惱根源
: 以佛弟子的身分 積極對治 才是正途
: : 而不是教條式的把同性戀貼上邪淫的標籤。同性戀是邪淫,所以就把同性戀者
: 同性戀不是邪淫 同性性行為是邪淫
: : 推出佛教的三門之外嗎?我想,這應該不是釋尊行化的無緣大慈,同體大悲吧。
: 並非如此 如我好鬥喜嗔 閱讀佛經後 悚然自驚
: 有時想到兇野處 就趕快警醒 想寬容和平的事
: 有時要與人爭 心頭猛烈 就趕快警醒 退後一步 平一平心
: 有時做事要做到極端了 內心刻酷 就趕快警醒 放一放 緩一緩
: 如我這種注定墮落的人 都有機會發現問題 慢慢的往回走
: 又有誰不能做出一點點改變 提升自己?
: 同性戀者可不可能因為學佛 而停止跟同性性交
: 可能阿 當然可能的
斷淫欲是斷煩惱的具體明證。這和同性戀或異性戀都沒有直接關係。
同性戀應斷淫念,異性戀也應該要斷淫念。但那是漸次修行的結果,
難道說,同性戀改與異性交合,那也是修行的進步嗎?
非也。若持此見,亦是不正確的。
因為,異性戀之間的性行為並沒有比較乾淨純潔,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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