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程序正義
※ 引述《Alfred (Kind of Blue)》之銘言:
: ※ 引述《chunghan (ch)》之銘言:
: : 至於抽象的性質若是在憲政主義下的正當性基礎
: : 這就更需要想想 正義一定是從憲政主義出發的嗎
: : 還是要回到老話 我實在不能保證立憲主義的基礎一定是正當的
: 你好像有點誤解我的意思,
: 我是說,一個程序之所以要符合程序正義才有正當性,是現代立憲主義下的產物,
: 在前現代的情形,不要說程序的觀念有多弱,一個程序的正當性也不一定建立在
: 程序本身,例如說它可以建立在主事者的合法性上。
: 因此,程序正義的觀念是在現代立憲主義下才有的,
: 你的問題在於你對於程序正義和程序本身這兩者之間在概念上的區別並不清楚,
: 而在討論時這很致命。
: 至於正義到底是什麼,那是另一個問題。
我想你還是沒聽懂我在強調什麼
我的意思應該說 程序正義不管如何還是要在一個規則之上
至於程序不等於程序正義的論述前已說過 在此就不重複
前現代的法秩序觀念在西方歷史上 實際上是個新觀念
在幾千年的法統上 這樣的觀念大部分時間都不是主流甚至是不可取的
難道古希臘人就真的沒有程序正義 這恐怕只是不符合現代觀念的指涉而已
並不能說就沒有這概念 事實上justice不管是實質或是程序有很大根源都在這時開始
程序的正當性的確有可能建立在主事者的合法性之上甚至是authority也有可能
然則這樣的來源 再怎麼說都必須再程序正義上才有個依歸
所以說我只是將他較廣泛的含擴說明
沒錯 程序並不等同會程序正義 然而程序正義沒程序 就不知其可
這大概就是爭論的主要癥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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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一座以全世界為畛域的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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