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R: [問題] 誤判作為反對死刑的理由的條件
大家好,我看了大家的討論之後,我認為你們在討論這個議題的時候立論就有問題了。
所以請原諒我刪除一切。
我想討論要有交集會比較好,針對問題的立足點也要一致才能找出衝突跟所要論證的東西
在哪。
所以我想請大家先回答一下各自在死刑問題當中的立場。
第一,是討論某個國家立死刑法的原因,還是其立法體制的合法性?
第二,是在透過某個國家的死刑判決例子去思考該國家立法設立死刑法的根據?
還是用該國家立法精神的根據來研究該國家死刑法的有無法律的合理問題?
第三,是在討論在人權基礎下,死刑可否符合人權存在,或是國家立法都該要有人權?
第四,是在討論某個學術主張下的理論能否出現與人權一樣的基本權利主張或容存在,
或是某個學術主張下的某個理論是否包含立法並設立死刑的存在?
第五,是認同多數決還是理論決?是認同絕對多數決還是相對多數決?或是神主張?
第六,包不包含神祕學在討論範圍以內?是否包含心靈哲學問題在內?
以上只是死刑,誤判本身也應該區分。
大家應該先設定討論的內容與其背景條件在來談這個問題才會有相關解答。
不然以死刑跟人權問題,那是已經預設了所有國家立法都跟人權有關了。
扯到什麼治安,經濟還有學術主張都太遠了一點。
有些區域採取的死刑判決是神決定的,而神是有代表在人間,並且還留下了寶典
而且先知在人間還是嫡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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