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邏輯蘊含與實質蘊含
推
03/09 23:10,
03/09 23:10
推
03/09 23:11,
03/09 23:11
這我就不懂了。如果你看考題,考題兩個都用「真函如言」,不是嗎?
而真函,也就是真值函數,的意思不就是我說的那個意思而已嗎?(從組
成語句的真值到整句語句的真值,這兩arguments之間的mapping function)
舉例:
(A‧B) →B
任何語句有這樣的形式,我們便可以說前件邏輯上蘊含後件。而所有包
含邏輯蘊含的條件句,該條件句整句的真值,由其部分以及該真值函數
(邏輯蘊含)所決定。這有錯誤嗎?
當然,關於這樣的一種關係(蘊含關係)是不是一定只能理解成真值函
數,顯然不是,且針對邏輯蘊含,一般來說,(邏輯)哲學上更有意義
的看法是談到必然性(畢竟只看做是種函數,那就真的彷彿只是種數學
定義,而真也僅剩下形式(syntax)意義而已了)。我也同意,這樣子
看待,你那篇所提及的「推論」這意涵很不明顯。而我想這是你說一般
來講邏輯蘊含不會僅用真值函數去理解的主因。畢竟那些才是「哲學上
有意義」的問題。
但那是一回事。我覺得,尤其是原來題目那樣做比較的時候,把兩者都
用真值函數來理解並沒有不恰當的地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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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A1Yoshi 來自: 87.194.73.179 (03/10 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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