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最近的墮胎議題 忍不住想要上來討論
※ 引述《dementia (妖精尾巴魔導士)》之銘言:
: ※ 引述《nominalism (諾米諾主義)》之銘言:
: : 「個體的行為傾向」可以再說明得更清楚一點嗎?
: 就像社會科學對一些社會現象的統計數據
: 這些數據有它背後的假設作為標準
: 但是這些標準並不是什麼客觀標準
: 只是因為我們相信它有意義所以同意它們
還是不能理解這裡所說的跟「個體的行為傾向」有什麼關係。
: 我想說的只是決定論的問題
: 這我不能同意
: 這樣的想法把自由意志縮的太太太小了
: 似乎是說
: 由自由意志產生的行為
: 必須是那個人在意識層次思考後的結果
: 如果我同意這個觀點
: 那麼 我會說我通常沒有自由意志
: 或者我可能會說
: 我大約十歲起才有自由意志
「理由」不一定蘊含了「個人在意識層次思考」。
「肚子餓」可以是我去「覓食」的理由,但不會需要我有什麼很特別
的「思考」。
或者我們會說「嬰兒哭了是因為肚子餓」,這是我們解釋嬰兒哭泣的
「理由」,似乎也不預設了嬰兒需要去思考一些什麼。
從我的例子裡面,我似乎也不需要先思考我是不是愛我的親人,平常
跟我的親人是不是有良好的互動,才能夠決定我是不是應該要為我被
困在火場裡的親人們感到悲傷而且有想救他們出來的慾望。
: 另外一個不能接受的理由是
: 如果以生理機制來反對比較廣義的自由意志
: 那麼 同樣的理由
: 也能用來反對意識層次的自由意志
: 自由意志說的是他人心靈的不可預測性
: 我不想一直圍繞著行為做討論
: 那樣只會原地打轉
: 而我說我有自由意志的意思是
: 別人無法看透我的心靈
容我這麼說,一般來說,所謂的「瘋子」的心靈比起「正常人」的心
靈還要「不可預測」以及「無法看透」,但我們一般不會認為前者的
行為比起後者而言更具有「自主性」(或更符合自由意志)。
「自由」的意義之所以很難被同意為單純的「不可預測性」是因為,
自由行為往往預設了行為者對該行為的「責任」。
一個因為某種奇怪的決策機制而會隨機行動的「個體」,我們不曉得
能不能要它為自己的「行為」負起責任,我們甚至很難說這種「無法
預測」的隨機決策機制是種「自由」的決策機制。
我不曉得你怎麼理解這種問題?
: 可以取代
: 並不代表我們就願意這樣使用語言
所以我好奇的是,就你的認知而言,你覺得(例如)我們(我和你)
所身處的這個語言社群,比較願意怎樣使用「道德」這個詞彙?
: 「不介意大眾的意見與你是否相左」
: 某個sense下 yes沒錯
: 但是我也說過
: 如果「……」影響我的個人利益
: 那麼 它就是道德命題
: 我就有我的個人理由 去說服別人做這個做那個
: (別人不一定會被說服阿 你也知道)
嗯,我了解。
: : 天不會塌下來啊,只是這的理解很難跟原本被使用的「道德」一詞的
: : 意義融貫而已。
: : 我的重點一直都不在於,如果道德是怎樣怎樣而不是怎樣怎樣,那天
: : 就會塌下來,這大概是你對我的一點誤解。
: : 我只說過一個重點:「今天的討論(不是我開始的)脈絡,是對某個
: : 案例做道德判斷(即使不能宣稱為普世皆準的判斷,也至少必須是個
: : 能夠仲栽案例中的行為衝突的判斷,才符合原作者想要討論的方向或
: : 目的)。」
: : 你現在如果宣稱,道德判斷是私有的,或者是談判或討價還價的籌碼
: : 或本錢,當然沒有不可以,只是你就脫離了原本討論的脈絡,如此而
: : 已。只是這樣的話,天當然不會塌下來。
: 所以 誰是仲裁
: (你聽了難道不會想笑嗎)
我想你好像沒有明白我想表達的意思。
我不介意誰是仲裁,但是我也必須聲明我同意這是個很重要的問題。
但是,這是「另一個」問題。
我要表達的是,原本的討論者提出的問題是:「怎麼仲裁?」而你跳
出來說「沒有人能仲裁。」然後開啟了另一個關於「誰能仲裁?」的
話題。
這是個很難也很重要的問題,但卻不是對原本那個問題的回答。
如同我說的,問題可以分出層次,我上上次的回應提了五個不同的問
題出來(其實並不是要你回答),只是想說明,當你一再把層次往後
拉的同時,你真正希望討論的話題究竟在哪個層次?你想停在哪裡討
論事情?以及,你想討論的問題,是原來討論串的問題嗎?
就如同,當物理板在熱烈地討論著牛頓力學的錯誤在哪裡時,突然有
人加入了一個知識論的問題,想要質疑他們在討論牛頓力學之前,要
如何確定自己的討論有「真」的意義?
這不可否認是一個重要的問題,但似乎不在他們原先討論的問題的脈
絡「中」,而是「另一個」問題。
: 不直接衝突嗎
: 那麼 為什麼會推出許許多多的謎團
有謎團就表示了有直接衝突嗎?
偵探發現一椿殺人案件有許多謎團,表示這椿殺人案件有許多彼此衝
突的「事實」同時存在嗎?
: 為什麼不直接質疑基礎是不是有矛盾
在謎團尚未解決,同時也尚未被證明為無法解決之前,我好像也可以
反問你:「為什麼要直接質疑基礎是不是有矛盾?」
就我的認知,沒有人否認「基礎有矛盾」的可能性,同時也沒有人急
於肯定「基礎沒有矛盾」的確實性。大部分在處理你所謂的「謎團」
的人,都既不否定前者也不宣稱後者,而是在解決謎團的同時企圖找
到方法來確定到底真相是前者還是後者。
反而,當你說「有直接衝突」的時候,你有什麼證明嗎?你要怎麼避
免自己其實陷入了訴諸未知的謬誤?(不能證明其基礎沒有矛盾,所
以干脆相信基礎有矛盾?)
: 而且
: 就從上述文字的字面上來看
: 「妥協的約定」是客觀的標準嗎
: 從哪裡可以看出客觀標準呢
: (我承認 確實有「客觀標準」四個字)
「客觀」不需要也不必然是「主觀」的否定,兩個人之間也存在著一
些客觀的東西,一萬個人之間當然也可以存在客觀的東西。
「客觀上來說」我們同意紅燈是紅的,也同意綠燈是綠的,也同意這
兩種顏色是不同的顏色。但就主觀上來說,一些色盲的人所經驗到的
紅燈和綠燈並不是不同的顏色。這種「妥協的約定」也可以算是一種
客觀標準。
我想沒有必要每次在提到「客觀」時,都一定要用它最極端的意思來
理解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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