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青年參政的障礙
※ 引述《c615 ()》之銘言:
: 其實,分區比例代表制和我所說有部分相似之處。
: 我先就我所記得的講一下德國的聯立制如何計算席次。
: 假設總席次為500席,某政黨在政黨票獲得50%的選票,而在區域席次獲得200席,則該政黨
: 總席次為250席,扣除區域席次不分區為50席。政黨是以政黨票來決定席次,當區域席次少
: 於該獲得的時候,才以不分區填滿。當然也會有個問題,前提假設同前,但該政黨如在區
: 域席次獲得300席,則該政黨並無不分區席次,多出來的50席則為補償席,因此德國的總席
: 次並不固定。德國是以邦做為不分區的母體,因此政黨是提出各邦的不分區名單。因此,
: 德國的聯立制讓在區域立委獲得比較多席次的政黨,則在不分區的席次比較少。因為他們
: 的代表性已經在區域席次獲得足夠的代表,我認為這樣的制度比較保障小黨。
: 而聯立制很簡單,區域和不分區是分開算的,因此假設某國總席次為500席,區域和不分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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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立制
: 各半,而某政黨在政黨票獲得50%而區域獲得200席,則該黨總席次為325席。
: 我認為聯立制較能保障小黨的原因是,通常在單一選區部分是由大黨獲得,而大黨獲得政
: 黨票的機會也較高,以台灣這次選舉來說,台聯算是獲得高票的政黨,但仍難以和同一政
: 治光譜的民進黨的票數相比,聯立制比較能保障讓大黨在區域立委獲得較多席次後,保障
: 小黨在不分區的席次。
: 至於,像該作者所提純粹分區的比例代表制,或者我之前所提的分區聯立制,都會面臨到
: 一個問題,國會所涉及的議題有許多是全國層次,在全國層次這部分沒有代表性。
: 另外,所提分為區域和不分區的兩院,則權責該如何劃分,當然或許可以仿效美國的
: 參眾兩院,或是其他國家的兩院,但是這樣的憲政改革相當大,如何達成政黨間的共識,
: 這個問題應該相當難處理。
: 最後,我附上我自己以聯立制算我們這次國會選舉的席次。只計算得票率過5%的政黨,政
: 黨票得票率依照中選會的第二階段得票率計算(即不計算未超過5%的政黨得票數),並以四
: 捨五入法算席次,所以最後總席次是114,另外我將原住民席次算入區域立委的席次。
: 國民黨總席次為54,扣除區域席次48,其不分區為6席。(64)
: 親民黨總席次為7,扣除區域席次1,不分區席次為6席。(3)
: 民進黨總席次42,扣除區域席次27,不分區15席。(40)
: 台聯總席次為11,無區域席次因此不分區為11席。(3)
: 括號內的數字為該政黨在本次選舉總席次,很明顯地這樣的選制是小黨親民黨與台聯較有
: 優勢。
: 原文作者有提5%的限制,在德國為5%或直選3名的限制。主要用意是避免小黨林立有礙內閣
: 的形成,但是在台灣並無此問題,台灣是明顯偏總統制的混合制,因此5%的限制的確值得
: 討論。
聯立制對台灣有幾個問題,
雖然不算太嚴重的問題,但是否為選民所接受
首先,即你所說的「超額當選」,民眾可以接受這部分嘛?
還是反而會不懂自己在投啥呢?當初並立制有一個原因是選制簡單!
再者,名單是否讓同一人同時在單一選區與複數選區出現呢?
如果可以,基於什麼理由可以?如果不行,又基於什麼理由不行?
其三,就算是偏總統的混合制也不是要降低門檻的要求,
因為一般小黨是根本無法組閣的,如果未來改變體制了真的變成內閣制了呢?
應該是因為113席,倘若又有所限制,那麼會讓小黨代表性不足,
因此最好讓小黨「至少能有一席」就能分配,才能合理反映!
台灣不比德國,反而更像日本、美國、英國,這種兩大政治聯盟輪流執政,
我並認為,就算改變體制,就會改變台灣目前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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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秀曰:身似菩提樹,心是明鏡台,時時勤拂拭,莫使惹塵埃
六祖曰: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
而我只能說:身非菩提樹,心非明鏡台,何必勤拂拭,難免惹塵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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