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最近的墮胎議題 忍不住想要上來討論
推 dementia:如果我們應該尊重女孩的意願 是不是也應該尊重主教的意 03/15 20:29
推 dementia:願 父親的意願 醫生護士的意願 那麼 所謂的「沒有權 03/15 20:31
→ dementia:利要求」是什麼意思 03/15 20:32
推 dementia:我的立場是: 我只替自己的利益做道德辯護 我想要把問題 03/15 21:51
推 dementia:引到的方向是: 劃清外在的限制與個人的意願 如果我們同 03/15 21:56
→ dementia:意 意願來自自由意志 也同意 行為不該被限制 那麼 03/15 21:59
→ dementia:套用你的話 請問「不同立場的人的意願似乎無法同時顧及 03/15 22:04
→ dementia:且相容的時候」如何處理 我希望你會有令人滿意的答案 03/15 22:07
推 dementia:意思就是: 我贊成或反對一個道德命題(例如: 我贊成墮胎) 03/15 22:14
→ dementia:只看我的利益(包含我的熟人 因為他們的利益會影響我的) 03/15 22:16
推 dementia:如果道德指的是像規舉或法律 我想那只是人們用來敲詐別 03/15 22:22
→ dementia:人的藉口 03/15 22:22
→ dementia:我想「同時顧及」沒那麼簡單 如果主教要女孩把小孩生下 03/15 22:24
→ dementia:那麼 我們可以顧及兩者的意願嗎 03/15 22:24
推 dementia:1. 我在限縮道德的意思 2. 我同意它有時候是「普遍」的 03/15 22:27
→ dementia:價值 但是請問 「普遍」指的是什麼 03/15 22:29
推 dementia:對所有人都有效嗎 對生物或無生物有沒有效呢 03/15 22:33
在你的許多意見下面,我不太曉得我該針對什麼部份的議題與你對話。
至少就你在推文裡寫下的文字來看,你觸及了幾個問題:
一、這是你的文字沒有直接談到,但至少因為你是與我的文字對話,因此
至少也間接觸及的問題:「Pro-life or pro-abortion」
二、個體與個體之間的意願彼此衝突時,該以何種標準來權衡個體的意願
最遠能夠達到什麼界線?
這個問題我想是你在問我「不同立場的人的意願似乎不能同時顧及」
時,該如何取得一個令人滿意的答案時,順便提到的。
三、當自由意志不存在的時候,我們該如何理解個體的意願?
這個問題讓我比較困惑,因為我在這的討論的脈絡裡找不到讓這個問
題可能的切入點。
四、「道德命題」的意義是什麼?或者,要滿足哪些條件我們才會宣稱一
個命題為「道德命題」?
五、道德所能規範的對象包括到哪裡?
這些問題都經常在道德哲學中被討論,並且它們也是一環扣著一環的,
然而哲學的討論常常面臨這個問題:我們應該把討論放在什麼層次上?如
果不先設定一個論域,我們將會喪失溝通的平台。因為任何人都可以後設
地提出另一個未有定論的問題來推翻現有的討論的預設。
例如,在討論人工流產的議題,通常我們會先把討論設定在「權利」這
個概念至少被大略地接受為共識的平台上;然而如果有人不能接受這個共
識,討論就必須先被挪移到另一個層次上來進行「權利」的真確意義是什
麼?而在討論「權利」的意義時,討論的多方也需要對「道德命題」的意
義,或「道德」所規範的對象範圍有一個約略的共識;否則討論又必須再
往後挪一個層次。
當然,「方便討論」不會本質地是討論的至高規則,所以任何人當然都
可以在任何討論中不斷後設地提問,但這樣的提問如果不找到一個暫停的
地方,所有的討論都只會先被懸著。
所以,例如,道德的規範可以涵蓋到非人類生物或無生物嗎?對於這個
問題的「可」或「否」,都不至影響人工流產的討論。
至於,滿足一個命題之為「道德命題」,究竟有哪些條件?我想,至少
這個命題必須先是一個規範命題(prescriptive proposition),第二,
這個規範命題不能只被相信為只對信者有效,道德信念將只成為指導個人
行動的原則,而喪失「正當性」的訴求。例如,主教相信自己干涉女孩中
止懷孕是道德上對的,而女孩相信自己可以選擇中止懷孕是道德上對的,
當道德只對信者有效時,女孩和主教之間的衝突沒有道德的解決方案,只
剩下雙方以自己實質上擁有的能力做對抗後,勝者為王敗者為冦的結局。
當道德沒有仲栽衝突的資格時,它還剩下什麼?還算是道德嗎?
當道德被淹沒在相對主義的謙遜之下後,道德討論還能如何進行?在我
看來是沒有進行道德討論的可能與空間,那麼今天這個討論串似乎可以就
此打住不用再談了。
因此如果真的要進行關於「人工流產的道德意義」的討論,進行討論的
人對於「道德命題」這個概念的意義至少需要奠基在上述的兩個基本共識
上才有討論的可行性。
因為第三個問題我不知道是從哪裡切入的,也就不知道這個問題對原本
的討論有什麼影響,所以不知道該從什麼角度切入這個問題,就跳過。
於是回到第二個問題,如果我們能夠在「道德命題」至少必須具有規範
性,同時不能只對信者有規範的效果的共識上討論,那麼「不同立場的人
的意願似乎無法同時顧及時」,我的答案就像我講的那麼「簡單」,身體
是女孩的,父親不能強暴她,主教也不能強迫她維持她因為被強暴而獲得
的懷孕狀態,當然,我也不能強迫她去人流,畢竟如果她真的希望生下這
個小孩(無論理由是什麼);同理,思想是主教的,女孩不能要求主教必
須認同她想人流的決定(如果這真的是她的決定),父親不能強迫主教接
受他對女兒的性慾,我也不能拿刀架在主教的脖子上說,如果你繼續相信
胚胎的生命大於一切我就要在你的頸動脈上畫一口子……。
也就是說,我認為我們應該建立一個權利系統,把最靠近自己的設定為
不能被自己以外的人以違背自己意願的手段干涉的,例如身體自主權,例
如思想或言論自由,例如宗教信仰自由,例如性幻想的自由(XD)。當我
們逐漸把自己的意志往外延伸時,到一定的程度會遇到界線,這個界線不
能跨越,例如(用一種抽象的方式來想像的話),當我延伸我的意志到一
個距離,這時候與另一個人的意志碰觸且衝突時,如果他到那個點的距離
比我短的話,這時候應該退出的是我,反之則是他。(當然,這種理解精
確到我都不會認同的程度,我只是提供一種想像給人參考而已)
像這樣的系統可以在很多理論中發現,自由主義、契約論、效益主義、
實踐理性的道德理論……都存在著這樣的界線系統,然而如果要質疑這樣
的系統,首先,我希望看到這種系統可能導出的內在「矛盾」;第二,我
希望可以看到另一種用來處理「不同意願之間的衝突」的方法,畢竟,同
我上面所述的,道德的一個重要的功能,就是解決意願之間的衝突。如果
一種解決的方法被證明為不合理的,但道德問題又確實在被討論,我們就
會需要第二種合理的方法。
然後,我們才(就)能回到這個實際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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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某位(抱歉我沒記住您ID的)網友要求,我把原本在推文裡的討論稍
微整理改寫並加入一些新的意見成為一個較為完整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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