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思辯] 政黨惡鬥真的不好嗎?

看板ask-why作者 (怎麼啦)時間13年前 (2011/04/02 03:3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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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遺憾 為什麼要這樣玩無聊的文字遊戲呢? 完全沒有意義的行為 ※ 引述《visorkk (洞澈光明)》之銘言: : : 這需要什麼論點? : : 根本就沒有違憲 有違憲 請說明哪一號解釋文 或是違背哪一條憲法 : 有違憲 : a 立法院是憲法機關(憲法第六章) : b 審理預算是立法院職權(憲法六十三條) : (請注意 是職權不是權利 沒有行使或不行使的決定權 : 如果您對這兩者有不解 下次回文我會說明) : c 不行使憲法賦予的職權使立法院無法達成憲法設計之預算審議權 : d 承上 與憲法意旨違背 怠無疑問 : (還有這是一個理性的版 不要丟出"根本就沒有違憲"這種斷言 : 有或沒有你有主張的權力 但也有說明的義務 請跟我誠信的討論) 有違憲就請說明哪一號解釋文說違憲了 或是違背哪一條憲法 你現在是說杯葛預算是「不」實行預算審議權 這是錯的 如果你說的是真的 那那些議員不只是違憲 還瀆職 直接去告他們貪污好了 你這麼有信心 直接去申請釋憲或是按鈴告他們吧 而且我認為我沒有說明「沒有」違憲的義務 因為這個杯葛的政黨行為是世界各議會民主國的常態行為 這麼自然基本的政黨行為有「違憲」這麼詭異的論述 提的人才有說明的義務 : : 惡性反正後面還會講 這裡就算了 : : 國會議員是代表民意的代議士 本來就沒有為行政院作為背書的義務 : 我從頭到尾都沒談背書與否的問題 : 您撞到頭?請不要莫名其妙的突然討論起無關的東西 我在推文中已經說明過了「行政院亂編預算案,國會要負責嗎?」 這句話的意思是國會不必為國會不認同的預算草案負責 所以國會有自然的權力去杯葛掉國會不認同的預算案 除非是您的中文造詣跟正常人不同或是您撞到頭 否則這當然有關係 : : 監督、反對政府不當的草案、政策、預算案乃是民意代表的天職 : : 杯葛議員不認同的政府施政本來就是天經地義的 : : 我不知道這有什麼需要什麼箭頭什麼論點 : : 難道你認為國會是個橡皮圖章 大家一起鼓鼓掌這才是國會該做的事嗎? : 無關 我說明了國會有杯葛的自然天職 你當然有主張無關的自由 但是請拿出誠信 負責任的說明理由 : : 請注意實際的數字 那些危言聳聽的鬼話是為了達到政治目的的宣傳語言 : : 事實上受影響的預算是七百億 而總預算是一兆五千億 是非常小的比例 : : 裡面跟科研相關的預算又更少 因為還有軍購什麼的那些 : : 那些什麼經費短缺跟經濟成長率降低的後果都是「預估」的後果 : : 不是會計中的損失 也就是根本沒有實質上具體的損失 : : 如果在閱讀新聞的時候 被那些宣傳的話誤導 是很容易產生錯誤的結論的 : 你主張沒有影響(也就是影響是零) 我只要證明"不是零" : 你這個論點就丟掉了 現在就已經擺明不是零了 您還想說甚麼? 歐 我主張很小很小 可忽略 我的信心水準是95% 謝謝 : : 這是個明確的問句 : : 請問:中華民國監察院 有什麼具體實際的功能? : : 你如果真的要強調監察院有用 你就回答一個具體實際的例證 就這麼簡單不是嗎? : 好的 我會舉證 您主張監察院"沒有行使監察權" : 我只要舉證"有行使" 就可以贏得這個論點 : 以下是我的舉證 : 彈劾權部分:http://udn.com/NEWS/FINANCE/BREAKINGNEWS6/6249242.shtml : 審計權部分:http://www.audit.gov.tw/Doc/DocList.aspx?MenuId=Report : 事證極為明顯 這個論點您也輸掉了 無聊 你的論點是從基本就錯的 我不承認彈劾權跟審計權是監察權 所以你的證據跟監察權無關 1.監察院不行使監察權 監察權指的是根據主權者行使主權監察行政人員的權力 國會主權國指的是議員監察內閣或行政機關 王國或帝國就是指欽差大臣這樣代行王權的代表 所以監察院已經沒有民意了 根本就跟監察權無關 2.彈劾權、審計權缺乏獨立性 無法單獨實施 所以不能全算到監察院頭上 彈劾基本上還要包含最後司法院公懲會的部份才完整 審計要包含主計處的部份才完整 所以根據這兩點 監察院既不實行監察權 所實行的權力也非專屬權力 連專稱作「監察院權」都沒資格 很抱歉 您的論點徹底爆掉了 : : 所以現在你決定改口共和黨的政黨惡鬥夠惡性 無恥 民主素養夠差了吧 : : 我十分樂意看到你有這樣的轉變 : : 我本來認為你的觀點有三個很愚蠢之處 : : 1.英美的政黨沒在惡鬥 民主素養高 : : 2.政黨惡鬥對國家損失很大 (這不一定 是可以很大 但是至少在台灣沒什麼) : : 3.惡鬥無論如何就是不好 : 我們已經界定戰場開始討論很久了 謝謝 : 這裡早就不再我們戰的範圍內了 勿牽拖 誰跟你我們? 界定戰場是你自己自說自話自己爽而已 我從來沒認同過 你所說的一切「不是我們討論的範圍」 我一概都沒有同意過 : : 現在你願意認知到第一個錯誤 這是好事 : : 首先 : : 民進黨根本沒有一貫支持環保與工運 : : 國民黨也沒有一貫支持保釣與統合運動 : : 拜託 你是從新聞去認識台灣的喔? 難怪會被騙這麼爽 : : 正如你所說 強調不實言論 沒有任何誠信或說服力 : : 請不要引述完全不可信的廣告詞 謝謝 : : 其次 回歸為什麼會講到「一貫主張」 : : 那是因為你要強調「理念」 也就是有理念的是「良性」的 沒有就是惡性的 : : 結果你現在把李鴻禧的「制憲建國」基本教義派的理念 : 偷換概念 誰說制憲派=三權派=民進黨一貫政策? : 這三個等號等的起來證明您邏輯零分 : 一個台灣前途決議文就打死你 三權憲法是民進黨一貫政策? : 再退三萬步談 就算民進黨如您幻想的把三權憲法當成一貫主張 : 民進黨癱瘓了監察院? 您的邏輯之不通 已到無以復加之程度 你要這樣玩文字遊戲嗎? 這非常無聊 請注意 問題在於「理念」 理念 什麼叫做理念? 你說的「理念」完全是個毫無邏輯也毫無事實基礎的定義 請回歸主題 你徹底屏棄高遠的政黨理念為個人主張 這是你論證的大漏洞 你要是不想修補 一味轉移話題 只是表示你的論點徹底爆掉了而已 如果你真的需要知道民進黨這些基本精神的發展 OK 我可以另外發一篇文說明 你不了解民進黨的憲法論爭 誤信新聞媒體的誤導 有這種誤解我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那對補救你的論點一點幫助都沒有 : : 朱高正「反對威權」的平等觀念一律貶低為個人見解 : 反對威權=打架=民進黨一貫政策? : 哪個等號等的起來? : 我不想再說甚麼損人的話 : 願您三思三思 你可以先補救你自己的論點 不要一直想怎麼損別人 : : 那真是不得了了 追求制憲建國 不是理念 追求草根民主反對威權也不是理念 : : 那要怎樣才是理念? 難道真的要照你說的 觀察「黨的長期政策」? : : 那國民黨的長期政策就是台灣戒嚴、專制獨裁啊 : 國民黨所宣示的是自由 : 而獨裁是暫時手段 : 雖然這個"暫時"很久 但是一直以民主為目標 : 何時獨裁時國民黨的理念?欠通 欠通 v大 任何一個中文使用者都知道這個論證是個反諷的歸繆論證 因為不可能理念是由「長期政策」反應而來 所以絕對不可能國民黨的理念是專制獨裁 那既然不可能 就表示 理念「不是」觀察長期政策而決定的 也就是你對理念的定義是錯的 麻煩你不要假裝沒看到你自己論點被踢爆了 : : 所以國民黨的理念就是「專制獨裁」囉 : : 所以國民黨為了達成專制獨裁理念所進行的一切修法都是良性的囉 : : 真是不得了 國民黨真該請你去當文膽 幫他們論述出這麼偉大的結論 : : 我是不曉得是誰教你這種文章分點的方式啦 : : 但是我實在想說 如果要分點 請一個層級的分點彼此間的層級應該相當 : : 一個論點開一個點 沒有論點就不要開點 統一在前言或結語 : : 你這個4-1 4-2 4-5 要不是「不贅述」 要不是「前已述」 : : 那你又沒有要講新東西 開什麼點呢? : 因為您又重複問了 : 而我基於討論的誠信 一定會回答您 : 但是我前面已經談過 所以請您回頭去看 如果我不回答您 : 豈不是對您不尊重? 也對於我們良性討論沒有幫助的 如果這樣說 你一直都很不尊重啊 你分點的點根本就不是我回答的點 你自己又隨便改數字 還自己改動前後順序 比如說你之前分 5.abc 我可是照著你的點 一點一點回答 然而你自己一高興 又全部打掉重分 4-1.... 4-5 而且你重分的點又是興之所至 就隨便分點 4-1 4-2根本在回同一件事 老實說 你這樣亂分亂點 實在是讓我閱讀得很痛苦 實在是徒增討論困難 : : 我等一下會再說一次我的論述 : : 這樣做是為了提醒你 以上這些文章 都是為了一個清楚而簡單的論述 : : 「癱瘓監察院、杯葛預算 在台灣對國計民生無損 所以政黨惡鬥不一定是不好的」 : : 而你認為的「政黨惡鬥一定損害全民利益、政黨惡鬥一定不好」 : : 這兩個觀點有非常基本的錯誤 麻煩你不要假裝沒看到 我認為你我爭論的問題就是這個 你認不認同? 我有沒有誣賴你 把你沒有主張的事情扯到你頭上? 你這樣假裝沒看到的行徑 非常的不尊重也對於良性討論一點幫助都沒有 底下的論證是 我徹底的駁倒了你所謂「不當連結」的論證 你就假裝沒看到就過去了 不錯不錯 發現自己爆掉就當沒看見 難怪這麼喜歡說別人沒論點 : : 一兆五千億的東西受影響七百億還不到5% : : 而且這個影響還不是損失喔 僅僅是還不能動支而已 過了還是可以用 : : 這怎麼看就是國計民生無損 請不要玩文字遊戲跟鑽牛角尖 : : 然後你對「惡性」的定義 麻煩你思慮周密一點 : : 其實你根本就是討厭誰就說誰惡性 : : 臨時編造一個「惡性」的定義 當然比較容易漏洞百出 : : 我幫你整理一下 : : 你現在說:「為了理念且沒有不當連結的行為就是良性的」 : : 其中「理念」就是「從長期一貫的政策可以反應」的 : : 這裡頭一個漏洞就是我之前反諷國民黨專制獨裁理念的部份 : : 理念絕對不是「長期一貫的政策」反應的 : : 理念指導政策 但大多數的政策無法反應理念 : : 所以理念這個空泛的概念充滿主觀 喜歡的你就劃成理念 討厭就說不算 : : 這是你定義的頭一個漏洞 : : 再來是「不當連結禁止」的部份 : : 不當連結禁止是在講目的與手段要相配 但是這裡的手段 本來是講法條 : : 也就是不允許行政權濫用B法條以達成A目的 : : 這是因為法治主義 行政權不可以超出成文法授權的範圍 : : 你現在要引申到政黨不可以用B手段達成A目的 : : 基本上就已經超過了這個原則所論證的範疇 : : 政黨行為並不是行政的公法行為 政黨的杯葛也沒有適用法條的問題 : : 那這個原則怎能在這裡引用? 顯然是沒有什麼道理可言 : : 退一步說吧 反正這是你的定義 : : 你就硬是強調「凡是手段跟理念的目的相配合的就是良性」 : : 那這也沒什麼 只要理念是「為反而反」 那些杯葛也就都是良性的 : : 然後政黨手段是宣傳抹黑杯葛行為造成嚴重後果 但是實際上沒什麼後果 : : 而其理念是「抹黑對手惡質可惡」 那這樣也是目的手段相配合 所以還是良性 : : 最後根據你的定義 當初國民黨杯葛預算 根本就不是什麼惡鬥 而徹底是良性的 : : 那你說 你的定義連你自己本來的現象都說不通了 這算哪門子定義 -- 把在ask-why自己寫的收一收 http://askoikeiosis.blogspot.com/ 就不用等板主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2.31.149.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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