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思辯] 都更條例須4/5多數決還叫惡法?

看板ask-why作者時間12年前 (2012/04/04 16:44), 編輯推噓2(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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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ouldragon (仆街)》之銘言: : 今天是王家和建商利益衝突 鄉民普遍不爽有錢人你才會這樣講 : 若是換成和其它住戶衝突呢?多數的利益一定是大於少數的損失 : 所以比例原則上一定是判多數獲勝 除非你找得到其它兼得的方法 : 比例原則也會優先適用 沒有的話 很抱歉多數人的利益比較重要   我所認識的比例原則是懲罰犯罪行為的罰則應合乎比例, 不可過重,亦不應過輕。顯然和你的比例原則有所不同,如果 要自創名詞也請先解釋一下是什麼意思,不然看不懂,也不想 看。 : 要看拒絕理由 種族歧視本來就不能當作損益的衡量標的 : 若是有其它正當實質的理由 這個判例大概就會倒過來了   「任何理由」。這個回答不曉得你滿意嗎? 當然也包含了「黑人住進我們社區會造成房價下跌」這種 理由。 : 憲10也有憲23制衡 沒有什麼權利的前提是絕對的 : 還有那些鬼打牆的例子 全都違反最小侵害和損益比較原則 : 不要再舉出來讓人笑了   先不提「沒有什麼權利的前提是絕對的」這句話有沒有問 題,是不是符合立憲精神。權利不應以多數決限制和不能被限 制根本就是兩回事,不曉得你提這個做什麼。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71.115.129

04/04 16:48, , 1F
實際上 要限制政府就直接限制了 還會給你4/5多數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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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 16:49, , 2F
都更是行政法的範疇又不是刑法.. 可見你根本沒看懂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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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 16:53, , 3F
我從來沒說都更是刑法,不知道你是從哪聯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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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 16:54, , 4F
適當性 必要性 衡量性 有人都波出來了 不看還說人自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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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是指廣義的比例原則,那也是針對於違憲審查上,也與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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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無關,你還是解釋一下你所謂的比例原則是啥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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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更法的連結不看 行政法概念是零 不懂是想和人討論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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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 20:24, , 8F
自己講不出來就說別人不懂 這種人超常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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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 20:26, , 9F
一開始不是很嗆說 mpcb是來亂的 結果自己講不出半點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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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會講幾個關鍵字然後就說別人不懂 這種垃圾話不看也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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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點幸災樂禍吧 其實我還滿好奇 a001ou 遇到更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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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心裡會作何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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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歡的人是指O大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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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5 18:13, , 14F
喔 這次歡你的不是souldragon嗎? 我有講你怎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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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5 18:16, , 15F
喔喔 是自己太歡 就看souldragon不夠歡? 真是奧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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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嗯 所以O大就是更歡的人囉? 何苦這樣說自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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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歡不歡又怎樣? 要歡也可以啊 我沒有意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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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來講是一開始的時候 你跟souldragon在歡的那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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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你不管講什麼 他就跟你歡你不懂你是笨蛋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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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你就鼻子摸摸很高興說 哈 我早就知道你會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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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有趣 反正你愛被歡 現在是想要我也來歡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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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O大您是否要名符其實應該不需要我來幫您做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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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敢的做自己的主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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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21:23, , 24F
要像兩位一樣自己不講半點東西就罵別人不懂 這麼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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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歡法沒有難度啊 只是我不一定這麼閒去學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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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O大決定退縮囉~這年頭能夠堅持自己的人果然已經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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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 真正做自己就是我爽學你們就學 不爽就不學 鳥你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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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何況我打從心裡覺得你們兩個這麼歡 是沒品格的行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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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學你們耍歡無賴 才會跟我自己的原則牴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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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7:29, , 30F
是的 期待有天O大可以有所成長 勇敢的成為自己的主人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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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00:56, , 31F
a大示範什麼叫聽不懂人話歡不完 示範得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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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17:58, , 32F
看到O大決定放膽做自己的主了 真令人欣慰 加油O大 你行低~
04/13 17:58, 3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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