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談] 辭職後的一記回馬槍=考績丙等
我先認錯,確實我沒那個耐心去了解這個案子的來龍去脈,
只是應m大之請,挑了他一篇文來看,認為這個案子處分極不合理,
就點出其不合理之處,並且認為稍微明理的「上一級機關」就會撤銷這處分。
確實只要再多花個幾分鐘仔細看文中每個字,
很容易就能發現這就是「上一級機關」的復審結果,確實是我不對。
不過我也因此學到東西,那就是,這麼不合理的處分,
保訓會也能支持原處分,真正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詞啊。
照這情勢,那個因po考取心得而被免職的警察應該也是沒救了,
而那個路邊下跪的少校則要感謝長官放他一馬,
長官揚言他若不自請退休就要撤他的職,算是網開一面沒對他趕盡殺絕。
題外話:在座有誰是每次都等准假完成後才「未到勤」的?
這也能當丙等理由,那大家就乖乖當條狗,不要惹長官不開心吧!
※ 引述《maniaque (maniaque)》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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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實是我沒仔細看,誤以為這文只是復查而已,
因為這文看起來就是原處分機關的復查答辯文,
真想不到這是保訓會的審議結果,看樣子他們只是把原機關復查答辯文複製貼上而已,
那我只能說公務員以後就自求多福了。
確實我也誤解成是向上一級機關提起訴願,但換湯不換藥,就是換個機關審理。
怕被恥笑或刪文什麼的倒是大可不必,你對金門一無所知不也口水噴得到處都是?
再說,我這文講得沒道理嗎?都准假了還可以此為由打丙?
官大學問大,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強制3%丙你都得吞了,
本案的處分好像也是剛好而已。
這樣子看起來,之前一個警察網路po文被撤職的應該也是沒救囉?
這年頭當公務員,要嘛就乖乖當條狗,要嘛就趕快去找後台,要嘛就培養民間專長吧!
先從戒掉網路開始吧,免得變成丙等罪狀之一。
※ 編輯: minjindon (219.68.31.67 臺灣), 08/12/2021 23:40:54
※ 編輯: minjindon (219.68.31.67 臺灣), 08/13/2021 00:2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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