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幾個哲學概論的問題
※ 引述《benothing (禹楓)》之銘言:
: ※ 引述《nikomedes228 (D a L e e)》之銘言:
: 這裡要界定一下什麼是自由意志
: 自由意志就是在人的一生當中 至少有一刻有兩個以上不受外力強迫的選擇權
: 如果人的構成是物質 而物質又依照著物理定理運行
: 則人也是被決定住的(如上述所說的敲擊撞球)
: 較弱的決定論者說明人還是有自由意志的
: 那大概是在物理上的自由意志
: 譬如我現在坐著打字 我可以自由選擇下一秒要站起來或是喝水
: 在物理上這都是可能的 (而突然消失不見就是不可能的)
這裡就很有趣。我們依據什麼說這是"可能的"?
這個可能,會不會只是因為我們不知道此刻那個人大腦內所有物質的物理狀態?
如果只是因為無知所以說可能,那就表示這過程還是只有一種可能,只要我們知
道那個人在那個瞬間所有相關的物理狀態的資訊。也就是說,即使不知道、無法
預測,不表示我們下一秒的行為不是"被決定的"。
另外,如果考慮量子力學,事實上"突然消失"並不是完全不可能,只是機率極小
。但機率極小和機率 = 0,畢竟是根本不一樣的。
: 只是我還是選擇了繼續打字
問題是,什麼叫做"我選擇"?如果我們用神經網路做模型,神經網路也可以是一
個決定的系統(deterministic system),除非我們在突觸間交互作用的過程中加
入(隨機)機率參數。
所以,"我",如何可能做"選擇",尤其我們其實想說的是我們是"自由地"選擇?
: 根據他們的理論 此刻我所希望的活動與下一刻的活動沒有關係
: 如此刻我決定要繼續打字與下一刻我繼續打字是沒有因果關係的
: 之所以我會繼續打字 純粹是巧合罷了
我想用"巧合"可能並不是十分恰當。因為一個事件的發生是"巧合",似乎不表示
它沒有原因。通常我們說巧合,應該是相對於"目的論"來說:
好巧!我今天碰到我國中同學! => 我的意思是說,我和我國中同學都不是有目
的地、計畫好地遇見對方。
所以,一個事件"恰巧、巧合地"發生,不表示它沒有原因、不表示它不是被決定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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