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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illiam 在 PTT [ NTU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108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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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F→:我想提另一個面向的想法11/23 10:18
94F→:大家都同意台大兩年前走法律訴訟是為的是排除建商的話11/23 10:19
95F→:那紹興學程之前對校方走訴訟的道德譴責是否合理11/23 10:20
97F→:而且紹興學程之前的資料完全跳過這點11/23 10:21
98F→:昨天線上轉播效果很差,我沒有聽到這部份11/23 10:25
99F→:如果是如同原文的敘述,我不覺得那有還校方公道11/23 10:26
103F→:我的想法,走訴訟主要是要先讓建商出局11/23 10:30
104F→:都更條例修正是2011年,晚於校方開始訴訟11/23 10:30
106F→:我的想法,訴訟是確保公有地不會被建商小吃大的手段11/23 10:34
107F→:當然可以說校方是選了一個最省事的作發就是了11/23 10:35
112F→:華固有買ㄧ塊臨紹興社區的私有地要來小吃大11/23 10:45
115F→:是,這是去年修法後的結果11/23 10:55
116F→:但是校方提訴訟是2010的事11/23 10:56
118F→:其實我想提的重點是,紹興學程的宣傳資料刻意不提建商11/23 10:57
119F→:校方提訴訟也是有歷史因素啊11/23 10:58
121F→:現在的結局應該是大多數人比較樂見的,至少不是讓建商賺到11/23 11:00
126F→:華固被退回不是因為台大要用啊,是沒有徵詢紹興居民意見11/23 11:11
127F→:2010是寄存證信函的時間11/23 11:12
128F→:都更法修正是2011 8月11/23 11:13
129F→:可以google "台大回收土地 紹興社區都更 華固踢鐵板"11/23 11:22
130F→:我想可以看出居民的想法是不管建商or台大都更11/23 11:23
131F→:只要能讓他們安置在原處都好11/23 11:23
132F→:老實說,我是從看到警察入校事件才注意到紹興學程的11/23 11:29
133F→:只是在想了解事件的過程中11/23 11:30
134F→:發現很多紹興學程資料沒有告訴我們的事11/23 11:31
135F→:讓我想起之前所謂的文林苑懶人包一樣的狀況11/23 11:32
1F→:可以查2010的新聞,台大不提使用計畫會被納入建商都更11/16 13:31
7F→:我覺得都更因素可以解釋為何學校之前需要那麼快走法律途徑11/16 14:30
8F→:但是是否真的有需求我就不知道了,請見諒11/16 14:30
1F→:可以查2010的新聞,台大不提使用計畫會被納入建商都更11/16 13:31
7F→:我覺得都更因素可以解釋為何學校之前需要那麼快走法律途徑11/16 14:30
8F→:但是是否真的有需求我就不知道了,請見諒11/16 14:30
14F→:有個問題,台大有義務要一直提出讓步方案到對方接受為止嗎?11/16 09:54
15F→:從新聞中,校方也有釋出可能原地安置的可能性11/16 10:00
16F→:不從這方面去協助社區區民去談,而直接走社會運動路線11/16 10:01
17F→:開高價要求校方撤告+之後不能再提告等條件11/16 10:02
18F→:這樣是不是會更激化校方鷹派的想法呢?反正也沒啥好談的11/16 10:02
19F→:當然這樣做也是有拉高社會關切度的效果,有立委要進場了11/16 10:04
20F→:從2010的新聞看起來,居民是傾向走建商都更的11/16 10:09
21F→:在這個狀況下,校方走法律路線的原因應該很明顯吧11/16 10:10
142F→:都更沒壞處,華固都更的話台大無法自行規劃,容積也會變小11/16 10:41
143F→:台大自辦都更的話也要看違建容獎夠不夠才知道是否有影響11/16 10:41
144F→:好像很難說都更沒壞處吧11/16 10:43
146F→:我的疑問是如果台大撤告的話,是不是有可能回到建商都更呢?11/16 10:53
365F→:蓋大一點有一個方法是市府給予特別的容積獎勵11/16 00:30
368F→:這樣可以讓台大有跟原本一樣的使用空間,原居民也有地方住11/16 00:31
381F→:看了一下之前的文章,如果訴求是暫停訴訟而不是撤銷11/16 00:41
383F→:是不是會讓大家更容易接受呢?11/16 00:41
384F→:至少目前的撤銷以及以後不得提告似乎太過?11/16 00:42
424F→:我看到的新聞是一股暫停,其它的沒暫停這樣11/16 00:57
430F→:不過暫停好像也只能4個月就是了.11/16 00:59
466F→:以現在的狀況來看,從法院判決到強制拆除沒那麼容易11/16 01:12
470F→:所以如果能換得後續的順利進行也許不是沒有協商的空間11/16 01:14
483F→:現在訴求包括以後都不能提訴訟11/16 01:16
509F→:我想到的是因為台大是有優勢的一方,所以應該先釋出善意11/16 01:25
515F→:局民最優先的方案看到都是原地安置吧11/16 01:27
516F→:三贏方案不會是包括華固吧?11/16 01:29
548F→:照目前法律讓華固都更台大一定是吃虧的11/16 01:47
633F推:提告權當然不能放棄,只是如果承諾之後又告只會被罵更慘吧11/16 15:18
2F→:我剛剛查了一下,我的確找不到台大對申請集會活動的規定11/15 22:19
3F→:所以感謝原po的指教,我之前推文寫到違反集遊法的部份11/15 22:20
4F→:的確是有錯誤的,感謝指教11/15 22:20
5F→:不好意思,我剛剛又查了大學法以及相關釋憲11/15 23:11
6F→:大學自治的範圍似乎是以教學,研究與學習之自由為主?11/15 23:12
7F→:大學法也寫在法律規定範圍內享有自治權11/15 23:14
8F→:這樣可以引申到校園內不適用集遊法嗎11/15 23:15
9F→:所以憲法保障可以集會遊行,但是照集遊法要事先申請11/15 23:23
10F→:我個人覺得這邊是有模糊空間的,但是如果以目前看到的11/15 23:32
11F→:辦法來看,校方(長)有很大的裁量權11/15 23:33
12F→:當然會不會像你說的校方(長)權限太大是值得討論的11/15 23:33
13F→:是,從這個角度來說,學校應該要有明確的規定?11/15 23:41
14F→:但是照之前的例子來看,學校內定類似集遊法爭議會更大11/15 23:42
15F→:這樣就需要一個規定來寫明要發生怎樣的行為才能讓警察介入11/16 00:00
16F→:否則就是校長裁量,只是之前大家都相信校方應該不會為了11/16 00:01
17F→:這種事就找警察進校園吧,而不是校方不能這樣11/16 00:02
10F推:讚同這篇的看法11/15 21:02
22F→:反問樓上,就現行法律,這樣的集會有合法嗎?11/15 21:16
23F→:集遊法或有不當之處,但是還是現行法律11/15 21:16
24F→:只是我認為基於大學的理想性,的確不一定要用法律來處理11/15 21:17
25F→:但不能就這樣視作合法,這是有差別的11/15 21:17
29F推:我認同找警察來學校處理這樣的集會不妥11/15 21:20
31F→:但不表示這樣的集會就是合法啊?11/15 21:21
35F→:我比較認同是如果校方同意,是可以適用集遊法的11/15 21:23
40F→:向校方申請? 今天應該是校方也不認同才會請警察要求解散?11/15 21:26
47F推:照台大組織規程來走,校長是有權力找警察進來的吧11/15 21:50
48F→:所以樓上的點是警察可以要求解散,但是不算集遊法?11/15 21:52
39F→:我好奇的事,如果不走法律途徑,居民原本的態度有可能會考慮11/15 20:11
40F→:接受任何原地安置以外的做法嗎?更不要說已經有建商插旗11/15 20:12
50F→:回原po,可能我比較從壞的角度來看,我覺得不走法律途徑11/15 20:30
51F→:不會有意願談的是居民而不是學校11/15 20:30
52F→:我也不太理解一邊訴訟一邊談和解為啥不行,我覺得不到壓迫11/15 20:31
60F→:回樓樓上,以你說的狀況,我認為要求校方暫停訴訟11/15 20:52
61F→:比起要求撤銷和之後不得再提訴訟合理的多11/15 20:54
62F→:如果開這麼高的價碼要來談和解,不被接受也是可以預期的?11/15 20:55
63F→:再來就是走社會運動的手段了,看起來發展很像是如此11/15 20:56
64F→:另外有點離題,如果台大對這塊地不作為11/15 20:58
65F→:似乎有可能被建商用公有地強迫合併都更的方式被迫都更11/15 20:59
73F→:可以查一下今年3月的新聞,都更的主要開發商是華固11/15 21:09
74F→:主要是利用未使用公有地要被強制列入都更範圍的法規11/15 21:10
75F→:從新聞看,華固也確實買了那個區塊少數的私有地11/15 21:10
76F→:以及35戶違建物11/15 21:11
77F→:新聞也有寫到紹興社區自救會主委有說,希望都更之後11/15 21:12
78F→:可以安置在本區11/15 21:12
79F→:我個人意見,弱勢居民應該是由社會局出面協助更為恰當11/15 21:14
93F→:其實走建商主導的都更台大就拿不回全部的地了11/15 21:54
94F→:權利變換的過程,地主就是拿部份的地交換建商蓋房子的費用11/15 21:55
95F→:是的,我是以現行法律來說,如果如你所說修法後會修掉11/15 22:07
96F→:就沒有這個問題了,謝謝原po11/15 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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