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徵文] 我對蔡博藝事件的看法

看板PublicIssue作者 (山風)時間10年前 (2014/08/15 21:59), 編輯推噓19(19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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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amalam2005 (山風)》之銘言: : 借標題回一下。 : 其實我覺得妖西(或是其他所謂臺派)並不是真的反對蔡博藝參選,而是選擇把這個事件 : 放到整個中國對台統戰的大脈絡下來理解。 : 從這個角度來理解整個臺派的發言,就會清晰很多。 : 意思就是說,蔡的參選不是個別事件,而是當中國在台學生到達一定人數時,必然會出現 : 的一個「階段性指標」。 : 這樣理解之後,就可以拋棄一些陰謀論,重新把焦點放回選舉本身。 其實很多討論已經錯誤的,把戰場導向「人權 vs 台獨」,我覺得有必要澄清一下。 首先,大部分的臺派,並不反對蔡博藝參選。而是選擇把這個事件放到整個中國對台統戰 的大脈絡下來理解。 因此,要反對的是「中國的系統性對台統戰」,而不是反對蔡博藝參選。 佛國喬在自己的文章中也有提到(應該沒有人會否認他是臺派吧?): 我支持蔡博藝的參選資格,並不是因為我掛保證她未來回中國發展可排除中共情 報單位的糾纏,也不是因為她在台參與了多場社運好棒棒,而是來自於我對大學 精神的信仰:大學該是舉國最開放的場域,那裏甚至要保障一國之中最反動、最 反國家利益、最反國族的言論(除非我們有歷史記憶法),社會應包容大學是個特 殊環境,以此包容來展現社會的高度與成熟。如果我們有義務維持大學有如此的 開放性,那讓一名敵國人民去參選學生會長,根本就不算什麼。 http://ppt.cc/k329 這些論述者是「因為中國國籍而開始反對」,但不該把這些論述輕易的跟「反對中國國籍 」畫上等號。 換言之,細緻的論述應該是「普世價值要如何在臺灣落實?」,而不是「人權 vs 台獨」 這樣簡單的二分法。格瓦推自己也有提到: 我要作個澄清。我們是憂慮於「台灣社會對中國的警戒不斷放鬆」,憤怒於「某 些知識份子對『疑中』的歧視」,但並非主張剝奪蔡的參選資格。所以我寫了〈 他的權利,我的疑慮〉,佛國喬寫了〈評《歡迎蔡博藝參選學生會長》及其他〉 簡而言之,我們不同意范雲、張鐵志等人的觀點,但我們也不主張剝奪中國學生 的大學事務參選權(不過仍憂慮校園的特例會促使社會對中國的警戒越來越低) 。雖有點複雜,但我仍期待讀者莫將我們進行「非此即彼」的歸類。 希望板上的討論可以避開這樣的邏輯誤區,不要繼續再亂貼標籤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最後,補充一點。 雖然我支持蔡的參選,但「參選學生會會長」並不是普世人權,而是屬於學權,在性質上 比較接近國民權。 基本上各種基本權利的同心圓大概可以畫成這樣: 人權 > 國民權 > 公民權 人權包括簡單的,人可以生存下去的權利: 充分且乾淨的水跟糧食、健康與接受妥善醫療(但不等於便宜醫療)的權利、平 等權、自由權(包括人身自由、思想、言論與宗教自由)、受公平審判的權利、 不受酷刑(有論者認為包括不受死刑)的權利......細項可以去找兩公約來看。 國民權則是身為國家的國民才可以享有的權利: 國民年金、全民健保(外國人有另外開辦的健保)、置產...等 而在國民權當中,又有各種「額外限制」,比如說老農津貼限制身分與年齡、身心障礙者 的補貼限制身分、老人年金限制年齡......公民權則限制年齡、心智狀況與法律判決。 因此,公民權只有 1.你是該國國民 2.你年滿20歲(如果是被選舉又要符合個別的條件限制) 3.你未被宣告精神耗弱或心神喪失 4.你未被褫奪公權 才可以享有。 那蔡的參選,如我剛剛所說,屬於學權。在性質上比較接近國民權,而非公民權。 就是說,這個權力的享有取決於你的身分(是不是這個學校的學生),只要有大學部學生 證,就可以參選。(就好像只要你有國民黨黨證就可以選黨主席)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25.210.60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08111167.A.3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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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范雲並沒有不憂慮,而是以理性克服憂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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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5 22:09, , 4F
反對系統性的統戰並不能正當化限制這件事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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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猜臺派的解決方式並不是限制這個事件,而是系統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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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在其他方向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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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我很好奇淡江學生會長不知可否罷免?罷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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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罷免,但蔡這次的政見包括罷免制度的建立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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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建立在完整的罷免機制上 不是限制參選資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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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江只有學生議會可以進行彈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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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5 22:17, , 11F
其實好像很少有人拿淡江的法規出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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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5 22:18, , 12F
至少我自己瞄過的文章似乎沒有 還蠻可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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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不同層次的權利不能混為一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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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分和國籍是取得權利的條件 跟歧視無關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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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要求一個有權利的人不準行使權利,那就可能和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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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有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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逢中謹慎沒人反對,只是有些王八蛋拿來打擊異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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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造對立,順便吸引一下鎂光燈,我只能說他非常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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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她參選,也支持建立防衛性民主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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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對學生會選舉有防衛性民主機制要在哪個層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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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自治的層級還是國家層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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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大學自治的話,要先擴張學生自治的權責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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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會層級應該單純的健全制度、強化參與就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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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節可以見我上一篇同名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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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認為學生會功能有強大到需要進行防衛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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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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罷免權出來,提供有效的監督制衡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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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很簡單,結果就是說服不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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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還不夠,就把複決權也搞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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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不是從國籍判斷便宜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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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生無法避免有身份問題,台生不也有忠誠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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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衛機制的點應該是妖西說的 功能不重要 頭銜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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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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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便宜行事這點來說 某些人的邏輯跟KMT政府有得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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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是念管理的,一切都講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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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00:43, , 3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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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可以理解為有些人拿"蔡博藝選學生會長"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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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題發揮嗎?其實他們根本不關心蔡博藝,只是要拿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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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揚疑中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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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我並沒有指疑中不好,而是指那是眾多觀點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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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01:03, , 44F
其中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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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在借題發揮還不知道呢,別妄下斷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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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的話,也可以把借題發揮理解成正面的意思呀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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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題發揮不是壞事,怕是怕弄巧成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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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字618有解說對歸化我國的大陸人服我國公職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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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發揮到「主張有統派思想的都該禁止公民權」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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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弄巧成拙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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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喔,開始自己解釋成語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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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也把罄竹難書想成正面的好了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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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沒很正面,也沒很負面呀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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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還拿來形容自己作的事 當作讚賞也無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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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覺得自己的行為是正確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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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03:31, , 57F
我認為范雲並沒有不憂慮 https://noxi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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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18:55, , 5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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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JxX8_DO (PublicIss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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