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最近的墮胎議題 忍不住想要上來討論

看板W-Philosophy作者 (諾米諾主義)時間15年前 (2009/03/17 15:4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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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ementia (妖精尾巴魔導士)》之銘言: : ※ 引述《nominalism (諾米諾主義)》之銘言: : : 「個體的行為傾向」可以再說明得更清楚一點嗎? : 就像社會科學對一些社會現象的統計數據 : 這些數據有它背後的假設作為標準 : 但是這些標準並不是什麼客觀標準 : 只是因為我們相信它有意義所以同意它們 還是不能理解這裡所說的跟「個體的行為傾向」有什麼關係。 : 我想說的只是決定論的問題 : 這我不能同意 : 這樣的想法把自由意志縮的太太太小了 : 似乎是說 : 由自由意志產生的行為 : 必須是那個人在意識層次思考後的結果 : 如果我同意這個觀點 : 那麼 我會說我通常沒有自由意志 : 或者我可能會說 : 我大約十歲起才有自由意志 「理由」不一定蘊含了「個人在意識層次思考」。 「肚子餓」可以是我去「覓食」的理由,但不會需要我有什麼很特別 的「思考」。 或者我們會說「嬰兒哭了是因為肚子餓」,這是我們解釋嬰兒哭泣的 「理由」,似乎也不預設了嬰兒需要去思考一些什麼。 從我的例子裡面,我似乎也不需要先思考我是不是愛我的親人,平常 跟我的親人是不是有良好的互動,才能夠決定我是不是應該要為我被 困在火場裡的親人們感到悲傷而且有想救他們出來的慾望。 : 另外一個不能接受的理由是 : 如果以生理機制來反對比較廣義的自由意志 : 那麼 同樣的理由 : 也能用來反對意識層次的自由意志 : 自由意志說的是他人心靈的不可預測性 : 我不想一直圍繞著行為做討論 : 那樣只會原地打轉 : 而我說我有自由意志的意思是 : 別人無法看透我的心靈 容我這麼說,一般來說,所謂的「瘋子」的心靈比起「正常人」的心 靈還要「不可預測」以及「無法看透」,但我們一般不會認為前者的 行為比起後者而言更具有「自主性」(或更符合自由意志)。 「自由」的意義之所以很難被同意為單純的「不可預測性」是因為, 自由行為往往預設了行為者對該行為的「責任」。 一個因為某種奇怪的決策機制而會隨機行動的「個體」,我們不曉得 能不能要它為自己的「行為」負起責任,我們甚至很難說這種「無法 預測」的隨機決策機制是種「自由」的決策機制。 我不曉得你怎麼理解這種問題? : 可以取代 : 並不代表我們就願意這樣使用語言 所以我好奇的是,就你的認知而言,你覺得(例如)我們(我和你) 所身處的這個語言社群,比較願意怎樣使用「道德」這個詞彙? : 「不介意大眾的意見與你是否相左」 : 某個sense下 yes沒錯 : 但是我也說過 : 如果「……」影響我的個人利益 : 那麼 它就是道德命題 : 我就有我的個人理由 去說服別人做這個做那個 : (別人不一定會被說服阿 你也知道) 嗯,我了解。 : : 天不會塌下來啊,只是這的理解很難跟原本被使用的「道德」一詞的 : : 意義融貫而已。 : : 我的重點一直都不在於,如果道德是怎樣怎樣而不是怎樣怎樣,那天 : : 就會塌下來,這大概是你對我的一點誤解。 : : 我只說過一個重點:「今天的討論(不是我開始的)脈絡,是對某個 : : 案例做道德判斷(即使不能宣稱為普世皆準的判斷,也至少必須是個 : : 能夠仲栽案例中的行為衝突的判斷,才符合原作者想要討論的方向或 : : 目的)。」 : : 你現在如果宣稱,道德判斷是私有的,或者是談判或討價還價的籌碼 : : 或本錢,當然沒有不可以,只是你就脫離了原本討論的脈絡,如此而 : : 已。只是這樣的話,天當然不會塌下來。 : 所以 誰是仲裁 : (你聽了難道不會想笑嗎) 我想你好像沒有明白我想表達的意思。 我不介意誰是仲裁,但是我也必須聲明我同意這是個很重要的問題。 但是,這是「另一個」問題。 我要表達的是,原本的討論者提出的問題是:「怎麼仲裁?」而你跳 出來說「沒有人能仲裁。」然後開啟了另一個關於「誰能仲裁?」的 話題。 這是個很難也很重要的問題,但卻不是對原本那個問題的回答。 如同我說的,問題可以分出層次,我上上次的回應提了五個不同的問 題出來(其實並不是要你回答),只是想說明,當你一再把層次往後 拉的同時,你真正希望討論的話題究竟在哪個層次?你想停在哪裡討 論事情?以及,你想討論的問題,是原來討論串的問題嗎? 就如同,當物理板在熱烈地討論著牛頓力學的錯誤在哪裡時,突然有 人加入了一個知識論的問題,想要質疑他們在討論牛頓力學之前,要 如何確定自己的討論有「真」的意義? 這不可否認是一個重要的問題,但似乎不在他們原先討論的問題的脈 絡「中」,而是「另一個」問題。 : 不直接衝突嗎 : 那麼 為什麼會推出許許多多的謎團 有謎團就表示了有直接衝突嗎? 偵探發現一椿殺人案件有許多謎團,表示這椿殺人案件有許多彼此衝 突的「事實」同時存在嗎? : 為什麼不直接質疑基礎是不是有矛盾 在謎團尚未解決,同時也尚未被證明為無法解決之前,我好像也可以 反問你:「為什麼要直接質疑基礎是不是有矛盾?」 就我的認知,沒有人否認「基礎有矛盾」的可能性,同時也沒有人急 於肯定「基礎沒有矛盾」的確實性。大部分在處理你所謂的「謎團」 的人,都既不否定前者也不宣稱後者,而是在解決謎團的同時企圖找 到方法來確定到底真相是前者還是後者。 反而,當你說「有直接衝突」的時候,你有什麼證明嗎?你要怎麼避 免自己其實陷入了訴諸未知的謬誤?(不能證明其基礎沒有矛盾,所 以干脆相信基礎有矛盾?) : 而且 : 就從上述文字的字面上來看 : 「妥協的約定」是客觀的標準嗎 : 從哪裡可以看出客觀標準呢 : (我承認 確實有「客觀標準」四個字) 「客觀」不需要也不必然是「主觀」的否定,兩個人之間也存在著一 些客觀的東西,一萬個人之間當然也可以存在客觀的東西。 「客觀上來說」我們同意紅燈是紅的,也同意綠燈是綠的,也同意這 兩種顏色是不同的顏色。但就主觀上來說,一些色盲的人所經驗到的 紅燈和綠燈並不是不同的顏色。這種「妥協的約定」也可以算是一種 客觀標準。 我想沒有必要每次在提到「客觀」時,都一定要用它最極端的意思來 理解不是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3.13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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