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尊重』很難嗎?

看板feminine_sex作者 (我們同樣沒有名字)時間12年前 (2011/09/14 16:15),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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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andoff (阿星接力)》之銘言: : ※ 引述《watercolor (我們同樣沒有名字)》之銘言: : :   所以你所謂的尊重只是「沒有找好一點的藉口」,難怪會如此認知事情。 : "所以你所謂的XXX只是OOO,難怪會....." : 不知道如此的用詞有沒有讓您很熟悉呢? 不過其實無所謂反正不是針對我 : 我必須先承認,這的確是篇漂亮的文章 : 但我想問一下,老是把尊重(或是說互相尊重)當做原則的您 : 在此篇文章中對另一方的尊重在哪邊呢? : 我想或許愛教訓人這點反而才是不分性別的愛好吧 : 我衷心的建議,「父權社會」「物化女性」這樣的詞除非可以用得很精準 : 否則很容易只是流于流行語之一,作用是挑起男女對立   謝謝您的指教。 : 我會這麼說的原因是,約會強暴這件事的確被大家認為不重要沒錯 : 我不清楚您對於男性的心理是悲觀是到什麼樣的程度 : 但是「無論在什麼狀況下,霸王硬上弓的行為都是錯誤的」此一命題 : 隨便去哪投票都一定可以得到壓倒性的認同,您可以嘗試看看 : 如果不是這樣的話我願意在此版為我這篇沒營養的東西向您公開致歉   似乎並不是。   才在不久前有一位鄉民,曾在文中表達,一度以為約會強暴不是強暴。   或許這位鄉民是特例。但因為約會強暴或同居強暴而受害的女性,   更容易遭到質疑與諷刺(無論確切的情況為何),   我想這是不爭的事實。 : 在法律上,有分殺人,過失殺人,業務過失致死 : 不當性行為(包括強暴或是迫於壓力而勉強配合)也一樣有很多種狀況 : 在愛情的基礎下 : 使用精神上的壓迫使另一方勉強配合是暴力 : (更別提直接使用肉體上的迫害了) : 在愛情的基礎下 : 長期挑起對方的情慾卻不讓其宣洩也是暴力 : 只有兩邊同時往中心點對齊才稱得上是互相理解尊重   是的。一如您所說,即使同樣是強暴,也有不同的狀況。   但這不能更改強暴的事實,也不能對犯罪加以粉飾。   再者,「長期挑起對方的情慾卻不讓其宣洩」應該不是最原po的狀況,   我是針對那一篇及引起的反應而發揮尊重的看法。   我好奇的是,何以大多同情男友者,   似乎都認為受害人「長期挑起對方的情慾」?   原po不是一再拒絕嗎?這種「認為」下的焦慮是基於哪種對女性的想像?   在此想像之下,又是怎麼觀看女性?   我想這是很有趣的問題。 : 而您的文章雖然客客氣氣的,立場卻是很極端 : 當然,我也認同現代人不分男女都比較自我中心 : 所以或許分手才是最有效率的作法,事實上整個討論串(包括原原PO)也是以此為主流思想 : 那我不明白何來父權以及物化之有,如果要扣帽子是不是要針對特定的人以及文字呢?   謝謝您的指教。 : 一樣,雖然是些客客氣氣的話,但內容仍然只是在攻擊男性族群 : 網路上什麼奇怪的梗都有人玩,我想像您一樣的知識份子應該是會直接過濾他們的 : 其它大部分人對於您這樣的說詞都會有一個疑問 : "誰沒有背負著壓力過生活?" : 這是個沒人能解的問題,包括您,只能帶來無限的爭吵 : 站在男女平等的立場,在您未能理解並同理男性的可能會有的傷害之前 : 我認為這樣的質疑與批判相當不明智   我從未針對整個男性族群,事實上,   我相信懂得尊重及願意理解性別差異的男性在所多有,   真正知道何謂尊重而不是把尊重當作花言巧語、   真正懂得同理並提出建議而不是把未經思考的價值批評當中肯的男性,   是絕對存在的。   而這樣的人(無論性別)想來不會在受害人的文章底下恣意批評與諷刺。   確實,任何人都背負著壓力過生活,   但我想這並不是恣意批評、發洩的理由。   正因為每個人都背負壓力過生活,所以面對別人要同理和尊重。   我想這並不互相衝突。    : 我不知道有多少人會覺得您的這篇文章也相當有自我優越的意識,但我算是其中一票 : 很明顯,女性所定義的理解、尊重、同理是跟很多男性不大一樣的 : 不同族群能夠取得共識會是好事,但目前看來很難,所以我們需要靜待版主的處理 : 但明確的點是,此版的版旨目前還是以男女互重為前提而討論女性事務 : 而不是像您說的有一種以女性為主體的地盤論調   我想有一點您誤解了,我說「以女性為主」的意思,是以女性經驗、女性感受、 女性立場為主,但這並不等於要「不尊重男性」。(我也很好奇,為何很多男性的 議論,都會走極端去解釋?)那些懂得互重的男性板友,自然是值得尊重的。讓您 誤解我很遺憾。   另外有一點我相當困惑:您全文強調「對另一方的尊重」、「您未能理解並同 理男性的可能會有的傷害」,但文中卻對此隻字未提。在部分男性鄉民亂板、對受 害人恣意批評、(一如您同意的)忽略強暴帶來的影響而只針對板主不公在抗議的 前提之下,我確實不明白在未被尊重的情況下,忽略了該對那些鄉民尊重什麼;也 不明白在以原案件為脈絡的論述下,應該同理「男性可能會有的」哪些傷害。想請 您確實說明一下,好讓我明白自己的盲點所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4.230.91

09/14 23:59, , 1F
推這篇~
09/14 23:59,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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