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思辯] 政黨惡鬥真的不好嗎?

看板ask-why作者 (洞澈光明)時間13年前 (2011/04/02 04:4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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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立法院不行使預算審議之職權有無違憲? : : 有違憲 : : a 立法院是憲法機關(憲法第六章) : : b 審理預算是立法院職權(憲法六十三條) : : (請注意 是職權不是權利 沒有行使或不行使的決定權 : : 如果您對這兩者有不解 下次回文我會說明) : : c 不行使憲法賦予的職權使立法院無法達成憲法設計之預算審議權 : : d 承上 與憲法意旨違背 怠無疑問 : : (還有這是一個理性的版 不要丟出"根本就沒有違憲"這種斷言 : : 有或沒有你有主張的權力 但也有說明的義務 請跟我誠信的討論) : 有違憲就請說明哪一號解釋文說違憲了 或是違背哪一條憲法 """"""""""""""""""" 我上面沒列給您看? 視力有問題? 為甚麼寫的清清楚楚要重複問了再問? : 你現在是說杯葛預算是「不」實行預算審議權 : 這是錯的 如果你說的是真的 哪裡錯?都"拒審"了 拒絕履行預算審議的職權 : 那那些議員不只是違憲 還瀆職 直接去告他們貪污好了 不履行職務 符合瀆職罪章哪一條構成要件?符合貪汙治罪條例哪一條構成要件? 這兩者關連性在哪裡? 沒有關連性你幹嘛提? 怕大家不知道你不懂法律亂用法律名詞? 老子有言 [自知者明] 共勉 共勉 : 你這麼有信心 直接去申請釋憲或是按鈴告他們吧 : 而且我認為我沒有說明「沒有」違憲的義務 : 因為這個杯葛的政黨行為是世界各議會民主國的常態行為 : 這麼自然基本的政黨行為有「違憲」這麼詭異的論述 : 提的人才有說明的義務 我已經說明的東西你一跳再跳 反複一問再問 我很煩 : : 我從頭到尾都沒談背書與否的問題 : : 您撞到頭?請不要莫名其妙的突然討論起無關的東西 : 我在推文中已經說明過了「行政院亂編預算案,國會要負責嗎?」 : 這句話的意思是國會不必為國會不認同的預算草案負責 然後呢? 這裡在談不審合現違憲 審了才有背書還是刪除的問題 你在扯甚麼? 你讓我極度的不耐 2.我國政黨惡性競爭中拒審總預算是否造成損害? 你主張的是"沒有損害" 不是"很小可忽略" 討論到一半跳主張 我不接受 我已經證明有損害 這個點已經結束了 你不用回了 : 歐 我主張很小很小 可忽略 我的信心水準是95% 謝謝 3.我國政黨惡性競爭中癱瘓監察院是否造成損害? A 你主張監察院"沒有用" 因為審計權跟彈劾權可以拆出來給其他部會 B 問題一 那審計權跟彈劾權我國需不需要? >你在前面討論已經承認"需要" C 問題二 既然審計權跟彈劾權我國需要(對我國有用) 那監察院有沒有行使審計權跟彈劾權? >我已經舉證"有" D 問題三 前揭事實證明 監察院執行我國需要的職權 那監察院有沒有用? >有用 E 既然監察院有用 癱瘓監察院是否對我國人民有損? >是 : : 好的 我會舉證 您主張監察院"沒有行使監察權" : : 我只要舉證"有行使" 就可以贏得這個論點 : : 以下是我的舉證 : : 彈劾權部分:http://udn.com/NEWS/FINANCE/BREAKINGNEWS6/6249242.shtml : : 審計權部分:http://www.audit.gov.tw/Doc/DocList.aspx?MenuId=Report : : 事證極為明顯 這個論點您也輸掉了 : 無聊 你的論點是從基本就錯的 : 我不承認彈劾權跟審計權是監察權 所以你的證據跟監察權無關 監察院職權就是監察權 退一萬步 分類不是監察權又怎樣 所以監察院就無功能? 抬頭看看前一段 0分 : 2.彈劾權、審計權缺乏獨立性 無法單獨實施 : 所以不能全算到監察院頭上 不能全算 所以又怎樣?只有一部分又怎樣? 監察院有沒有行使? 有行使就不是無功能 不是無功能你這個論點就輸了 : 很抱歉 您的論點徹底爆掉了 ?????????????????? 你提的分類我全部承認了也 連爭都不想爭 結果監察院還是有功能阿 誰徹底爆掉了?大家都有眼睛 : : 我們已經界定戰場開始討論很久了 謝謝 : : 這裡早就不再我們戰的範圍內了 勿牽拖 : 誰跟你我們? 12345 我分點列出 你也分點回應 這就是界定戰場 這是辯論基本常識您懂? 有人到第三辯題新論點? 這時候對方不只沒有回應義務 裁判也會完全忽略你提的東西 X 結論 我國政黨惡鬥中 拒審預算行為與癱瘓監察院行為 不僅違憲且造成人民損害 我國政黨惡鬥只為黨的一己之私而罔顧法律並損及國計民生 非常可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不重要的爭點 @甚麼是"基於黨的理念"? : : 偷換概念 誰說制憲派=三權派=民進黨一貫政策? : : 這三個等號等的起來證明您邏輯零分 : : 一個台灣前途決議文就打死你 三權憲法是民進黨一貫政策? : : 再退三萬步談 就算民進黨如您幻想的把三權憲法當成一貫主張 : : 民進黨癱瘓了監察院? 您的邏輯之不通 已到無以復加之程度 : 你要這樣玩文字遊戲嗎? 這非常無聊 你無法回應 : 請注意 問題在於「理念」 理念 什麼叫做理念? : 你說的「理念」完全是個毫無邏輯也毫無事實基礎的定義 : 請回歸主題 你徹底屏棄高遠的政黨理念為個人主張 這是你論證的大漏洞 : 你要是不想修補 一味轉移話題 只是表示你的論點徹底爆掉了而已 : 如果你真的需要知道民進黨這些基本精神的發展 OK 我可以另外發一篇文說明 : 你不了解民進黨的憲法論爭 誤信新聞媒體的誤導 有這種誤解我是可以理解的 : 但是那對補救你的論點一點幫助都沒有 : : 反對威權=打架=民進黨一貫政策? : : 哪個等號等的起來? : : 我不想再說甚麼損人的話 : : 願您三思三思 又無法回應 : 你可以先補救你自己的論點 不要一直想怎麼損別人 : : 國民黨所宣示的是自由 : : 而獨裁是暫時手段 : : 雖然這個"暫時"很久 但是一直以民主為目標 : : 何時獨裁時國民黨的理念?欠通 欠通 : v大 任何一個中文使用者都知道這個論證是個反諷的歸繆論證 : 因為不可能理念是由「長期政策」反應而來 : 所以絕對不可能國民黨的理念是專制獨裁 : 那既然不可能 就表示 理念「不是」觀察長期政策而決定的 : 也就是你對理念的定義是錯的 所以我有說長期政策=黨的理念? 我只說黨的理念可以由長期政策觀察 閱讀能力....... : 麻煩你不要假裝沒看到你自己論點被踢爆了 如果你自以為踢爆那就繼續自以為也無妨 @為甚麼我要這樣分點? : : 因為您又重複問了 : : 而我基於討論的誠信 一定會回答您 : : 但是我前面已經談過 所以請您回頭去看 如果我不回答您 : : 豈不是對您不尊重? 也對於我們良性討論沒有幫助的 : 如果這樣說 你一直都很不尊重啊 : 你分點的點根本就不是我回答的點 你自己又隨便改數字 還自己改動前後順序 : 比如說你之前分 5.abc 我可是照著你的點 一點一點回答 : 然而你自己一高興 又全部打掉重分 4-1.... 4-5 : 而且你重分的點又是興之所至 就隨便分點 4-1 4-2根本在回同一件事 : 老實說 你這樣亂分亂點 實在是讓我閱讀得很痛苦 實在是徒增討論困難 不重要 @ O大再次表達他的論述 : : : 我等一下會再說一次我的論述 : : : 這樣做是為了提醒你 以上這些文章 都是為了一個清楚而簡單的論述 : : : 「癱瘓監察院、杯葛預算 在台灣對國計民生無損 所以政黨惡鬥不一定是不好的」 有損 前已述 參123 確實不好 前已述 參結論 : : : 而你認為的「政黨惡鬥一定損害全民利益、政黨惡鬥一定不好」 : : : 這兩個觀點有非常基本的錯誤 : 麻煩你不要假裝沒看到 : 我認為你我爭論的問題就是這個 : 你認不認同? 我有沒有誣賴你 把你沒有主張的事情扯到你頭上? : 你這樣假裝沒看到的行徑 非常的不尊重也對於良性討論一點幫助都沒有 : 底下的論證是 : 我徹底的駁倒了你所謂「不當連結」的論證 : 你就假裝沒看到就過去了 不錯不錯 發現自己爆掉就當沒看見 : 難怪這麼喜歡說別人沒論點 : : : 我幫你整理一下 : : : 你現在說:「為了理念且沒有不當連結的行為就是良性的」 : : : 其中「理念」就是「從長期一貫的政策可以反應」的 : : : 這裡頭一個漏洞就是我之前反諷國民黨專制獨裁理念的部份 : : : 理念絕對不是「長期一貫的政策」反應的 : : : 理念指導政策 但大多數的政策無法反應理念 : : : 所以理念這個空泛的概念充滿主觀 喜歡的你就劃成理念 討厭就說不算 : : : 這是你定義的頭一個漏洞 @ 不當連結禁止原則中的手段是法條嗎? : : : 再來是「不當連結禁止」的部份 : : : 不當連結禁止是在講目的與手段要相配 但是這裡的手段 本來是講法條 """"""""""" 「不當聯結禁止原則」係指行政機關為一定行 政行為時,所採取之方式應與所欲達成之目的有合理之聯 結,亦即手段雖有助於目的之達成,但仍需有實質關聯, http://tw.myblog.yahoo.com/jw!QwlE8b2bHBiP15gaMTbAXGWRrQ--/article?mid=958&prev=960&next=-1 憲法課本不在手邊 不過跟我學的差不多 好一個講法條 老子有言 [自知者明] : : : 也就是不允許行政權濫用B法條以達成A目的 : : : 這是因為法治主義 行政權不可以超出成文法授權的範圍 : : : 你現在要引申到政黨不可以用B手段達成A目的 : : : 基本上就已經超過了這個原則所論證的範疇 : : : 政黨行為並不是行政的公法行為 政黨的杯葛也沒有適用法條的問題 : : : 那這個原則怎能在這裡引用? 顯然是沒有什麼道理可言 : : : 退一步說吧 反正這是你的定義 : : : 你就硬是強調「凡是手段跟理念的目的相配合的就是良性」 : : : 那這也沒什麼 只要理念是「為反而反」 那些杯葛也就都是良性的 原來K黨的一貫理念就是為反而反 所以您才說這種杯葛是良性的阿 受教受教 在我受教之餘 您也請證明您的論述為真 謝謝 : : : 然後政黨手段是宣傳抹黑杯葛行為造成嚴重後果 但是實際上沒什麼後果 : : : 而其理念是「抹黑對手惡質可惡」 那這樣也是目的手段相配合 所以還是良性 : : : 最後根據你的定義 當初國民黨杯葛預算 根本就不是什麼惡鬥 而徹底是良性的 : : : 那你說 你的定義連你自己本來的現象都說不通了 這算哪門子定義 -- 散布星辰 北半的綠意 一如紡輪日夜繚繞 新春的色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4.18.243 ※ 編輯: visorkk 來自: 114.44.18.243 (04/02 04:46) ※ 編輯: visorkk 來自: 114.44.18.243 (04/02 0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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