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談] 辭職後的一記回馬槍=考績丙等

看板PublicServan作者 (成立新板好難)時間3年前 (2021/03/05 16:42), 3年前編輯推噓85(88351)
留言142則, 87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5/11 (看更多)
以下僅為代po --- 有關於復審結果以及後續: 不知道大家是否記得我? 我就是在風很大的那個城市, 回鄉升職商調被擋, 持重大傷病證明請休假病假都被拒, 然後憤而辭職的前公務員。 前情提要: https://pttcareer.com/publicservan/M.1593856763.A.E7D.html https://pttcareer.com/publicservan/M.1594791188.A.562.html 因為去復審了, 機關回覆函文,才知道我丙等的原因, 不是曠職,而是在網路上分享我調職經過, 因為「詆毀機關」,所以丙等。 然後丙等復審結果出來:不通過。 所以是失敗了。 然後我要繼續行政訴訟嗎? 任職公務員期間,我其實一直在學習新的東西, 找到自己很有興趣的方向,然後變成專程和技能, 那就像是讓自己長出一雙翅膀, 再遇到這種鳥事之後,才能勇於辭職, 在另一個領域高飛。 這段時間創立自己的工作室, 對於丙等的心情已經從憤慨轉為平靜, 現在更重要值得努力的目標, 寄望能在現在的領域發光發熱。 寫這篇文的目的, 是要提醒大家,工作內容,和長官再靠北, 都永遠不要忘了重視和愛護以及投資自己, 自己是最重要的資產,累積自己的實力與能力, 不管未來是不是在公務界,都能找到一片天。 ※ 引述《BPM88 (成立新板好難)》之銘言: : 以下僅為代po : --- : 不囉嗦先看圖(考績丙等通知,當事人表示名字不用遮): : https://i.imgur.com/0oh1avQ.jpg
: --- : 前情提要: : https://pttcareer.com/publicservan/M.1593856763.A.E7D.html : https://pttcareer.com/publicservan/M.1594791188.A.562.html : 我 8/1 辭職生效後,日子過得充實開心。 : 直到今天中午下樓吃飯, : 桌上有新竹寄來的雙掛號? : 家人問:是什麼? : 我說:一定不是好東西 : 打開來一看,是另予考績丙等通知書。 : 商調升遷被擋,請休假要附醫生證明和重大傷病證明, : 辭職簽倒是快速核准,然後今天還有一記丙等回馬槍。 : 到底為什麼都已經辭職了還要被追殺打丙等? : 「感情留一線,日後好相見」這個道理在公務界不適用嗎? : --- : (以下是反串) : 這樣的好單位,五星級團隊五星級市長, : 我會被這樣對待,應該是我個人問題吧? : 請大家告訴大家,公務員要勇於任事, : 不要害怕,請踴躍投履歷吧!!!新竹市政府等您的熱血參與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7.15.12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614933754.A.65B.html

03/05 16:50, 3年前 , 1F
推一個,支持打行政訴訟,死豬不怕滾水燙。
03/05 16:50, 1F

03/05 17:01, 3年前 , 2F
新竹市笑話局啊,結果燈會停辦,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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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17:10, 3年前 , 3F
支持你 說出事實叫詆毀機關..真是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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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17:14, 3年前 , 4F
打啊,怎麼可能不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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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17:16, 3年前 , 5F
詆毀機關 現在是西元1202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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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17:20, 3年前 , 6F
這個理由打 行政訴訟 有機會翻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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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17:42, 3年前 , 7F
推一下 原po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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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17:44, 3年前 , 8F
加油,雖然希望你打行政訴訟,但打官司很麻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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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17:44, 3年前 , 9F
網路發文就能打丙喔? 這個可以鬧很大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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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17:45, 3年前 , 10F
好思考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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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17:45, 3年前 , 11F
支持案主提起行政訴訟,詆毀機關根本沒有具體指出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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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17:45, 3年前 , 12F
麼個“詆毀”?陳述事實、可受公評竟如此下場?保訓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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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17:45, 3年前 , 13F
也昏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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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17:46, 3年前 , 14F
強烈建議提行政訴訟,光是「詆毀」認定就很有爭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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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17:47, 3年前 , 15F
詆毀的意思是他們承認自己做的事有害機關名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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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17:51, 3年前 , 16F
真的支持!如果每個公務員都像你這樣勇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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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17:52, 3年前 , 17F
公務員就不會被看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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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17:57, 3年前 , 18F
有上訴有機會,機關就是希望你放棄,他們才輕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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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18:01, 3年前 , 19F
政府一言堂喔 說不得是不是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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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18:02, 3年前 , 20F
好誇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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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18:12, 3年前 , 21F
這提行政訴訟應該有戲,離職後網路寫的東西和在職時的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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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18:12, 3年前 , 22F
績很明顯是八竿子打不著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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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18:14, 3年前 , 23F
陳述事實與詆毀怎麼區別?還是走完行政訴訟,將考丙翻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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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18:15, 3年前 , 24F
還要保訓會幹嘛,複審機制只是多折磨人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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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18:20, 3年前 , 25F
加油 根本沒指名道姓是要詆毀哪個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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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18:21, 3年前 , 26F
當然打行政訴訟啊nothing to lo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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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18:23, 3年前 , 27F
支持打訴訟 以為基層好欺負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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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18:34, 3年前 , 28F
支持行政訴訟 慢慢跟他們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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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18:36, 3年前 , 29F
詆毀??留給法官判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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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18:38, 3年前 , 30F
支持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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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18:45, 3年前 , 31F
支持訴訟,人爭一口氣,佛爭一柱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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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18:50, 3年前 , 32F
這系列文越來越看得到對方的吃相難看,支持訴訟+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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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18:57, 3年前 , 33F
我出100贊助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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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18:58, 3年前 , 34F
真心推打 唯一真的對國家人民 後進 有貢獻 促進進步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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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18:58, 3年前 , 35F
多少訴訟締造歷史是我們考生在學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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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18:59, 3年前 , 36F
你看很多大法官解釋的原因案件也都小事 但卻推動了巨大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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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19:01, 3年前 , 37F
真正噁心的是主導這個結果的局裡、府裡大員們,打救濟累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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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19:02, 3年前 , 38F
只是人事承辦人員,首長大員們只是出一張嘴,輸了又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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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19:03, 3年前 , 39F
這種案子才是真的監察院該查高層有沒有濫用行政權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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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66 則推文
03/06 02:03, 3年前 , 106F
支持上訴,辭職後還不能說真話,這算什麼詆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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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 07:23, 3年前 , 107F
反正最後一定都是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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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 07:23, 3年前 , 108F
不如幹一波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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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 07:32, 3年前 , 109F
打訴訟 為自己爭一口氣!
03/06 07:32, 109F
我是BPM88,作為與第一手作者認識的旁觀者說點話。 這個案子用一句話來說就是: 「公務員將與公務有關的事情在網路上散布引發惡評, 機關請該員吃丙是否有當?」 而這個案子的結論就是,請你吃丙是可以的, 因為引發惡評「損害機關聲譽」這點完全是主觀的, 是在行政裁量權的範圍。 也許能夠辯解一下:「我講的都是事實、而且那些網友的留言不在我控制的範圍,」 但對不起...機關只會看1.文是你發的、2.下面有評論、3.這些評論我看了不開心 這三點於法未有不合,所以請你吃丙。 至於有人說吃丙要正面表列,但其實真要套入其實也不難... 我的解讀是這可能是機關給當事人最後的溫柔了... 最後補充一些和判決有關的看法, 這個"判決"(m大有貼請往後翻),也只有摘取片面的事實, 譬如請假,當事人曾跟我表示,他有事先獲得長官LINE上的同意, 既然如此,那之後的工作安排本來就是主管的事, 但判決卻寫「請假未及早申請,影響機關工作安排之情事」... 結論就是,公務員沒有言論自由,這個案子表現出公機關如何可以用考績這把大刀, 架在公務員的脖子上,限縮其言論自由,哪怕你想講點什麼, 都要抱著吃丙的決心,唉,不如歸去... 以上。 ※ 編輯: BPM88 (59.127.15.123 臺灣), 03/06/2021 09:09:17

03/06 09:04, 3年前 , 110F
反正已無後顧之憂,建議打行政訴訟,保訓會基本上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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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 09:04, 3年前 , 111F
期待不可能的一個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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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 10:00, 3年前 , 112F
BPM888會支持當事人提行政訴訟嗎?
03/06 10:00, 112F
要想透過行政訴訟上升到憲法層級可能很難了, 只能另尋管道,譬如有類似經驗的公務員集體大串聯,推動司法改革... 看起來是很好的人生目標,但對不起...從原po的文字來看, 對於當事人來說,這件事現在看來也只是辭職後那片廣大天空的一小片雲...

03/06 10:15, 3年前 , 113F
監察院專釘基層小承辦 一點用處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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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 10:24, 3年前 , 114F
別打了 現在法院誰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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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 10:33, 3年前 , 115F
翁X茂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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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BPM88 (59.127.15.123 臺灣), 03/06/2021 10:56:45

03/06 11:19, 3年前 , 116F
他媽的垃圾縣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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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 11:20, 3年前 , 117F
支持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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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 11:21, 3年前 , 118F
可以公布機關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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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 11:29, 3年前 , 119F
某位北檢書記官也是離職後,放手ㄧ博與北檢打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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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 11:29, 3年前 , 120F
,討加班費,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是判原告勝訴
03/06 11:29, 120F

03/06 11:46, 3年前 , 121F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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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 12:13, 3年前 , 122F
請假這點根本不是問題,就算事後請也都“勉予同意”了
03/06 12:13, 122F

03/06 14:55, 3年前 , 123F
03/06 14:55, 123F

03/06 15:44, 3年前 , 124F
原來長官有問題就被認定詆毀機關?? 請問是皇帝嗎?
03/06 15:44, 124F

03/06 16:31, 3年前 , 125F
支持+1,反正都離職了怕他作甚
03/06 16:31, 125F

03/06 18:28, 3年前 , 126F
推原po
03/06 18:28, 126F

03/06 19:18, 3年前 , 127F
這種機關真的需要有能力的人教訓
03/06 19:18, 127F

03/06 19:19, 3年前 , 128F
支持訴訟,有問題的機關公開,沒後臺沒能力就不要跳火坑
03/06 19:19, 128F

03/06 20:51, 3年前 , 129F
講事實也叫詆毀?
03/06 20:51, 129F

03/06 21:17, 3年前 , 130F
很不幸的 如果能讓人知道在說誰說哪 確實算是毀謗罪
03/06 21:17, 130F

03/06 21:18, 3年前 , 131F
不過 原po寫的東西真的能讓人知道是在講哪個單位嗎?
03/06 21:18, 131F

03/06 21:19, 3年前 , 132F
應該慶幸的是 只是被拿來當丙等理由 如果不爽 應該去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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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 21:20, 3年前 , 133F
職場暴力 如果有相關證據的話 其實打丙等我覺得就是了
03/06 21:20, 133F

03/06 21:20, 3年前 , 134F
找律師好好問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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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1:52, 3年前 , 135F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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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9:44, 3年前 , 136F
讓法院認證市府的惡行不錯阿!
03/07 19:44, 136F

03/08 10:08, 3年前 , 137F
03/08 10:08, 137F

03/08 17:22, 3年前 , 138F
支持上訴 不適任的長官就該讓法院認證
03/08 17:22, 138F

03/09 16:56, 3年前 , 139F
給推
03/09 16:56, 139F

03/09 23:08, 3年前 , 140F
打 支持
03/09 23:08, 140F

03/10 12:13, 3年前 , 141F
哈,看出中華民國政府機關的玻璃心了吧
03/10 12:13, 141F

03/10 19:00, 3年前 , 142F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辭職的隔年2月再來說真心話
03/10 19:00, 14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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