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erspicu
作者 erspicu 在 PTT [ CVS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218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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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根本沒人在意狗髒不髒 不是重點 重點是不管狗髒不髒10/23 17:48
3F→: 就是不適合把寵物犬帶入到商店就是10/23 17:48
4F→: 一直討論的都是人的行為阿 至於狗就是那樣 能怎麼辦10/23 17:52
1F→: 就臭啊 愛亂吠阿 亂舔阿 有些也不繫繩 把狗放餐桌上10/23 13:49
2F→: 然後在那邊狗狗很可愛 我可以呦 大家來寵物友善10/23 13:50
3F→: 奇怪這些顯而易見 常見的問題 都裝不知道有這回事10/23 13:52
120F→: 不愧是稱店員版 這叫為難店員?你覺得被多收百元07/04 23:09
121F→: 無所謂? 亂算錢 要回合理退款 叫為難店員07/04 23:10
133F→: 有些PT抓到藉口噓而已 不然幽默不幽默是怎樣07/04 23:57
134F→: 雞毛蒜皮 無關要緊小事在那邊噓 搞到像做姦犯科07/04 23:58
135F→: 算錯錢差了百多元 當成雞毛蒜皮小事看待 是都很好野?07/04 23:59
7F推: 這卡第一時間被很多店都被黃牛掃光光了05/07 16:56
32F→: 開放式營業場所拿住宅法相提並論 是在鬼扯什麼東西?03/28 23:23
33F→: 不是法律專業 不要隨便亂誤導人 莫名其妙03/28 23:23
34F→: 訂規定 基於尊重 所以給予遵守罷了 但犯了啥法?03/28 23:25
35F→: 你嗆去跟法官說 那也等哪天真的有實際案例再說03/28 23:26
36F→: 不是法律專業 卻愛那邊落法律 但連法條解釋都看不懂03/28 23:27
37F→: 住宅提供居住用 最好你7-11 全家 萊爾富 是拿來居住用拉03/28 23:28
38F→: 尊重這種莫名規定 就像是哪天規定穿黑色上衣不準進入一樣03/28 23:29
40F→: 人家店訂個規定 給個尊重 但不等於那規定有啥道理或必要03/28 23:30
41F→: 也不代表 就算你真的不遵守 你一定會違背啥法律上規範03/28 23:30
43F→: 其實有一個大絕招是 雙方合意原則 店家得以拒絕服務03/28 23:45
44F→: 但就僅止於此而已 意思是說 他不爽可請你離開不提供服務03/28 23:46
45F→: 至於其他 除非真的能舉證真的因為拍照而承受利益損失03/28 23:50
46F→: 或是因為拍照而不法得利 不然要以啥名目說犯法很大問號03/28 23:50
47F→: 雙方合意原則很好用 但說白了就是不爽不要來而已03/28 23:52
58F→: 法律多少有定義模糊.衝突之處 以你的推文來說 你提住宅法03/29 00:22
59F→: 住宅:指供居住使用... 跟開放式營業空間 諸如超商03/29 00:23
60F→: 定義本質就有衝突 然而你後面又有貼有見解說 住宅03/29 00:23
61F→: 包括店鋪.. OK 即使住宅包括店鋪 那適不適用住宅法去處理03/29 00:25
62F→: 又是一個問題 因為並不合住宅法的定義 你要套用住宅法03/29 00:26
63F→: 好歹你也得符合住宅法這套系統下的定義標準吧03/29 00:26
64F→: 其實就已經有更充分的論述支撐商家自訂規矩的法源03/29 00:28
65F→: 商業行為的雙方合意原則就很夠 實在覺得多扯住宅.店鋪03/29 00:29
66F→: 這種有爭議性的東西 沒必要03/29 00:29
7F→: 7-11一堆網美店阿..店員也很識相不會多管 但03/16 16:29
8F→: 門口還是一樣貼著禁止拍攝的貼紙... 真的很莫名03/16 16:29
9F→: 不懂法律在那邊鬼扯蛋的很多 前面我就說很多都腦補03/16 09:55
10F→: 什麼商標法.智慧財產權 店內裝潢擺設 怕比價03/16 09:55
11F→: 多是自己假設穿鑿附會硬貼上的強加解釋而已03/16 09:56
12F→: 我們把日本習慣抄過來 卻不知道連日本都在檢討改變規則03/16 09:58
13F→: 莫名其妙的規定有公告就遵守 但現在很多魔人03/16 10:00
14F→: 當你提出疑問和討論時 先扣你不遵守規定白目帽子03/16 10:00
15F→: 殊不知到 社會與論往進步方向走 才能促使社會前進和改變03/16 10:01
16F→: 自己的店訂啥規矩沒人管得著 不爽甚至可以關門不賣 但03/16 10:18
17F→: 人家怎樣看待和評論又是一回事03/16 10:19
1F→: 就慣例使然而以 背後沒道理 開放或是改變的店家有怎樣嗎?03/14 22:34
2F→: 每個地方平數跟空間格局都不同 拍一拍就能COPY PASTE??03/14 22:35
4F→: 倉庫、貨品庫存區、員工休息區、帳務相關處所03/14 22:59
5F→: 這不是給不給拍的問題 是閒雜人等根本不該進入03/14 23:00
9F→: 拍個奶粉洗髮精給家人挑選 扯會侵犯智慧財產權 商標權03/14 23:17
10F→: 腦補一堆各種層面的理由03/14 23:17
3F→: 店長其實是最沒規矩的 看他心情12/28 17:05
4F→: 一下義正嚴詞照規矩來 一下隨便來12/28 17:06
22F→: 這篇大概是特約合作文吧 哪可能整間空空的沒其他客人12/18 11:15
23F→: 可能是在開幕前或是特約時段去拍攝12/18 11:15
24F→: 台北那邊話題性過了 無人店 變成真的連客人都沒有的店12/18 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