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尊重』很難嗎?
※ 引述《qsqs (戰就是強者的宿命N)》之銘言:
: 在台灣任何一個法官都不會判方男友、丈夫或是在旅館、在同居的居處裡的性行為
: 算是強暴 你不想發生性行為就不要去對方住處或是自己住處
http://www.nownews.com/2011/08/27/138-2738417.htm
摘要一下這篇新聞,同居的男女朋友,男方硬上,判三年半。
怕藏在推文裡面看不到,宣導一下,女性朋友們也注意一下,不要忍氣吞聲。
到底法官怎麼判,每個案例都不一樣。 (當事人的反應和舉證不盡相同)
但請qsqs您真的不要誤導了別人,
台灣真的有法官這樣判男友性侵的,您的寫法過於武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70.187.95
※ 編輯: asdvcx 來自: 210.70.187.95 (09/14 13:21)
推
09/14 13:27, , 1F
09/14 13:27, 1F
→
09/14 13:27, , 2F
09/14 13:27, 2F
推
09/14 13:34, , 3F
09/14 13:34, 3F
推
09/14 14:22, , 4F
09/14 14:22, 4F
類似的新聞其實蠻多的,隨便找找都可以找到……
同居男友硬上,判三年半
http://www.nownews.com/2011/08/27/138-2738417.htm
半夜求歡遭拒蹭妻臀射精男判囚8月
http://0rz.tw/0h4Nz
妻拒求歡 夫下藥性侵判刑
http://edushare.sclub.com.tw/viewthread.php?tid=1278
所以到底硬上會不會有問題,起訴或判刑的比例有多少,自行判斷吧。
法律是道德的最低底線,只能奉勸想硬上的人切勿以身試法。
另外,不起訴也不代表對方沒有犯案,
有些例子可能是因為被害人不知道原來那樣算犯罪,所以沒有報案;
或者因為證據不足等因素,所以對方才逍遙法外。
除了驗傷單以外,事後錄音詰問其實也是蒐證的方法,
之前被性騷擾,雖然當下沒有人證物證,
後來還是利用詰問的方式誘使對方承認他確實有摸我、還把我逼到牆角(錄音了)。
至於過程中勞心勞力還得面對其他人的風涼話,自是苦不堪言。
※ 編輯: asdvcx 來自: 210.70.187.95 (09/14 14:40)
推
09/14 15:57, , 5F
09/14 15:57, 5F
→
09/14 17:36, , 6F
09/14 17:36, 6F
推
09/14 19:13, , 7F
09/14 19:13, 7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