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與哲五一席談。

看板PublicIssue作者 (尚市長)時間11年前 (2014/12/12 23:45), 11年前編輯推噓5(6127)
留言34則, 9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2/13 (看更多)
※ 引述《jay86319 (會呼吸的痛)》之銘言: : 哲五多多少少還是受了某些人的捐助,也受了一群志工掏心掏肺的協助。 : 連電影院都要看看這部片有沒有商業利益才會上片, : 何況哲五受到這些人的義助,或說挹注, : 難道不用為這些支持哲五的人負責?難道不用先評估看看是否該讓你上台嗎? : bigbear2007的文章已經說了大部分我想說的話。 : 最近比較忙,節錄重點就好。 : 重點其實就三個字啦: : 你誰啊。 我誰啊? 我說了,默默在背後推動社會重視被害者權益的"黑子"一名:) 這個社會只有在檯前的人有資格說話,幕後的人都是魯蛇, 有些人是這樣想的嗎... 再說,"拿人的錢就要向這些人負責",那好,我出錢捐助, 要出多少請說? ...這樣跟花錢買演說權,有什麼兩樣? 沒想到在這個板居然會看到有人理直氣壯主張"花錢買上台演說的權利", 這真是讓我大開眼界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9.14.43.106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18399121.A.056.html

12/12 23:46, , 1F
我從來沒有說"花錢買演講權"這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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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誤解那就隨你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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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當然不會講,但你的意思就是這樣啊^^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3.106), 12/12/2014 23:47:13

12/12 23:47, , 3F
我的意思是至少哲五要對這些支持哲五的人負責,
12/12 23:47, 3F
那我願意出錢資助他們啊--只要他們願意讓我上台跟張娟芬辯一場就行囉^^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3.106), 12/12/2014 23:48:18

12/12 23:49, , 4F
算了...沒那個空跟你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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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你的意思說,我出錢資助他們,所以他們也要"對我負責",不是這樣嗎? 這不就是出錢買發言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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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考慮不要把話塞進別人嘴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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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出錢,歡迎。但哲五絕對不是花錢就可以讓你上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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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他們就"沒有對我負責"了啊^^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3.106), 12/12/2014 23:5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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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地方,不如把那些錢拿來自己搞點東西吧,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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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覺得能一篇回完的連發數篇洗版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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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 23:50, , 9F
你根本搞錯重點 觀眾到底為什麼要看你跟主講辯論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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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眾想看主講一言堂,講一些錯謬不通的東西, 還是想看有個人站出來,指出主講講的那些東西狗屁不通?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3.106), 12/12/2014 23:51:28

12/12 23:51, , 10F
所有人都知道他不是這個意思 你要解讀成這樣就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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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要 洗 版
12/12 23:51, 11F
我每篇討論都很認真,沒有灌水也沒有洗板。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3.106), 12/12/2014 23:5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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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 我也覺得你跟哲五的問題弄這麼多篇根本洗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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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可以不要把這裡當自己個版好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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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再活在自己的世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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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可以隨便找個場外說主講講的狗屁不通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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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版眾也都說了,你和哲五的恩怨,自己寄訊息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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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這幾篇也不光是討論哲五,也包括了我自己對廢死的論述,不是嗎?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3.106), 12/12/2014 23:5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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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有沒有人想聽你講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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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繼續再洗版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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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真的沒看到我前面那麼認真在講我的廢死論述喔...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3.106), 12/12/2014 23:5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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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按個E就可以編輯文章 你要補充就要再發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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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灌水我不知道 連續發文這種形式已經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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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辦法啊,我必須一位一位針對每一位的質疑做回應啊:)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3.106), 12/12/2014 23:54:42

12/12 23:54, , 21F
這跟內容認不認真沒有關係
12/12 23:54, 21F
如果把好幾位的回應統合成一篇,這樣又會混亂, 所以只好一位一位不厭其煩回答了。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3.106), 12/12/2014 23:5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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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一篇就好了呀 為什麼要這麼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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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你跟哲五或是你想跟廢死的誰誰誰辯論這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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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 23:56, , 24F
好好編輯並不會混亂 你不厭其煩我們很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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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 23:57, , 25F
個別是那個"一位一位"並不是版上回你文的狀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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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不要再發下一篇了好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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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 23:57, , 27F
(尤指首4篇連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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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別是>特別是 錯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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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了,各位晚安:)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3.106), 12/13/2014 00:00:58

12/13 02:24, , 29F
其實我還蠻喜歡尚市長的論述的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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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就是 哲學星期五我也沒在看 我也對ㄧ言堂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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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3 02:28, , 31F
有什麼興趣 某些議題比起完整的資訊更需要的是"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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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準"的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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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3 14:09, , 33F
比起論述反而看到他想鬥哲五較多,還不許人不理他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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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3 14:12, , 34F
這篇還是沒說清楚你哪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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