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一例一休, 左派, 與右派.

看板PublicIssue作者 (On my way)時間7年前 (2016/10/12 20:06), 7年前編輯推噓1(3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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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tarCat76 (灰色星星)》之銘言: : 勞基法是一體適用全部勞工的基本福利,在守法的前提下 : http://i.imgur.com/yQwOxZKh.jpg
: 目前每位勞工已然享有 : : 法定工時單周40小時+19國定假日(含七天)+一例假 : 以前約定為周休二日的人,以後也有這七天假,而且依法實質放的到。 : (原PO乙君假設錯誤) 沒有錯誤. 乙君的周休二日是以挪移七天國定假日達成的. 將之計入周休二日的104天後, 自然不能再計入國定假的部分. : 沒記錯的話,國定假日只能跟工作日做交換, : 強碰非出勤日或例假日還要補休。 非基本待遇的雇主能夠調整成本的工具很多. 以三班制的勞工為例(每班八小時), 只需要排7.5 7.5 7.5 7.5 7.5 2.5的班, 就可以在帳面上完全迴避掉國定假日, 而實務上完全跟 8 8 8 8 8 0一樣. 因為勞基法規定每4小時應有30分鐘的休息, 八小時的班本來就會被拆成 4~0.5~3.5, 而休息時間是不用計入工時的. 就算是朝九晚五的上班族, 排7 7 7 7 7 5的班, 中午休息1小時. 只要考核制度運用得當, 是工作7小時或8小時, 對雇主而言差異不大. 反正員工都會完成預定的業務目標, 做不到的就扣獎金. 我很好奇的是, 當貴方要攻擊一例一休時, 老闆就會變得很無良. 當要為二例制度辯護時, 老闆又會變得很有良心. 為什麼可以用這種雙重標準來建立理論呢?? : 所以重點是, : 此次的10/5的修法是"所有"的勞工七天國定假日都要被砍掉。 : 換來的是一休(可上班),對部分工時、輪班制、已經實施周休二日 : 的人幾乎沒有幫助。 : 令人存疑的是,原本隔周休的人,真的會因為這樣而周休二日嗎? : (政府根本不敢保證) 1. 假如要對已經實施周休二日的人有所幫助, 那對原本以基本待遇進用員工的雇主來說, 人事成本的漲幅過大. 這會使得這些雇主更容易傾向於解雇員工. 2. 假如待遇包含周休二日, 只表示他並不是最需要幫助的, 最弱勢的勞工族群. 凡事總有個優先順序. 貴方的主張就跟中產階級靠北不能領低收入戶補助一樣, 只是貴方一直沒有察覺而已. : 再次強調, : 是所有的勞工的七天國定假日都要砍。 : 是所有的勞工的七天國定假日都要砍。 : 是所有的勞工的七天國定假日都要砍。 : 什麼一休,特休,幾乎都是煙霧彈,立委名嘴永遠在這上面打轉, : 但是永遠不敢面對,為什麼不要不修法不砍假,更有甚者傳播錯誤訊息, : 說部分勞工沒有七天國定假日。 : 仔細想想勞基法有可能差別待遇如此之大嗎?別人有七天國定假日, : 你可能沒有嗎? : 原PO以純以風險分析,假設原PO都是對的,難道不修法不改變, : 不就是風險最低的嗎? : 再者風險分析應再加上可獲得利益做比較,在可承受的風險內, : 爭取最大利益,方是對所有勞工最有利的。 : http://i.imgur.com/bJUYAfD.png
某種程度上你是對的. 但以這個理論為基礎的話, 你還是會得到應該以領取最低待遇的邊際勞工為準的結論. 基本待遇的調升沒有超過現有待遇, 實質上就是沒有利益. 假設有三個勞工, 他們的產值與待遇分別是: A君 B君 C君  產值 150 100 70  待遇 120 80 60 C君的待遇是60, 且等同於基本待遇. 今天B君為了提高自己的待遇, 設法讓基本待遇提高到90. 造成的結果會是: A君沒有影響, 因為他的原本待遇就有120. B君會得利, 因為他的產值100高於調整過後的基本待遇90, 可以確實領到. C君會受害, 因為他的產值70低於調整過後的基本待遇90, 他會被解雇. 同時我們可以注意到, 總待遇從原本的260下降到210. 但諷刺的是, 平均待遇會從86.6上升到105-因為C君會被排除在統計範圍外. 假如只將基本待遇調高到65, 就可以避免這種現象, 且總待遇從260上升到265, 平均值也從86.6上升到88.3 但就只有C君會得益, A君和B君則會無感. 基本待遇這種東西, 向來就是以待遇最差的勞工為準. 要是無視他們調到大多數人有感, 就是一堆勞工會失業.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7.217.23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76274015.A.539.html

10/12 20:41, , 1F
哈哈,一堆勞工會失業,哈哈,看一看韓國好嗎。
10/12 20:41, 1F

10/12 20:58, , 2F
這跟我認知中的供需法則一樣 所以反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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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20:58, , 3F
有其他的經濟理論可以打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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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21:15, , 4F
哈哈哈,只看風險,不就不修法不砍假風險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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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21:24, , 5F
其他懶得一回再回了,原地打轉罷了。
10/12 21:24, 5F
風險和利益是有正相關的. 利益越大, 風險也越大. 前篇中我舉的例子也有解釋到這個, 當基本待遇調到乙君有感時, 乙君也會承受風險. 在調升基本待遇時, 不能夠讓最底層的勞工承受過高的風險. 些許的風險, 還可以用社會救濟制度去抵銷. 過高的風險, 社會救濟制度總有其極限. 假如你認為結論已經很明顯的東西叫原地打轉, 只表示你打從一開始就不願意接受任何人的主張. 那你跑進來參加討論做什麼?? 傳教??

10/12 21:35, , 6F
這種議題的討論到頭來 就是大家依舊堅持自身的論述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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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21:35, , 7F
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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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21:42, , 8F
韓國不就一堆非典型僱用 正職很爽其他吃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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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非典型就業率大約10%, 韓國是大約30%. 另外, 韓國的青年失業率也高過台灣. 高基本待遇代表高雇用門檻. 所以產值不明的人不容易就業, 同時雇主會傾向採用非典型雇用來降低成本.

10/12 21:51, , 9F
調高基本工資不代表低於基本工資的工作會消失,只是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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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21:51, , 10F
類工作會變違法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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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22:05, , 11F
變違法是有可能 但大家討論的前提不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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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22:05, , 12F
政府應該強力執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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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23:07, , 13F
有哪一國能強力執法到地下經濟消失?
10/12 23:07, 13F
假如要把政府無法有效執法作為基本假設, 那討論法規應如何修正都沒有意義. 這種假設下的就業市場會比較接近無政府狀態的完全自由市場.

10/12 23:12, , 14F
你好奇的點,在6月時你不是已經跟大家討論過了,我記得你
10/12 23:12, 14F

10/12 23:12, , 15F
是在嗆雙重標準吧!而反方也回你這都是合乎勞基法下的玩
10/12 23:12, 15F

10/12 23:12, , 16F
法沒有所謂的雙重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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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23:17, , 17F
要再戰OK也拿一點新的好嗎!前幾篇調侃左派的不就很贊不
10/12 23:17, 17F

10/12 23:17, , 18F
是?
10/12 23:17, 18F
文這麼長, 閣下不應該只看到這個點. 現在檯面上的所謂左派, 論述上最主要的問題就這兩個. 1. 老是用雙重標準去做出假設性的東西. 乍看之下言之成理, 但卻是不折不扣的政治語言. 2. 主張讓最弱勢勞工的曝險過高. 五百人失業, 社會救濟制度還有辦法承受. 那五千人失業呢?? 五萬人失業呢?? 社會救濟制度總有其承受極限.

10/13 12:56, , 19F
有發現照此論點,結果一直在回避不修法不砍假風險才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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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2:57, , 20F
低的問題嗎?
10/13 12:57, 20F

10/13 12:57, , 21F
最後就是一直被強扣帽子。你們左派堅決要兩例,哪有!
10/13 12:57, 21F

10/13 12:57, , 22F
不修法雖不夠好,但可接受。你們左派雙重標準,哪有!
10/13 12:57, 22F

10/13 12:57, , 23F
從頭到尾只有在守法的前提下,根本沒提到什麼有良無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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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2:57, , 24F
。所以才說剩下的,原地踏步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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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2:57, , 25F
周休二日制一天是無須出勤之休息日,另一天是例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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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2:57, , 26F
有發現問題嗎?怎麼可以把國定假日塞到這兩天之後就消
10/13 12:57, 26F

10/13 12:57, , 27F
失了,這種做法,全部的國定假日都可以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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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3:13, , 28F
而且,可接受最低風險≠最低風險。
10/13 13:13, 28F
不修法風險是最低的沒錯. 但大老闆們鐵定愛死你了. ※ 編輯: elmotze (36.227.217.236), 10/13/2016 19:06:49

10/13 20:11, , 29F
哈哈,光只是順著原文邏輯也不行,左派又要搖身一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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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20:11, , 30F
為老闆們的最愛了。
10/13 20:11, 30F

10/13 22:29, , 31F
說老闆會愛死,實際上資方多次說不砍七天假他們頂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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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22:30, , 32F
住,而不修法的現在,就是單周40小時+七天假
10/13 22:30, 32F

10/13 22:30, , 33F
我該聽你的還是該聽七大工團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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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13:15, , 34F
我的意思不是說要預設政府不能強力執法,而是政府的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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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13:16, , 35F
力執法也不能完全消滅地下經濟。要將這點納入考量,才
10/14 13:16, 35F

10/14 13:17, , 36F
不會認為「低於基本工資的工作會消失」、「調高基本工
10/14 13:17, 36F

10/14 13:17, , 37F
資就能讓所有工人都拿到足夠的工資」。
10/14 13:17, 37F

10/20 10:58, , 38F
不修法老闆都受不了好嗎 你怎麼會覺得不修法風險最低XD
10/20 10:58, 3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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