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林濁水:英國文明可讚 台獨無需公投

看板PublicIssue作者 (被害人就是欠檢討啦)時間9年前 (2014/09/15 16:00), 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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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ahaha99 (此方不可長)》之銘言: : ※ 引述《kccn (被害人就是欠檢討啦)》之銘言: : : 我知道你不是講我 但我想簡單討論一下是可以的 : : 其實本質上我也沒有一定要反對林濁水的論述 如果他願意去中監門口先跪個五天的話 : : 阿這是事實啊 事實還需要別人認同嗎? : : 退一步說 有民主制度的殖民地 難道就不是殖民地了嗎? : : 還是說你覺得這幾年中國黨的傷害民主破壞法制的胡作非為 還不夠殖民? : 那相反的說, 阿扁的八年是不是殖民? 如果是, 是誰殖民? 扁執政時期有傷害民主嗎? 有破壞法制嗎? 你不敢講論述 沒關係 我來講 陳水扁執政的民進黨政府是中華民國有史以來最民主 最法治的政府 是使殖民者的濫權被最大限制的政府 : : 誰規定不合法政權辦的投票 我們就不能去投的? : : 還是可以去投啊 我們就是要用投票來改變現況 不是嗎? : : 如果你信了這邏輯 那當他們說"那你怎麼可以領不合法政權給你的18%"的話 : : 你又要如何自處呢? : : 聽了中國黨的說辭就自我設限 這一直是很大的問題啊~ : 你已經先否定了政權的合法性, : 那投出來的候選人對你來說算什麼呢? 投爽的? : 我每次看到台灣民政府被罵就跑去告人, 就覺得荒謬。 : 他們應該要自己開庭才對, 也許傳喚不到, 沒有行使公權力的能力, : 但你依賴你認定違法的政權, 那判決下來對你又有什麼意義? 當然有意義 我才要問你為什麼沒有意義 判決贏了你有錢 判決輸了你賠錢 怎麼會沒意義? 說真的 到底是誰比較不切實際 我看其實沒有討論的必要吧? : : ^^^^^^^^^^^^^^^^^^^^^^^^^^^^ : : 我第一次聽到有人這麼說 你能給點連結還是事實 讓我聞香一下嗎? : 第一篇不就這樣寫: : 林濁水說,其實台灣需要的是制定一部新憲法,而不需要搞公投。 : (新憲也也是要經過公民複決啦, 那也是公投, 只是不是自決公投) 照你新聞的引法 那也只有制憲 沒有正名 所以請不要說林濁水多支持正名制憲 (最符合正名制憲思維的 恐怕是07年9月由游錫堃推出的正常國家決議文) 我前面的文章已經提過 事實上正名制憲 陳水扁在06/07年已經做過了 但即便是執政掌權 他最多最多也只能推到中華民國第二憲法的 "草案" 結果當時林大師濁水有給他支持嗎? 沒有 那請問林大師現在講這話 不會覺得不好意思嗎? 他現在是希望我們去走制憲 然後再一次被林大師拿來靠杯嗎? 我認為 如果對於既往的錯誤 可以不需以懺悔去面對 那本質上其實說不定也沒有什麼一定要去推翻國民黨的必要 : : 事實上我從來不覺得正名會是件困難的事: : : 投票單上就掛"台灣共和國"和"中華民國" 兩個 讓人家選 : : 我打死都不相信台灣共和國的票會比較少 : : 說不定還有689跟你說 幹嘛辦這種投票票啊我們的國家不是叫台灣嗎口桀口桀~~~ : 那就做啊。 : ----- : << 好吧, 我再做一次完整的論述 >> : 我再強調一次, 既然ROC是不合法佔領, 那他舉辦住民自決的公投也不會合法的。 : (任何殖民地辦住民自決, 那些可都是以合法殖民地為前提吧? 不然就是UN/託管者辦?) : 但日本(前殖民者)跟美國(前託管者)以及聯合國(仲裁者)都不可能跳下來倘這混水的, : 那到底要怎麼辦, 我想我是沒法接受交給台灣民政府那種去辦的。 : 好, 換個角度說, : 如果你認定的是ROC是合法殖民, 但殖民範圍是全國(至少含台澎), : 所以要全國一起獨立, 那在獨立以前, 全國還是在ROC的合法殖民下啊? : 如果你認為ROC是中國的, 那不也等於把台灣納入中國的合法殖民地? : 如果你認為ROC不是中國的, 那都能自決公投了, 會不能正名制憲嗎? : 這是之所以我(以及很多綠營)主張, ROC不是中國的, 我們走正名制憲路線就好啊。 如果新潮流現在有在走正名制憲這條路 你以上論述才有成立的空間 -- 很可惜看起來不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4.199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10768008.A.8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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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好像看到了鹿鼎記裡面 韋小寶看著沐王府裡面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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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邊吵著要怎麼反清復明以及之後誰當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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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一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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