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林濁水:英國文明可讚 台獨無需公投
※ 引述《wahaha99 (此方不可長)》之銘言:
: ※ 引述《kccn (被害人就是欠檢討啦)》之銘言:
: : 我知道你不是講我 但我想簡單討論一下是可以的
: : 其實本質上我也沒有一定要反對林濁水的論述 如果他願意去中監門口先跪個五天的話
: : 阿這是事實啊 事實還需要別人認同嗎?
: : 退一步說 有民主制度的殖民地 難道就不是殖民地了嗎?
: : 還是說你覺得這幾年中國黨的傷害民主破壞法制的胡作非為 還不夠殖民?
: 那相反的說, 阿扁的八年是不是殖民? 如果是, 是誰殖民?
扁執政時期有傷害民主嗎? 有破壞法制嗎?
你不敢講論述 沒關係 我來講
陳水扁執政的民進黨政府是中華民國有史以來最民主 最法治的政府
是使殖民者的濫權被最大限制的政府
: : 誰規定不合法政權辦的投票 我們就不能去投的?
: : 還是可以去投啊 我們就是要用投票來改變現況 不是嗎?
: : 如果你信了這邏輯 那當他們說"那你怎麼可以領不合法政權給你的18%"的話
: : 你又要如何自處呢?
: : 聽了中國黨的說辭就自我設限 這一直是很大的問題啊~
: 你已經先否定了政權的合法性,
: 那投出來的候選人對你來說算什麼呢? 投爽的?
: 我每次看到台灣民政府被罵就跑去告人, 就覺得荒謬。
: 他們應該要自己開庭才對, 也許傳喚不到, 沒有行使公權力的能力,
: 但你依賴你認定違法的政權, 那判決下來對你又有什麼意義?
當然有意義 我才要問你為什麼沒有意義
判決贏了你有錢 判決輸了你賠錢 怎麼會沒意義?
說真的 到底是誰比較不切實際 我看其實沒有討論的必要吧?
: : ^^^^^^^^^^^^^^^^^^^^^^^^^^^^
: : 我第一次聽到有人這麼說 你能給點連結還是事實 讓我聞香一下嗎?
: 第一篇不就這樣寫:
: 林濁水說,其實台灣需要的是制定一部新憲法,而不需要搞公投。
: (新憲也也是要經過公民複決啦, 那也是公投, 只是不是自決公投)
照你新聞的引法 那也只有制憲 沒有正名
所以請不要說林濁水多支持正名制憲
(最符合正名制憲思維的 恐怕是07年9月由游錫堃推出的正常國家決議文)
我前面的文章已經提過 事實上正名制憲 陳水扁在06/07年已經做過了
但即便是執政掌權 他最多最多也只能推到中華民國第二憲法的 "草案"
結果當時林大師濁水有給他支持嗎? 沒有
那請問林大師現在講這話 不會覺得不好意思嗎?
他現在是希望我們去走制憲 然後再一次被林大師拿來靠杯嗎?
我認為 如果對於既往的錯誤 可以不需以懺悔去面對
那本質上其實說不定也沒有什麼一定要去推翻國民黨的必要
: : 事實上我從來不覺得正名會是件困難的事:
: : 投票單上就掛"台灣共和國"和"中華民國" 兩個 讓人家選
: : 我打死都不相信台灣共和國的票會比較少
: : 說不定還有689跟你說 幹嘛辦這種投票票啊我們的國家不是叫台灣嗎口桀口桀~~~
: 那就做啊。
: -----
: << 好吧, 我再做一次完整的論述 >>
: 我再強調一次, 既然ROC是不合法佔領, 那他舉辦住民自決的公投也不會合法的。
: (任何殖民地辦住民自決, 那些可都是以合法殖民地為前提吧? 不然就是UN/託管者辦?)
: 但日本(前殖民者)跟美國(前託管者)以及聯合國(仲裁者)都不可能跳下來倘這混水的,
: 那到底要怎麼辦, 我想我是沒法接受交給台灣民政府那種去辦的。
: 好, 換個角度說,
: 如果你認定的是ROC是合法殖民, 但殖民範圍是全國(至少含台澎),
: 所以要全國一起獨立, 那在獨立以前, 全國還是在ROC的合法殖民下啊?
: 如果你認為ROC是中國的, 那不也等於把台灣納入中國的合法殖民地?
: 如果你認為ROC不是中國的, 那都能自決公投了, 會不能正名制憲嗎?
: 這是之所以我(以及很多綠營)主張, ROC不是中國的, 我們走正名制憲路線就好啊。
如果新潮流現在有在走正名制憲這條路 你以上論述才有成立的空間
--
很可惜看起來不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4.199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10768008.A.860.html
推
09/15 16:10, , 1F
09/15 16:10, 1F
→
09/15 16:10, , 2F
09/15 16:10, 2F
→
09/15 17:23, , 3F
09/15 17:23, 3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