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思辯] 都更條例須4/5多數決還叫惡法?

看板ask-why作者 (仆街)時間12年前 (2012/04/04 15:40), 編輯推噓-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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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amer ()》之銘言: : ※ 引述《chosenone (獲選者)》之銘言: : : 坪數增加 不過不見得是可以用的坪數 : : 現在買新房 實際上可用的坪數只有80~70% 其他的是公設 : : 我還看過更低的 : : 這也是一樓住戶不想都更的原因之一 : : 表面上坪數變多 實際上我的店面坪數縮水 : : 那要是房客出來叫說店面變小要降租金怎麼辦 :   這又和王家那塊地有什麼關係?就算地坪讓出建築線,讓 : 出五米道路,少掉那一點點地也不會損害到原有住戶可以分到 : 的坪數,講好給原有坪數的幾倍就是幾倍,不會因為有沒有王 : 家那些地變更。 今天是王家和建商利益衝突 鄉民普遍不爽有錢人你才會這樣講 若是換成和其它住戶衝突呢?多數的利益一定是大於少數的損失 所以比例原則上一定是判多數獲勝 除非你找得到其它兼得的方法 比例原則也會優先適用 沒有的話 很抱歉多數人的利益比較重要 : : 以先進國家的思維看來 你說的真的沒錯 : : 為了社區其他人的利益是可以剝奪少數人的權利 : : 現在會吵是因為這個所謂公眾利益的定位為何 : : 多少人才叫公眾 什麼叫公眾利益 那要怎樣情況才能多數決 : : 就像種族隔離為何不能多數人同意就成立 那為何選總統可以 : : 台灣選來選去再怎樣都漢人做總統 原住民哪天也很不爽 你們漢人都人多取勝 : : 不過實際上好像吵得大聲的一方就是真理XDDD :   你要不要先講清楚你所謂的先進國家是什麼? : 美國最高法院有判例白人社區不可以任何理由拒絕黑人入 : 住,所以美國不是先進國家? 要看拒絕理由 種族歧視本來就不能當作損益的衡量標的 若是有其它正當實質的理由 這個判例大概就會倒過來了 : 重點根本不在什麼公眾利益的定義為何,而是有些東西不 : 能也不應該用多數決來決定,舉個極端的例子,如果今天全民 : 投票過半數贊成林志玲去拍A片,賺的錢繳國庫,這樣也是有利 : 全民啊,那是不是國家就可以要她去拍A片? 憲10也有憲23制衡 沒有什麼權利的前提是絕對的 還有那些鬼打牆的例子 全都違反最小侵害和損益比較原則 不要再舉出來讓人笑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241.190

04/04 16:05, , 1F
老實說我覺得你的邏輯有點問題... ~"~
04/04 16:05, 1F

04/04 16:14, , 2F
波出來吧 沒論點的推文恕不回應
04/04 16:14, 2F

04/04 16:20, , 3F
所以還是回到那個問題 怎樣的事情才能多數決?
04/04 16:20, 3F

04/04 16:31, , 4F
沒關係我可以原諒你的不回應~
04/04 16:31, 4F

04/07 01:36, , 5F
有論點的你也不回應啊 反正就是來亂的而已
04/07 01:36, 5F

04/07 22:27, , 6F
樓上先把自己人身攻擊的事自請水桶 不然沒人要理你
04/07 22:27, 6F

04/08 20:07, , 7F
要講幾次 我沒有人身攻擊 你才有 板規沒規定人身攻擊
04/08 20:07, 7F

04/08 20:07, , 8F
你自己反對人身攻擊 卻又自己人身攻擊別人 雙重標準
04/08 20:07, 8F

04/08 20:09, , 9F
你除了罵別人外 根本也沒半篇有論述內容 只會講垃圾話
04/08 20:09, 9F

04/08 20:10, , 10F
只會講垃圾話 還敢說要我回應? 要我再證明一次你垃圾嗎
04/08 20:10, 10F

04/08 23:45, , 11F
第四次人身攻擊了 板主看到快處理 三次垃圾 一次無恥
04/08 23:45, 11F

04/10 21:22, , 12F
我是可以再講一次 板規不禁止人身攻擊 而且我沒人身攻擊
04/10 21:22, 1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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