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有關同性戀
※ 引述《BeeEater (看海...)》之銘言:
: 佛理或許我懂得很少,試著提出自己的一些看法。
: 慾望是一切苦的根源,所以在修行追尋解脫理想的過程中,
: 會希望盡量減少對慾望的貪戀,包括情愛。
: 因此戒律產生了,這些戒律希望我們可以減少欲求,幫助我們更快得解脫。
: 戒律中的要求,是離苦解脫煩惱的第一步,
: 意思是說,想離苦得樂,最起碼先做到不妨礙他人,
: 不妨礙到他人就能減少糾紛,這是減少煩惱的第一步,
: 所以最基本的戒律不脫出法律倫常的範圍。
: 同性戀因為先天與後天因素影響,偏好選擇與自己相同性別的人在一起,
: 一樣都是情愛慾望,只是選擇性別的偏好不同而已,
: 不管選擇同性或異性,都是有情眾生的情愛慾望阿!
: 基本戒律所要求的,只不過就減少妨害到別人的機會,
: 既然是這樣,異性戀或同性戀又有甚麼分別呢?
我認為戒律並非只考慮情慾、妨礙他人,
不是都是情慾就可以當作全部相等、妨礙他人方面也許是錯綜複雜的,
裡面有深層因果關係,並無法被一般人完全瞭解。
升天有升天的因、當人有當人的因、三惡道有三惡道的因。
五戒十善,是人天之因,同時也是解脫道基礎。
(其中不邪淫包括在五戒裡面。)
就像你說為什麼每一尊佛都是日中一食、都是男相、
每一尊佛都是「八相成道」:一、降兜率。二、入胎。三、出胎。四、出家。
五、降魔。六、成道。七、說法。八、涅槃。
: 如果進一步強調離開情欲,那也應該不會有同性或異性的分別啊!
: 畢竟如果真得解脫道,性別又有甚麼分別呢?
平等、沒有區別的地方在於:
從眾生本質上是沒有區別、
眾生都有解脫、成佛的潛力、
眾生都可以修行、學佛。
不平等、有區別的地方在於:
每一位眾生他的狀況是不一樣的,
投生哪一道、福德智慧、業力、習氣、當然也包括性別。
真得解脫道,是修行的結果,
就像央掘摩羅殺999人,最後修行成為阿羅漢,
並非因為他殺999人而成阿羅漢,而是他之後的修行而成為阿羅漢。
不能說因為他殺了999人,但是又修行成為阿羅漢,
就誤以為殺人可以成阿羅漢,也不能誤以為殺人和沒殺人沒什麼分別。
同樣的,同性戀、異性戀、男性、女性,各有他們的業因和必須克服的難題,
不知道你有沒有聽過《大愛道比丘尼經》女人八十四態,
如果依照現在這時代強調的「女權」、「男女平等」,
有些人會覺得這很刺眼,覺得這是歧視。
但如果你從另一個角度,你會覺得這是在講事實、警惕女人修行比較容易有的毛病、
也警惕男人如果有這些毛病要改掉,不是拿來互相攻訐。
: 身為佛教徒,尊重每一個生命與個體,
: 在同性戀又沒有妨礙到其他生命的情況之下,
: 有甚麼理由要求對方要配合著古老的戒律做出修正,
我認為佛教徒絕對是尊重每一個生命和個體的,
但是尊重不代表不對現象和事實正確的認識。
我相信一般佛教徒不會強迫同性戀一定要遵守戒律,
戒律是想要修行的人,自動自發遵守的。
: 況且提出"透過宗教,同志也可有轉異性戀的一天"
: 這句話代表著對對方性向的否定,非常不尊重人而且有歧視意味的。
: 同性戀異性戀,不就都是尚未得解脫道的有情眾生,
: 既然如此,在求道的路上,異性戀就比同性戀高一等嗎?
尚未得解脫道的眾生,不代表全部都相等,
雖說本質相等、但業力習氣不相等。
但是不相等,並不是用來互相輕視的。
: 如果沒有,那異性戀又有甚麼理由要求同性戀要改回異性戀呢?
相信一般不會強迫要求要改,
從獨善其身的角度,同性戀者對異性戀者沒有很直接、巨大的影響,
但是從兼善天下的角度,當然會覺得往異性戀、或是離欲的方向修正比較好
: 過去古代社會較為保守對同性戀也不了解,
: 對"邪淫"會做出這樣的定義其實非常可以理解,
: 但時代與社會都不同了,我們現在也對同性戀更為了解,
: 是不是現代的佛教徒也應該以一種包容尊重的心態來對待他們,
聽你這樣說,我還蠻擔心,以後社會又改變了,
假如遇到戰亂,人命都不值錢了,是否殺人、偷盜等等,戒律都要改了?
上次有個火車包廂淫亂趴,他們說他們是自己私下揪團、沒影響到別人,
他們也傳播他們的理念,認為這是他們自己的性癖好,不希望被干涉....
包容和尊重的意思不是自己的立場和原則都沒了,
對人可以無限的包容,對事情上、任務上的包容,並不能這麼說。
: 而不是再拿過去對同性戀不了解的戒律,讓他們覺得自己被佛教排除在外呢?
1.佛教不會強迫同性戀遵守戒律。
2.開始學佛只是有個目標和方向,並非已經受戒、也並非有能力持戒。
3.佛教不會排除任何想學佛的人。
: ※ 引述《horse1200 (horsetiger)》之銘言:
: : 其次,以敬信心和歡喜心,造作佛像(自畫、自塑,或者請人畫、塑;或者印刷……)。
: : 或每日者拜88佛大忏悔文,忏悔生生世世以來以上種種罪業!
: : 這樣,就可以除滅以前的罪業,同性戀之心,也會熄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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楞嚴咒心:
唵○阿那隸○毗舍提○鞞囉 跋闍囉陀唎○槃陀槃陀你○
跋闍囉 謗尼泮○虎信 都嚧甕泮○娑婆訶
「大白傘蓋佛母」心咒:
「嗡、沙爾娃、打他架打,烏尼卡,施
達打巴遮,吽呸,吽媽媽,吽呢,梭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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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110.52.50
※ 編輯: penetrating 來自: 123.110.52.50 (08/17 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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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優婆塞共淫女行淫,不與直者犯邪淫不可悔,與直無犯。」
嫖妓問題,我是比較相信這種說法:
1.李炳南老居士:
戒律之犯,在原則上即是犯矣,或情節不一,而有輕重不同,故於犯戒情節,制有可悔與
不可悔之別,可悔者可通懺悔也,不可悔者,不與通慚悔也。此條云「不與直者犯邪淫不
可悔」是言犯不通懺悔之罪,「與直無犯」是言無犯不通懺悔之罪,非言不犯邪淫也。犯
戒者,雖有許新之懺悔,然舉行懺悔,不有至誠慚愧,則無所獲效,因事懺禮繁,理懺心
難消滅也。
2.近代律祖弘一律師在《優婆塞五戒相經箋要》中補充云:
「文云:共淫女行淫,與直,無犯。應是不犯上品不可悔罪,然戕身敗德,寧謂無過,思
之。」
3.《成實論》:若眾生非妻與之行淫,是名邪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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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有戒罪和性罪,如果沒受戒,就沒戒罪。
淫亂怎麼定義?一百種人恐怕有一百種定義。
何止同性戀性取向被歸類為邪淫,
非夫婦的、破出家人淨戒的、姦屍的、非支、非時、非處、非量、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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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佛教的狀況和佛住世的時候相比,的確是有衰微之相,
可能不只金錢戒,其他戒律也比較鬆散,可能得道的人的也少了也有影響。
看看妙祥法師說的:
~~
這個金錢戒是佛制。僧人是不允許摸錢的,這裡沒有什麼疑問。但是在中國來講,對這條
戒律有的人認為是有開緣的,在特殊情況下是可以摸的。這個問題是由於我們雖然學戒律
,可能還是理解不透。那我的理解就是:作為僧人寧死也不要摸,死也不要摸。
雖然金錢在某些時候甚至能讓你活命,但也堅決不要碰。為什麼這麼講?因為一個人
既然修道就要嚴持戒律。什麼叫嚴持戒律?只要我們認為這條戒律是佛的戒律,可以讓我
們成佛,我們就應該用生命來護持。所以說持每條戒律都要準備付出自己的生命,這樣去
嚴持戒律你才能把握住自己。否則的話,因為違緣有很多都是和你的生命有關。這個和我
們生命有關,我們破了;下一個和生命還有關,那我們又破了。最後,那戒律就剩下寥寥
無幾了,恐怕就是做個居士都很難。
~~
我是覺得,現在是連邪淫戒都要廢掉嗎?
今天同性戀、明天就會有各種戀、各種關係的....唉唉,不說也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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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不是這樣用的吧,同性戀和異性戀本來就不同要怎麼平等?
貧富貴賤、聰明才智平庸愚劣,要怎麼平等?
有1分能力做1分事、5分能力做5分事、10分能力做10分事,
要不要富人送些錢給窮人好讓富人窮人財產平等一下?
※ 編輯: penetrating 來自: 123.110.52.50 (08/17 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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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脆邪淫戒要求降到最低,大家都能守這樣最平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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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不壞世間法,但有比世間法更高的要求...
何況同性戀在道德倫理上,並不符合倫理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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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哪天通姦除罪化了,邪淫戒也廢了?
嘖嘖,討論這個討論到我累了....
※ 編輯: penetrating 來自: 123.110.52.50 (08/17 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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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倫理道德自我要求」並不等於「社會上倫理道德的要求」
我前文指的明明是「社會上倫理道德的要求」,
結果你現在把他代換成「個人倫理道德自我要求」,
真不知你是故意模糊焦點,還是真的誤認我真實之語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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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罪?那是基督教的觀念,怎麼會想要把它代入佛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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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嚴法師真的會如此說嗎?他的著作包括戒律學綱要其中描述並非如此,
如果真是如此說,那我大概要對他說法採取保留態度了,畢竟依法不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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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我的看法和樓上比較一致。
不過「完全的異性戀就近初果」,不太懂?
是說真正把造成同性戀之因戒除,也差不多淫慾淡薄了的意思嗎?
※ 編輯: penetrating 來自: 123.110.52.50 (08/18 12:26)
※ 編輯: penetrating 來自: 123.110.52.50 (08/18 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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