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大事] 校方找來大安分局,在「校內」舉牌

看板NTU作者 (barsyy)時間11年前 (2012/11/15 19:04), 編輯推噓5(10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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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xainbo (Abbo)》之銘言: : 標題: Re: [大事] 校方找來大安分局,在「校內」舉牌 : 時間: Thu Nov 15 14:03:21 2012 : : 大家以後都要依據集會遊行法,乖乖提出申請唷! ^_< :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80058 : : 2.本法所稱遊行,係指於市街、道路、巷弄或其他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 : 場所之集體行進。 : 3.本法所稱主管機關,係指集會、遊行所在地之警察分局。 : : 所以,要去小福、小小福、活大和118巷吃飯,記得要申請唷~ : 在小福擺攤、宣傳之夜活動,也都要申請唷! : : 為了頂尖大學的和諧,基於敦品勵學的宇宙精神 : 我們要維持良好的警民關係,不管做什麼, : 只要超過三人集體行進,都要跟大安分局申請唷! ...... 噓 barsyy:今天的抗議即使真的有一點違法 但這場抗議也還是合情合理 11/15 17:25 → barsyy:社會正義本來就需要伸張 而且跟去年的比真的稍較平和與理性 11/15 17:26 → barsyy:只是把吃飯跟遊行相提並論 這樣的例子真的是啼笑皆非又荒謬 11/15 17:26 → barsyy:只能當笑話了 11/15 17:26 : 推 zilkle:警察進入校園不是個大笑話嗎 三人集會遊行不就能辦理 11/15 17:41 只能當 xainbo大是在諷刺集遊法,與表達對這次警察舉動的不滿。 鑒於去年校慶的事件,典禮時有人員在旁待命以防突發干擾實屬必要。 而平時,像幾周前的北大中大台大友誼賽、或是闈場運作與舉行學測指考、國家考試, 台大也都會有一些警察(非校警)到場待命,以防突發事件。 這樣並不會有警察不可無故進入校園的爭議吧,同理這次校慶也是。 我認為爭議是在於警察舉牌跟有無違反集遊法, 而這次的遊行我確實認為:無需向政府申請,警察也沒必要舉牌或驅離。 畢竟這是校園,抗議者亦沒有衝進會場干擾典禮。 : → zilkle:校長下台吧 台灣沒救了 全國最指標學校這麼做 11/15 17:42 : 推 uka123ily:不要以為是笑話,這笑話不過你父母那年代這麼遠 11/15 17:47 那個年代確實很多壓迫也滿悲慘,而現在的情況已經不再是那個年代的情況了。 到這個時代,還有人來這樣作XX周、118吃飯相當於遊行的比喻真的很可笑。 : 推 yahiko:有人還真以為自由民主是從天上掉下來的 生來就有 11/15 18:00 警察在旁待命防範突發事件,跟爭取自由民主沒有關係。 畢竟今天警察沒打人抓人(只是舉牌確實有問題),處理方式跟當年爭取自由民主時的 警察與集遊規範完全不同。不能以當年爭取自由民主的合理與當年非人權的警察、法律, 來否定今天的警察。 另外想請問,熱心聲援紹興社區而付出許多心力的同學們與組織 : 有無嘗試去協助居民打官司,或集資幫忙請律師?我想這樣對居民會較有幫助, 對事情也會有些建設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4.28.250

11/15 19:18, , 1F
我相信如果原PO說的事有發生一丁點的作用 居民也不用在此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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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19:18, , 2F
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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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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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19:20, ,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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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 那就好 ※ 編輯: barsyy 來自: 112.104.28.250 (11/15 19:39)

11/15 19:42, , 5F
因為看法跟你這篇相同 所以我用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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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19:53, , 6F
連人家有沒有幫忙居民都搞不清楚也可以講這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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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最後才「另外」請問 問之前你說我講很多的 都是在講警察可否進學校 及那個118吃飯比喻 跟幫助居民何來的關係

11/15 20:05, , 7F
哪天學生超過千人聚會 是不是坦克車就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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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20:05, , 8F
因為你們破壞了"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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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為正常的千人學生聚會 如不過度影響他人 何來的影響秩序 更哪來的坦克 如有影響秩序疑慮 當然得派警力戒備 但也是條件為千人暴民聚會才需裝甲車 ※ 編輯: barsyy 來自: 112.104.28.250 (11/15 20:50)

11/15 21:01, , 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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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21:02, , 10F
讚同這篇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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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21:03, , 11F
我不了解高層的秩序跟原PO的定義是否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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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21:03, , 12F
如果我們可以允許一種為了維護秩序而破壞大學獨立自主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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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21:04, , 13F
神的做法存在。 那我不知道哪一天這個秩序觀會不會強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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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21:04, , 14F
在你我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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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21:08, , 15F
你一直跳針說防止去年發生的事,那種事請校警隊或外面的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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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21:09, , 16F
全、甚至是用工讀生拉封鎖線就可以了。請警察來根本別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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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21:10, , 17F
心。不知道你在護航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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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校警(這我也想過 但大群學生與校警爆發肢體衝突 他們以後怎麼在學校面對學生 以 後還要在學校工作ㄟ)與保全,他們不可能敢,及有能力控制憤怒的大批大學生與居民, 因為抗議者真的很生氣。難保證說他們完全不會有人動用暴力(硬闖場地亦是), 學校圍牆都攔不住小學生了,沒有警力的一兩條封鎖線怎攔得住憤怒的成年人群眾?

11/15 21:11, , 18F
典禮的重要性也不比國家考試(影響許多人生計與前途)。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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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21:12, , 19F
大概會影響李四X的前途,但這豈不是假公濟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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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21:13, , 20F
總之我不知道就算典禮失序,派警察的必要性與正當性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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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21:14, , 21F
倒是看到有人很想要借用警察把這次集會汙名化(不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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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21:16, , 22F
反問樓上,就現行法律,這樣的集會有合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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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21:16, , 23F
集遊法或有不當之處,但是還是現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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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21:17, , 24F
只是我認為基於大學的理想性,的確不一定要用法律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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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21:17, , 25F
但不能就這樣視作合法,這是有差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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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禮對許多新生、得獎同學老師及台大還是有重要性 你有自由不關心及不在乎自己學校的典禮 並且你在乎居民的權益很好 但不能撇棄你眾多在紹興這件事上無辜的同學、老師、學長姐在這場典禮的權益阿 這典禮不是只是你們自己的 試想 如果參加XX之夜或是去其他系上與社團的活動時 突然有群人衝進來 鬧場 或在場外抗議 您的感覺好不好? 校警不足以維護我們的權益時 就需要使用警察(當然前提是不能執法過當) 我必須重申我認為 及或這次遊行有點違法 這場遊行還是具正當性 因為校方處理紹興確實不很妥當

11/15 21:18, , 26F
在這社會做任何事都先求名正言順。先幫他們不被汙名化,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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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21:18, , 27F
我覺得好像沒有人搞混這個差別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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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21:19, , 28F
不是幫汙名化的人護航
11/15 21:19, 28F
我確實不是太贊同目前校方面對紹興的方式 他們也不該被汙名 遊行確有正當性 警察來也有正當性 我只是以一個旁觀的角度指出 你所謂「被我護航的人」在這次我們台大典禮 所做的典禮維護不全然是錯的

11/15 21:20, , 29F
我認同找警察來學校處理這樣的集會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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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21:21, , 30F
大學校園依大學法是自治範疇,當然在集會遊行法的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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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21:21, , 31F
但不表示這樣的集會就是合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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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21:22, , 32F
這算是有點踏在法律邊緣游蕩,不過只要在校園內範疇依然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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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21:22, , 3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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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21:23, , 34F
集會是合法的,所謂不合法是指哪裡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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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21:23, , 35F
我比較認同是如果校方同意,是可以適用集遊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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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21:24, , 36F
不向大安分局申請?這件事在大學法已經解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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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21:25, , 37F
都已經說了適用範圍,是大學法,不是集遊法。只是校長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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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21:25, , 38F
倒是可以放警察進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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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21:25, , 39F
「鑒於去年校慶的事件....」所以今年要預先叫來幾十個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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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21:26, , 40F
向校方申請? 今天應該是校方也不認同才會請警察要求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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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預備?不知情的人還以為去年是有人開卡車衝進禮堂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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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卡車衝進來XD 但我是覺得去年那樣真的有點嚴重阿 雖然有些同學覺得刺激好玩 但我與另有些同學在場內當下是很反感的 另外也都聽不到講者後面再講什麼

11/15 21:26, , 42F
如果您還有疑問,建議您到法律系修法學緒論與其他基礎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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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21:28, , 43F
這是另外一個漏洞,理論上要向校方申請,不過沒有相應的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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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21:30, , 44F
位與規範,所以也不能算是違法。
11/15 21:30, 44F

11/15 21:33, , 45F
這並不能把"校長(或說校方?)不認同,而逕行找警察將民眾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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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21:34, , 46F
的行為正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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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barsyy 來自: 112.104.28.250 (11/15 22:01)

11/15 21:50, , 47F
照台大組織規程來走,校長是有權力找警察進來的吧
11/15 21:50, 47F

11/15 21:52, , 48F
所以樓上的點是警察可以要求解散,但是不算集遊法?
11/15 21:52, 48F
※ 編輯: barsyy 來自: 112.104.28.250 (11/15 22:07) ※ 編輯: barsyy 來自: 112.104.28.250 (11/15 22:13)

11/15 23:28, , 49F
推這篇 的確校警出來會挺尷尬 警察除了舉牌以外都還好
11/15 23:28, 49F

11/16 00:09, , 50F
可是警察就是舉牌了 整件事情就變成不是只有舉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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