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預售屋轉約

看板home-sale作者 (drive)時間2年前 (2022/03/07 16:36), 編輯推噓13(14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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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來解釋一下這狀況 首先先講合法方式 1.出租六年+去民間公證6年後交易 缺點是要付出租金6年 但是可以實價登錄而且不用高額自備款 因為銀行鑑價應該跟上了 2.備註"親友間交易" 因為事實上我的財產 我喜歡便宜賣給親戚 朋友 這是個人財產自由 也確實會有這需求 你父母兄弟好友把房子便宜賣你 並不是不可能 那至於價差部分 就是走現金 甚至有些人走海外 有些人走虛擬貨幣 一個人一年有220萬贈與免稅額 想給流浪漢都可以 至於我們來看看實價登錄網站 https://lvr.land.moi.gov.tw/ 都是抓高報 因為這是詐貸 禍國殃民 動搖國本 低報講實際以稅法去思考沒差 國稅局遲早都等到這筆稅 誰繳 講實際國稅局懶得管 土增稅可以繼承延宕也是類似理念 一間房子1000萬 現在漲到2000萬 假設都是短期交易 A賣給B 平轉登1000 B賣給C 登2000 B負責繳45% 另一個是 A賣給B 登1500 B賣給C 登2000 A B 都繳500的45% 最後是 A賣給B 登2000 B賣給C 平轉登2000 就是A自己繳45% 國稅局都沒差 反正都是交易 差額*45% 當然你說可以用6年自住 10%還有400萬免稅 沒錯啊 這就是要你用時間去換 立法的時候都計算過了 這條路就是要開給你的 你也可以都堅持持有6年以上 國稅局就願意放過這種人 理論上自住客的話 只要住6年以上 跟投資客談好 比建商便宜一坪 2萬 3萬 這是雙贏 不用過度情緒操作 維護正義什麼的 不然就繼續等待 等房價崩盤 就快崩了 大家一起戒急用忍 說好了喔 新竹2022大家一起忍住不買 科技業要掰了 從現在開始一年比一年爛 回到一坪20萬 輕鬆寫意 我話說完了 誰贊成 誰反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4.85.6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646642206.A.A00.html

03/07 16:42, 2年前 , 1F
你看一堆人嗆換約違法真的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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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6:44, 2年前 , 2F
土地都回不去了 房價怎麼有辦法2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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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比房價更有向下僵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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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智障溝通有難度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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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我也熟 當兵一年 工作一年 當初還去看過大智路投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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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邊打通已經起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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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6:47, 2年前 , 7F
節稅對大家都是好事 在那邊執著實登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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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6:47, 2年前 , 8F
就要自住五六年根本沒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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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6:48, 2年前 , 9F
對投資客來說也沒什麼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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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去年前年買到的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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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有人實拿150 加上全部合法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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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登掛在那邊 遲早也是會賣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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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給政府賺45%的稅 表面上的實登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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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是農場圈養的韭菜綿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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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6:49, 2年前 , 15F
合法實登好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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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6:51, 2年前 , 16F
低報是晚課稅,那高報就是先課稅,遲早都要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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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7:12, 2年前 , 17F
下一手重購退稅還是自住6年400萬免稅額,你國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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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7:12, 2年前 , 18F
要怎麼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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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7:14, 2年前 , 19F
要這樣搞,國稅局不去抓,到時候中古屋也開始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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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7:14, 2年前 , 20F
何況這種現金交易沒寫在合約書上根本沒辦法保障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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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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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7:25, 2年前 , 22F
不是寫很清楚 你每一次交易都撐6年 國稅局放妳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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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7:43, 2年前 , 23F
沒那麼容易這樣搞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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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7:43, 2年前 , 24F
台北也沒人在補現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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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7:45, 2年前 , 25F
你在講啥出租6年就不能用免稅額阿 那6年意義是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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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7:46, 2年前 , 26F
備註親友交易更是脫褲子放屁 到底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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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7:46, 2年前 , 27F
樓上,當然說私下出租啊…,台灣有幾個出租真的公證的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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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7:46, 2年前 , 28F
很多低報的都被查金流不要幻想沒再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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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7:47, 2年前 , 29F
所以我才說+50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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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7:47, 2年前 , 30F
不能小賺50萬嗎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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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7:51, 2年前 , 31F
話說其實私下給就跟一堆地下經濟不開發票一樣,裝潢一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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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7:51, 2年前 , 32F
人不開發票少5%營業稅的,真的要抓台灣這種真的抓不完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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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8:34, 2年前 , 33F
竹北王大大,這種話題不要教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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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8:39, 2年前 , 34F
反正要進房地產自己動腦想怎麼節省成本,各憑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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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8:40, 2年前 , 35F
講換約違法的就讓他繼續覺得違法,去跟建商買貴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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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8:40, 2年前 , 3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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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9:13, 2年前 , 37F
M大佛心還在點魯空,祝您一路綠燈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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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9:16, 2年前 , 38F
我是建議那些人先去了解國稅局實務運作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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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9:17, 2年前 , 39F
文字和實務運作差很多 就像被檢察官起訴不代表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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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23:08, 2年前 , 40F
請問假設我+60跟賣家換約,我想要請他報實登,那我要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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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23:08, 2年前 , 41F
加價幫他吸收的稅金是60-30(免稅額)*0.45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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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23:19, 2年前 , 42F
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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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08:32, 2年前 , 43F
台北市現在都會看金流,查無不法也會一直鬧,所以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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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08:32, 2年前 , 44F
乖乖繳45%稅就好,反而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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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10:13, 2年前 , 45F
房地合一哪來30萬免稅額誰傳的錯誤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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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12:28, 2年前 , 46F
樓上建議可以查一下google 就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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