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為什麼兩個人蓋章就可以決定幾億元的案子?
※ 引述《stayinalive (藍白紅 方圓角 風雲裡)》之銘言:
: 你如果不知道,就會被媒體和政客牽著鼻子走
: 會講出 "一個科長就可以決定幾億元預算"
: 然後就開始猛批什麼市府控管不嚴什麼放縱公務員啥的
: 媒體弱智,卻能騙倒你
: 不過,也還好,有40%的民眾陪你一起被媒體耍的團團轉
: 幾億元的預算,怎可能是科長承辦人在決定的
: 這老早編列在預算書裡,經過藍綠市議員審議通過
: 承辦人要做的,只是去執行它
承辦人要做的不是只有執行而已....一般來說送審的預算也是承辦人編的
而且這個案子如果真的只有兩個人核過章實在是令人覺得不可思議
: 又因為是統包案,統包看的是總價,只要總價合理
: 就沒有什麼貪瀆或行政效率的問題
: 這次出問題的,就只是統包案的金額如何分配到各細項的過程
統包給付的是總價但不代表預算是用總價倒算回去的
預算編列的時候還是要編細項及單價分析
一般來說的統包是設計加施工...
: 只不過有人耍笨,吃米不知米價,把金額分配弄錯了
: 應該高價的變低價,應該低價的變高價
: 然後,引來嗜血的媒體政客
: 弱智民主,也就這樣了
所以這個案子就是所謂的浮編預算被抓包...再加上承包廠商有不良記錄
就被用放大鏡檢視了.....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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