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為什麼兩個人蓋章就可以決定幾億元的案子?

看板politics作者 (楊威利)時間13年前 (2010/08/30 22:0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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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tayinalive (藍白紅 方圓角 風雲裡)》之銘言: : ※ 引述《apollo99 (楊威利)》之銘言: : : 我本來就不需要知道預算怎麼編列... : : 不然我繳稅養這一些公務員做啥? : : 我本來就不用知道預算是怎麼審查... : : 不然我繳稅金養這些公務員跟民意代表做啥? : : 我本來就不用知道法律如何規範預算的編列跟審查... : : 要研究清楚的本來就是相關的公務員跟民代.不是嗎? : 你如果不知道,就會被媒體和政客牽著鼻子走 : 會講出 "一個科長就可以決定幾億元預算" 這是台北市政府講的.不是我講的... 標案一切依法辦理... 如果不是他們可以決定... 那麼有人敢把錢撥給廠商呢? 再說如果他們沒有決定權... 為什麼一開始就懲處他們兩個人... 更進一步來說... 如果他們不能決定... 那麼應該是誰決定的? 你可以跟大家講一下嗎? 為什麼可以決定的人沒批准.錢就發下去了... 工程就開始做了? 這又是怎麼一回事? : 然後就開始猛批什麼市府控管不嚴什麼放縱公務員啥的 : 媒體弱智,卻能騙倒你 : 不過,也還好,有40%的民眾陪你一起被媒體耍的團團轉 : 幾億元的預算,怎可能是科長承辦人在決定的 : 這老早編列在預算書裡,經過藍綠市議員審議通過 如果是這樣? 為什麼還是議員爆出來大家才知道的? 那麼當初怎麼沒有任何一個議員提出質疑? 還是有議員有審卻當作沒問題... 是不是要把當初審查這預算的議員名字也爆出來? : 承辦人要做的,只是去執行它 : 又因為是統包案,統包看的是總價,只要總價合理 : 就沒有什麼貪瀆或行政效率的問題 總價合理就不用看個別細項... 你的意思是這樣嗎? 那後來台北市政府又認為總價不合理... 這又是怎麼回事? : 這次出問題的,就只是統包案的金額如何分配到各細項的過程 : 只不過有人耍笨,吃米不知米價,把金額分配弄錯了 : 應該高價的變低價,應該低價的變高價 : 然後,引來嗜血的媒體政客 在我的認知是... 總價是所有細項加起來的總和... 而不是照你說的政府給廠商一筆錢... 廠商再自己去分配要怎麼花用... 再說就目前我所知道的... 只有高於市價幾倍的價格還有高於市價十幾倍甚至幾十倍的價格... 低於市價的... 或許你可以列出來讓大家了解一下... 這次的標案只是單價列錯的"小疏失" 台北市政府其實沒有被當作肥羊宰... 這兩個承辦人員也很無辜... 明明是廠商的報價單上金額的分配弄錯了... 承辦人員只是"照實"列上去.來編列預算... 並且把錢撥給承包商... 結果還因此被懲處.實在太無辜了.是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1.64.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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