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公共工程委員會和監察院審計部該動作了!
※ 引述《imagesimpact (台灣加油樂利安康)》之銘言:
: :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aug/27/today-fo1-2.htm
: : 台北市新工處長黃一平解釋,該案設計標早在九十六年開標,一直到九十七年第
: : 六次開標後,才發包出去,當時昭淩以最有利標得標時,尚未被工程會列為黑名
: : 單,市府依法不能拒絕昭淩承攬。
: : 除非你要告訴我你比法律還要大,可以指導法律做事情。
: 謝謝你幫我澄清一些事情,原來是96年尚未被列入黑名單啊。
: 可是96年以後被列入黑名單後,台北市政府為什麼不盯緊一點呢?
: 尤其是預算編列的部分,依法,台北市政府本來就要對昭凌的報價審核,但
: 是台北市政府沒有這麼做,到底誰比法律還大?
: 真正比法律還大的是台北市政府和馬英九。
: 都三審定讞了,叫你台北市政府繳健保費,不交,就是不交;行政院也沒有
: 強制拍賣台北市政府的資產,到底誰比法律還大?誰在指導法律做事情?
: 再來,就是監察院的問題。
: 周陽山為了一個還在討論階段的國父傳,竟然威脅說要動用審計權來查文建會
: 錢在亂用。
: 好了,前兩天周陽山和另一名監委到台北市政府做例行性的巡查,也沒講什麼。
: 奇怪,周監委批文建會的還沒開拍國父傳批得這麼用力,卻對台北市政府這樣
: 亂花錢,不斷追加花博預算惦惦沒講話,讓人不禁質疑監察院除了幫人洗腳、
: 談性姿勢外,到底在幹些什麼東西?
: 周陽山口口聲聲的審計權到哪兒去呢?監察院能不能幹點兒正經事呢?
: 監委好歹也是公務員吧?也是拿人民納稅人的錢吧?該彈劾就彈劾誰,有這麼困
: 難嗎?
: 爾食爾祿,民脂民膏啊!
: 至於郝龍斌,他召集專案小組查弊,是不得不然的做法;但這樣也証明不了他的
: 清白,因為,他也是關係人,不能自免其外。
: 因此,除了台北市政府自身的專案小組外,調查局、特偵組、監察院都應該進行
: 調查。
: 公共工程委員會動了,那其他的司法調查單位呢?是在等馬英九、吳敦義的命令
: 才動嗎?還是在等什麼呢?
一個討論這個花的事件,閣下寫了22行,其中:
1 行說謝謝;
3 行談這件事情;
剩下 18 行轉向談別的事情。
要我怎麼相信閣下是真的對這件事情真的想瞭解,而不是只要指桑罵槐、借題發揮
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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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117.65.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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