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Homebrew 作者到 Google 面試被刷
http://chuansong.me/n/1455036
雖然是強國人寫的 但小魯弟個人認為蠻中肯的
節錄部分 (不爽看的可以直接看最下面我的結論)
==========================================================================
"對於Max Howell這樣的資深Engineer來說,一般來說面試可能包含如下的四個部分:
Coding面試,Experience面試, System Design面試,Culture Fit面試。一般來說至
少4名面試官會與你交流給你評價。所以你的面試結果並不是由一輪面試和一個面試官
決定的,面試官只是根據面試的情況給出一個評價(hire, no hire, strong hire,
weak hire),並說明具體原因。最後這些評價會提交給 Hire Commitee,由HR綜合
所有的評價給出是否Hire的決定"
"做二叉樹鏡像屬於Coding面試,算法的考察是一個方面,Coding能力的考察也是一
個方面。因此,只是說因為不會二叉樹鏡像而被拒,是不全面也不負責任的說法。公
司並不會給你一個feedback告訴你為什麼被拒,只是會告訴你,“這是一個艱難的決定
,你很優秀,但是我們沒有合適的職位給你,我們期待之後能夠再聯系”。
另外還需要說明的是看似不起眼,但是非常重要的Culture Fit面試。在這一輪面試
中,面試官主要考核面試者的內容是看看面試者是否能夠和同事們愉快的工作。
這方面沒有一定的參考標准,但是從Max Howell的經歷來看,這一輪的面試很可能無
法通過。首先他很Geek。筆者周圍的朋友中不乏技術非常牛逼的Geek,但這些人因為
太Geek,EQ往往都很低,無法與同事愉快的一起工作,自己一個人幹可以,但是在團
隊中,就非常糟糕,比如總覺得同事都比他傻逼,總覺得老板都是傻逼等等,雖然事
實上可能他是對的,但是你願意和這樣的同事一起工作麼?從Max Howell的工作經
歷中,依稀可以看到這一點——每份正式工作都不超過2年,在跳槽不那麼頻繁21世
紀初,這是不正常的。
=====================================================================
雖然感覺最後面的推論作者有點腦補
但根據小魯弟個人在加州這邊的面試經驗 我個人是覺得上述推論是蠻有可能的
因為被拒的原因根本就不是什麼寫不出 Invert Binary Tree 而是其他的部分
其實公司在人力資源市場上本來就不是找技術最強的人
而是"與公司文化以及與這個職缺最fit的人"
講個實在一點的 你一個人技術再強 能貢獻代碼的時間最多也是一天24小時有限
而姑狗現在則是成熟的大公司了 基本上分工極細 什麼小事都是一整個團隊再做
當公司內部技術也夠強了 就不太需要靠單打獨鬥去自幹出什麼東西
因此只要面試者技術水平中上 溝通能力才是重點 因為公司內部的資源足夠教你到變強
另外對於姑狗來說 裡面的強者也夠多了 說真的也不怕強者不加入
但如果因為一個人就把一整個team氣氛搞差或搞爆 (抱歉這邊不是針對Max)
豈不是更得不償失
而像是Max的話 我相信一定有更適合他的位置 我個人覺得小公司或自行創業都是選擇
當公司的運作與技術尚未完善 就需要靠一些技術狂人把這些公司技術補完
另外也不要忘記上一個被Facebook拒的傢伙所創立的公司已經被Facebook收購了X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98.248.33.5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oft_Job/M.1434262609.A.B6D.html
※ 編輯: lerohpg (98.248.33.56), 06/14/2015 14:19:15
推
06/14 14:28, , 1F
06/14 14:28, 1F
→
06/14 14:29, , 2F
06/14 14:29, 2F
→
06/14 14:30, , 3F
06/14 14:30, 3F
推
06/14 14:32, , 4F
06/14 14:32, 4F
推
06/14 14:36, , 5F
06/14 14:36, 5F
→
06/14 15:19, , 6F
06/14 15:19, 6F
→
06/14 15:21, , 7F
06/14 15:21, 7F
→
06/14 15:21, , 8F
06/14 15:21, 8F
推
06/14 15:46, , 9F
06/14 15:46, 9F
→
06/14 15:54, , 10F
06/14 15:54, 10F
→
06/14 15:55, , 11F
06/14 15:55, 11F
推
06/14 16:16, , 12F
06/14 16:16, 12F
推
06/14 16:45, , 13F
06/14 16:45, 13F
→
06/14 16:46, , 14F
06/14 16:46, 14F
→
06/14 17:04, , 15F
06/14 17:04, 15F
→
06/14 17:05, , 16F
06/14 17:05, 16F
→
06/14 17:50, , 17F
06/14 17:50, 17F
→
06/14 17:51, , 18F
06/14 17:51, 18F
推
06/14 20:54, , 19F
06/14 20:54, 19F
→
06/14 20:54, , 20F
06/14 20:54, 20F
推
06/14 23:35, , 21F
06/14 23:35, 21F
→
06/14 23:35, , 22F
06/14 23:35, 22F
→
06/15 00:54, , 23F
06/15 00:54, 23F
推
06/20 03:53, , 24F
06/20 03:53, 24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13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