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為什麼兩個人蓋章就可以決定幾億元的案子?
※ 引述《ayuperfect (蒹內.....心痛Q_Q)》之銘言:
: ※ 引述《apollo99 (楊威利)》之銘言:
: : → ayuperfect:兩個人被查,不代表整件事只需要兩人; 38.99.102.165 08/30 02:11
: : → ayuperfect:有簽名=要懲處 這邏輯是誤解吧, 38.99.102.165 08/30 02:16
: : 或許就如你所說不只兩個人承辦這一件標案...
: : 那麼每個人都應該有看到不合理的價格吧?
: : 怎麼北市政府只懲處這兩個人呢?
: : 其他你所謂的其他參與的人都覺得這一個價格是正常的嗎?
: : → ayuperfect:除非你覺得每件事情最後都可以上綱到 38.99.102.165 08/30 02:19
: : → ayuperfect:最高層.若某家7-11分店少了一件item, 38.99.102.165 08/30 02:19
: : → ayuperfect:7-11從下到上每個管理/監督層都要被懲? 38.99.102.165 08/30 02:19
: : 我從沒說要無限上綱到誰呀...
: : 這都是你自己認為的...
: : 或許你覺得要上綱到郝市長吧...
: : 另外就是有所謂的監督層嗎?
: : 好像兩年前有人在審查.也指出問題所在了...
: : 怎麼後續都沒人認為這個標案有問題呢?
: : 之後你所謂的監督層還在嗎?
: : 如果還在卻沒有任何發揮任何監督的作用...
: : 那是因為太忙了還是裝做沒看到?
: 我真的不知道你發這種自相矛盾的文章是要我怎麼回答。
: 前面說怎麼其他參與的人沒看到/怎麼不用被懲處;
: 下面又說你沒無限上綱。
: 你先決定好你想戰幾個公務員﹐再叫別人回答可以嗎﹖
我看到的是兩個公務人員的疏失...
所以買了超出市價好幾倍的東西..
採購流程以及審查機制是不是需要加以修改...
另外就是受懲處的人員公開說這只是簡單疏失...
那是不是相關的處罰規定不夠嚴謹...
才會有人覺得這是簡單疏失.就算被處罰也沒啥關係?
要戰公務員的人是你吧...
照你所講.經手這個標案的人不只兩人...
那怎麼會只有這兩個人受到處罰呢?
其他經手的人員都不會覺得奇怪嗎?
還是抱著反正花的不是我的錢.貴一些也沒關係?
另外補上相關政府機關的回答:
郝市長說:調查層級無上限
林副市長說:新生高的道路、橋梁、排水、交通工程及交通安全維持措施
、照明系統埋管線工程等,都是以三家廠商報價,再取其平
均值方式處理,他坦言「非常異常」,部分工程單價至少高
出十幾倍,將繼續追查下去。
市府廉政肅貪中心說:新生高其他工程項目也有問題,
決標價格「至少多出市價十幾倍」!
連結: http://0rz.tw/KVECR
台北市新工處說: 新生高架橋改善工程植栽工程價格確有偏高,
究竟有無設計及行政疏失,已主動送請臺北
市政府政風處調查,如有違失,將追究責任,
並向社會大眾釋疑。
連結:http://0rz.tw/icX9J
: : 推 Scion:看來權責相符的理論不適用台北公務員 125.114.235.199 08/30 02:27
: : → ayuperfect:為何不適用?因為台北公務員沒全體下臺? 38.99.102.165 08/30 07:00
: : 推 Scion:權 責 相 符,看字面應該很好解釋吧 125.114.235.199 08/30 09:05
: : → Scion:有權的人就負相對應的責任,現在兩個人出來 125.114.235.199 08/30 09:06
: : → Scion:負責,那這個權限到底是誰的?你說還有別人? 125.114.235.199 08/30 09:08
: : → Scion:我沒說過要延伸到其他公務員啊,是你說還有 125.114.235.199 08/30 09:09
: : → Scion:別人的......= =" 125.114.235.199 08/30 09:09
: : → ayuperfect:"最好美國的案子可以一個人簽字就算XD" 24.7.51.21 08/30 11:16
: : → ayuperfect:但你覺得幾億NT可以兩個人簽字就算? 24.7.51.21 08/30 11:17
: : 台北市政府不就是這樣講的嗎?
: : 一切都依法辦理...
: : 如果不是這兩個人簽字就算...
: : 那麼標案怎麼會成立?錢怎麼會撥出去呢?
: : 那麼還需要誰的簽字?
: : 你可以說明給大家知道嗎?
: 你之前不是說你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 我前面也舉了其它例子給你動動腦了啊。
: 美國最近從國庫拿7兆美金救助銀行的政策﹐最後一關也是一個人簽名。
: 你覺得照這邏輯, 美國這政策也是一個人簽名就算﹖
: 一個人就可以把錢撥出去了﹖
: 同樣邏輯﹐在台灣可以兩個人簽名就撥幾億NT出去﹖
: 你現在發現為何我懶得回答你了嗎﹖
: 如果有人問你﹐
: 為何他睜開眼睛的時候世界才存在﹐他閉上眼睛世界就一片黑﹐難道他是神﹖
: 你會跟他從宇宙大爆炸開始解釋到現在宇宙﹑太陽系﹑地球如何形成﹖
唉.你還是沒回答我的問題...
現在我看到的就是兩個人的簽章...
就決定了10幾億的工程款...
如果沒議員爆料的話...
這筆錢就付出去了.不是嗎?
: : → ayuperfect:那兩個人下面一定有屬下或助手跟花博籌 24.7.51.21 08/30 11:21
: : → ayuperfect:備工作有關聯,上面也一定有監督的上司, 24.7.51.21 08/30 11:21
: : 花博籌備的工作不是得標的公司作籌備嗎?
: : 台北市政府只負責工程完成之後的驗收而已.不是嗎?
: : 難道台北市政府還要負責籌備.監工喔?
: : 另外就是.你所謂的屬下有沒有看到發包的價格嗎?
: : 如果真的有.這些下屬難道都不覺得這價格不合理嗎?
: : 還是他們覺得這價格"很合理"?
: : 再來就是你所謂監督的上司在哪?
: : 好像沒在監督吧...
: : 明明兩年前的審查報告就指出價格不合理了...
: : 負責監督的上司難道都沒看到這一份報告嗎?
: : 為什麼負責監督的上司完全沒發揮作用?
: : 還是根本沒有所謂負責監督的上司?
: : 不然台北市政府一開始怎麼只處罰蓋章那兩個承辦人員...
: : 負責監督的人員怎麼一點事都沒有?
: : 對了.到現在也沒聽台北市政府說是誰在負責監督的...
: : 還是你知道是誰負責監督的...
: : 可以講出來給大家認識一下嗎?
: 所以你前面講的沒有要無限上綱, 大概是被盜帳號嘛。
說要無限上綱的是郝市長喔...
我從來沒這麼說...
我只是照你的說法提出疑問而已...
因為一開始我可不知道還有上司負責監督的呀...
我還以為處罰兩個蓋章的承辦人員這件事就結束了...
再來要做的是要如何改良招標的流程...
以及如何監督的流程...
最後則是相關的罰則要重新訂定...
才不會又有人認為這只是小疏失...
老實說看了台北市對相關人員的懲處...
好像真的只是小疏失耶...
: 你這裡講凡是跟這案子有關係的都應該發現價格不合理﹐
: (話說合不合理現在都定案了喔﹖爆料的怎麼不改行去當法官)
兩年前就有人指出不合理了呀...
可是怎麼都沒人當一回事?
現在台北市政府也覺得這價格不合理不是嗎?
或許你覺得這是一個合理的價格啦...
: 就算跟這案子無關的﹐也應該有監督跟案子有關的人﹐所以也有責任。
: 那請問監督那些監督階層的是不是也要追究責任﹖
哈.你如果覺得他們有責任的話...
那你就去追究吧...
不過我可是從來沒這麼講過...
: 那你先決定一下你要追究到哪裡﹐
: 免得等一下有人說監督執政黨是在野黨或人民的責任的時候..
在野黨沒監督的話...
這件事怎麼會爆出來呢?
如果不是把事情鬧大...
台北市政府會停付工程款嗎?
這麼大家的納稅錢不就因為公務員的疏失而浪費掉了嗎?
我覺得可怕的是...
一開始台北市政府不把這當一回事...
承辦人員也覺得這是小疏失...
好像這是很平常的一件事...
光這樣就浪費了多少稅金了...
如果是一個大疏失的話...
那麼會花掉納稅人多少錢呢?
: : → ayuperfect:問題是你現在到底覺得哪裡不妥? 24.7.51.21 08/30 11:21
: : → ayuperfect:還是你跟楊兄一樣,覺得整件事從頭到尾 24.7.51.21 08/30 11:22
: : → ayuperfect:就是兩個人搞定?
: : 他們兩個不就是看看廠商提出的企劃...
: : 然後審查廠商的報價合不合理...
: : 再依照廠商提的價格下去編列預算...
: : 難道台北市政府還要負責設計.監工嗎?
: : 如果不是這樣...
: : 那你可以解釋給大家聽聽看...
: : 因為按照你的說法...
: : 你似乎對這整個流程跟工作分配很熟悉的樣子...
: 我其實只是對你一開始的文章感到很反感﹐
: 不過你也不是唯一一個"怎麼回事其實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但我想合理質疑"的人。
: 換個例子講﹐
: 一個人連加減法都不會﹐
: 1+1為何等於2﹐
: 1﹑2﹑3之後是什麼數字這些東西他都不知道﹐
: 然後他可以很自high地連舉幾十個問題質疑別人某一個微積分內容的算式。
: 如果你覺得我在侮辱你的話﹐我可以跟你道歉。
: 但你要不要審視一下你目前講出來你已知的東西﹐是自己知道的﹐還是人云亦云的﹔
: 然後再數一下你問了多少問題。
我問了不少問題...
可惜你一個也沒回答...
倒是台北市政府有回答了一部份...
再來就是我從沒質疑啥...
我只問了要怎麼修改相關規定...
才不會再次發生像這次的事件喔...
: 推 unclesky:要是7-11採購的商品多了幾倍的價格 61.217.104.19 08/31 00:19
: → unclesky:那下場大概是相關主管全部送辦吧 61.217.104.19 08/31 00:21
: 最近看到很多所謂的爆料是用這種類似的邏輯。
: 例如有人去市場抓了個10NT的九層塔﹐來質疑花博200NT的九層塔"疑似"貪污。
: 嗯﹐所以基本上現在是要統一九層塔的價格是嗎﹖
: 然後九層塔價格要統一的話﹐其它所有市場上的貨物也是不是要統一價格﹖
就是因為市場價格不一...
所以才需要承辦人員去比價呀...
而不是把投標金額加一加再除一下就好吧...
我沒要求你一定要買到最低價...
但是買個合理價有這麼困難嗎?
還是你覺得高於市價好幾倍的價格是"合理價格"?
: 就拿7-11來講好了﹐大家現在不會覺得7-11算黑店吧﹖
: 但7-11賣的東西明明比菜市場等等的地方貴很多啊﹐
: 例如同樣內容的DVD﹐我在別的地方可以幾十NT買一張甚至數張(當然是正版)﹐
: 為何7-11可以賣幾百甚至近/破千﹖哇勒這也差了10倍﹐啊怎麼7-11不是黑店﹖
: 我這裡拿的DVD例子還是講同樣內容的DVD﹐
第一.7-11本來就比較貴.因為它賣的是方便
而且7-11賣的一定是全新品..
你說的幾十塊的大多是出租店汰換下來二手品...
而且是不是真正的正版也不一定...
第二.人家有錢不想比價.又貪圖方便....
所以直接去7-11買.不行嗎?
7-11敢賣.就是知道有人會買...
不然買來當庫存嗎?
第三.工程是花公家的錢.也就是你我繳交的稅金喔...
你可以說省麻煩.所以買貴一點也沒關係嗎?
那我繳稅養這一個公務員做啥?
: 那些爆料的政客拿的東西(九層塔還是別的花或水管等材料﹐或是人事費用),
: 可都不是同樣來源/同樣內容的東西。
: 例如好像有個政客去請了個所謂的專業幫花博某工程估價﹐
: 說他幾十萬就可以辦到﹐但市府花了貴他好幾倍。
我沒說一定要最低價...
對這一個價錢也不會百分之百相信...
不過一個合理的價位.會跟最低價相差好幾倍甚至十幾倍嗎?
另外台北市政府也公開承認這一個價錢不合理...
不是嗎?
: 哇哩勒那我找到有人說他們願意當義工做免費的話﹐是不是花博都不該花一毛錢了﹖
: 而且如果聘請那個說幾十萬的人反正變成不合理又貴﹖
如果你可以找到有人願意免費做的話...
你可以提供給台北市政府呀...
現在政府缺錢缺很大...
最需要這種願意犧牲奉獻的人...
: 前陣子不是也很流行"我家電腦硬體或架網站超便宜,怎麼政府的都那麼貴?"
: 這種比較法很有意義喔﹖
: 那我找到比10NT還便宜的九層塔的話﹐10NT九層塔就是黑心價了﹖
: 我找到更便宜的電腦或網站設計﹐可以問那些質疑的人為什麼用那麼貴的東西﹖
: 我還可以抓更多相同內容但價格不同的東西﹐飲料﹑衣服﹑傢具或任何物質或人力﹐
: 這樣我可以去戰價格高的人﹖
: 最帥的是現在dpp又要政敵花百姓稅金的話就一定要用最低價了。
所以我從沒說過要最低價呀...
但是一個合理的價錢不會跟市價相差好幾倍甚至十幾倍吧...
: 那大埔徵收可不可以也用最低價﹖
: 城市光廊那幾塊沒啥用的板子可不可以也用最低價﹖
大埔徵收我覺得根本就沒必要...
因為全國工業區用地還有一大堆被閒置...
用那一些就好了...
不用已經規劃好的閒置的用地...
還要花錢徵收農地真不知道在想啥...
更別說這一個事件浪費了多少社會成本...
至於城市光廊...
你可以去查查他花了多少錢...
看看合不合理...
如果不合理的話...
我想國民黨應該會很樂意幫你爆一爆的...
反正不管是哪個黨執政...
我都不希望我繳的稅金被不合理的浪費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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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從歷史上學習到的唯一教訓...
就是無法從歷史學習到任何的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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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0.7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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